17萬換來15分鐘,這個男人太任性

現代社會生活節奏加快,閃婚閃離的人也是越來越多,甚至每每爆出來這樣的新聞的時候,大家都已經有些見怪不怪,因為結婚的時候都是太過草率,沒有什麼感情基礎,所以離婚的時候也不會感到有什麼傷心難過。

可不管這樣的婚姻維持了多久,這一對迪拜的夫婦還是刷新了我對婚姻期限的認知,他們的婚姻僅僅維持了15分鐘,也就是說基本上他們剛剛登記完,然後就去離婚了,實在是讓人覺得驚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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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是因為什麼呢?答案只有一個字:錢。比較詳細的說明一下,是新郎和新娘的父親簽署了一個合同,合同裡面規定,在和新娘結婚後,分兩次給新娘的父親一共10萬迪拉姆(約合人民幣17.4萬),要說這筆錢是彩禮的話,這在咱們中國來說也不是很多的啊,更何況是出了名的土豪迪拜呢。

問題就出在給付的方式上面,合同上面規定在法院婚姻契約簽署後先支付一半,另一半在其他人離開法院後給新娘的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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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筆錢順利的給了,可是到了第二筆錢的時候,因為新娘的父親太過於迫不及待,新郎只是要求他等五分鐘,但是新娘的父親堅持讓新郎的一個朋友或者親戚趕緊去拿錢,恨不能錢立刻到手。期間可能發生了爭吵和不愉快,又是在新人的親友眾目睽睽之下,新郎覺得自己被羞辱了,太沒面子,於是回到法庭,立刻和妻子離了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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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中東地區和咱們這裡風俗習慣不同,但是在咱們這裡也同樣出現過很多天價彩禮導致男方家庭一夜之間變的貧窮,甚至婚禮現場當場退婚的情況。而這位新娘的父親顯然也是太過於極品了,有一種賣女兒的既視感,讓人覺得有些不齒。

至於新郎,你就那麼一時賭氣離婚了嗎,“契約婚姻”的後面有什麼咱們不為人知的隱情不得而知。但是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你離婚了不要緊,你讓人家新娘以後還怎麼見人呢?在中東迪拜那樣男女不平等的社會,估計以後人家姑娘想要嫁人也費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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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還是奉勸各位,這種反面例子是不要學,年輕人對待婚姻一定要慎重,各地有各地的風俗習慣不假,但是結婚後還是兩個人關起門來過日子。長輩們對於彩禮、嫁妝一類也一定要量力而行,不要太過為難年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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