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虹市首富》:當王思聰是一種怎樣的體驗?

《西虹市首富》:當王思聰是一種怎樣的體驗?

導語:《西虹市首富》講了個俗套的故事,天降橫財的窮小子,最終經過了金錢的考驗。但在這之外,又用荒誕又誇張的方式講了那個早就難以掩蓋的道理:資本的增值遠遠大於勞動的增值。身價過億躺著賺錢,賺的自然是資本不夠的那部分人的錢。

萬達參與了投資的《西虹市首富》,主角姓王,叫王多魚。

《西虹市首富》:當王思聰是一種怎樣的體驗?

王多魚和王思聰

表面上,電影要講一個非常俗套的故事:小王通過了在“金錢和人性”之間抉擇這一最終考驗。在二者之間,選擇了“人性”,同時也獲得了真愛和鉅額財富。

這一“假大空”的“主題”足以讓人拒絕進電影院了。然而,電影本身的邏輯似乎並不應該被化約為任何一個“主題”,它展開的過程,著實讓人覺得“主題”之外還有另一些隱微之義。

電影裡,小王被安排了一個棘手的任務:一個月花光十個億,花錢規則是,一個月後不能剩下任何資產(也就是說不能買房買地),不能贈送給別人,不能破壞物品本身價值(比如買古董藝術品來燒掉),不能涉黃賭毒。小王在規定內完成任務,才可以繼承他二爺留下的完整的三百億遺產。

一堆人嚷嚷著“何以解憂,唯有暴富”。不過,天降橫財,小王該如何去花?

《西虹市首富》:當王思聰是一種怎樣的體驗?

當下“被貧窮限制了想象力”的人們大概想象不出有比買房買地更燒錢的活動了,而《西虹市首富》讓我們看到了普通人與小王之間的差距——電影裡,他跟那位留下三百億遺產的二爺素未蒙面,卻表現出來似乎與生俱來的市場運作能力。莫非電影想要告訴我們,資本家實際上是基因決定的麼?

在規則和一個月的期限之內,小王處置十個億的途徑大概有兩個。一個是消費,包括各種吃喝玩樂泡妞搞浪漫。另一個是投資,當然是專挑那種他認為包賠不賺的項目。比如買一些夕陽產業的股票,投資從北極運冰山到新疆這類“項目”,以及投資丙級球隊。

這一切看上去似乎只出不進,一個月花掉十個億比較穩了,然而,接下來卻發生了小王萬萬想不到的意外——他投資的那些“穩賠”的股票因為一次“隨機”的鉅額消費(花四千萬請金融大佬“拉菲特”吃飯)漲上去了。而且,金融大佬在席間被活活氣走,也就是說,並不存在在專業上有意促進小王“事業”的可能。接著,又有一些其他的“意外”發生,讓本出於賠錢考慮而投資的項目也接二連三地開始賺錢。其間雖然有個別如願失敗的,但僅僅半個月,總賬算起來,電影裡小王的十個億不但沒有減少,反而翻了一番,變成了二十億。

看到這裡,我心裡開始一陣發涼,並非是痛惜小王不能完成一個月花光十個億,三百億的遺產就不能繼承,而是隱隱地認為,其實王二爺的困難“考驗”實際上想告訴一個讓小王安心、讓普通人死心的大秘密:我這個資產的量,拿來“正當”消費和投資(而且這兩者是相互促進的)是敗不光的,只要不涉及“違法”的勾當(黃賭毒)。

換句話說,只要本身擁有了夠多的資本,多到一兩次消費和投資根本無法用掉九牛一毛,必須進行共時的“網狀”消費/投資(我想電影把花錢期限壓縮到一個月,大概就是逼迫十億資金形成“放在不同的籃子裡”的效果),“正當”的規則幾乎會保障你只賺不賠。當然了,賺的是本身資本不夠的那一部分人的錢,讓他們的錢越來越少。

《西虹市首富》:當王思聰是一種怎樣的體驗?

電影是個喜劇電影,小王最終找到了讓十個億以至於三百億都瞬間變沒的方法:兩次慈善。

第一次是以保險公司的形式,發行一種“脂肪險”,讓市民以幾乎等於無的價格投保,然後減肥一公斤給出一千塊錢的賠付。其實小王的規則監督者知道,這幾乎等於送錢的“脂肪險”跟做慈善沒什麼區別了,大概只是出於同情他,大概也是覺得這是對群眾有益的活動,最終仍然認定這是花光十億正規的商業行為。

有意思的是,給小王留下幾百億遺產的二爺也是開保險公司的。如果其中有某種隱微之意,大概是想說,如今還能在資本網絡的運作中稱為“例外”或者說鑽空子的只有保險業了?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本電影是現實中的小王(撕蔥)家裡投資的,它似乎漏掉了其他鑽空子的可能,比如投資娛樂業,拍電影啥的(可能通過鉅額的片酬?),也能把巨大的資金(極有可能是來路不明的)瞬間變沒了,或者以別的更“正當”的形式,比如票房收入,重新回來。

電影裡的另一次慈善,是最後小王和懷孕的老婆準備把三百億全部“裸捐”。這裡出現了本片最後一個隱微之意:王多魚和老婆在最後的時刻動搖了,因為他們想到了將要出生的他們的後代。

到底要留多少錢給孩子才夠呢?他們開始按孩子出生成長的時間線列出需要的錢,最後發現這個清單幾乎是沒有終點的。那一刻,我彷彿聽見現實中的小王(撕蔥)在笑,“你們以為我爹會拿十個億給我幫助窮人呢?”

多年前我還在上本科的時候,一位工商院校的朋友告訴我,當時坊間有種傳言,說王撕蔥的爹給他安排了十個億的創業賠本錢。可能當初很多單純的大學生跟我一樣,覺得這個表述沒什麼問題:初創業,賠掉十個億,這對撕蔥和他爹來說根本不算什麼;或者說,賠錢是撕蔥作為一個資本家後代、繼承幾百個億的資產和賺更多錢的必經之路。

然而《西虹市首富》的微言大義告訴我們,這種嫩大學生和窮人的想法思路上就錯了,撕蔥的爹給他十個億讓他去賠這種段子,根本就是我那個朋友或者類似人的造謠。倒不是說有沒有錢或者有沒有那麼多錢的問題,而是大概撕蔥父子壓根沒預計過要做賠錢買賣。即使做買賣賠錢是再自然不過的事,但當一個人的啟動資金就有十個億甚至更多的時候,他真的很難賠錢。

我想起另外一個段子,大概是困難時期鄉間流傳著一個說法:某些領導人的生活十分奢侈,天天躺在床上吃饅頭,面前放在倆碗,一個盛紅糖一個盛白糖,ta想蘸紅糖就蘸紅糖,想蘸白糖就蘸白糖。

美編:黃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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