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見鍾情的女友開出天價彩禮,男子想退婚遭拒,女:名譽賠償費

小齊今年28歲是一名普通工人,單身多年的他今年6月份經人介紹認識了女友婷婷,兩人一見鍾情確定了戀愛關係,前不久雙方父母還見面談了婚禮事宜,然而就這麼一碰面雙方卻落了個不可開交,女方提出的66萬彩禮讓小齊望而卻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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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齊告訴我們,跟女友相識有一個多月了,兩人情投意合談得非常好,但是真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女友卻退縮了,死咬著66萬的彩禮不肯鬆口,為此兩家人徹底鬧翻,而如今婚事黃了,當初給女友的五金跟一個鑽戒,女友卻不肯歸還了,為此希望討個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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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到小齊一家人再次上門討要金器,女方母親汪大姐特別的氣憤,汪大姐表示,開出66萬彩禮是本地的習俗(越多證明好),男方無法達到要求是男方的事,而這樁婚姻是男方退縮在先,所以女方有權拒絕歸還見面禮跟首飾,五件金器跟一個鑽石戒指不能歸還,就當補償了女兒的名譽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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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聞女方母親咄咄逼人不肯退步,男方母親齊大姐火冒三丈,齊大姐坦言,無法滿足女方要求確實理虧在先,但既然兩家人做不成親家也別成了仇人,這該退的東西必須退,誰家的錢都不是大風颳來的,女方有名譽損失,男方同樣也有。如果此事不能圓滿解決,那便通過法律途徑,假如法院判下來不用歸還,無話可說。對此女方母親表示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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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雙方經過協商達成一致,女方退回4件金器與鑽石戒指,剩餘的一件作為女方的名譽補償。對此大家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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