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強化外部監督制約機制,搭建群眾溝通橋樑、促進法院工作科學發展,3月28日下午,我院召開第二屆司法監督員聘任會議。會議由何國秋副院長主持,院黨組全體成員、監察室、調研科、辦公室等相關人員參與,11名新任司法監督員出席。
會上,派駐紀檢組長黃儉文宣讀司法監督員聘任決定。姚義堂院長向新一屆司法監督員頒發聘書,並指出司法監督員制度是法院健全外部監督制約機制、規範司法行為、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制度。司法監督員通過旁聽庭審,見證執行,參與接訪,調解等形式對法院工作進行全方位監督。姚義堂院長就新一年的司法監督員工作提出幾點希望:
一是發揮好檢查監督作用,堅持問題導向建言獻策。二是發揮好建言獻策作用,實現法院和社會的良性互動。三是發揮好橋樑紐帶作用,傳遞聲音弘揚正能量。四是要千方百計為監督員工作提供有效的平臺和有利條件。劉婉紅、郭武、餘石海等司法監督員先後發言,對荔灣法院所取得的成績充分肯定,並充分圍繞審判執行、隊伍建設等方面提出建設性意見和建議。
會議結束後,司法監督員參觀我院立案窗口、訴訟服務中心和數字法庭。
荔法君相信,通過司法監督員富有成效的工作,通過全院幹警的不懈努力,一定能夠推動我院各項工作不斷向前發展,為建設更安全穩定、更公平公正,法治環境更好的荔灣貢獻力量。
小知識
司法監督員的主要職責
1、監督法院執行法律法規的情況;
2、監督法院在審判、執行工作中公正司法的情況;
3、監督法院工作人員審判作風、廉潔自律以及遵守法官職業道德等方面的情況。
司法監督員履行監督職責的方式
1、旁聽依法公開審判案件的庭審活動;
2、參加法院開展的審判、執行、隊伍建設等工作的專項檢查活動;
3、反映或轉遞人民群眾對法院和法院工作人員批評、意見、建議或者舉報材料;
4、聽取和了解所提意見、建議和舉報等事項的辦理情況等。
圖片 |Maggie
閱讀更多 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法院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