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公辦學校選聘22名教師

宿城公办学校选聘22名教师

為加強中心城區義務教育學校教師隊伍建設,促進城鄉教師合理、有序流動,經研究,決定面向全區農村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在編在崗教師公開選聘教師2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佈如下:

崗位及人數

宿城公办学校选聘22名教师

選聘對象

宿城區農村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在編在崗教師(我區農村中小學招聘的在農村工作未滿五年的人員不得報考)。

三報考條件

(一)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愛崗敬業,有強烈的事業心與責任心,關愛學生,教書育人,為人師表,身心健康。

(二)年齡在35週歲以下(1982年7月25日之後出生),獲得區級政府及以上綜合表彰的、市級及以上學科帶頭人或骨幹教師,年齡可放寬至40週歲(1977年7月25日之後出生)。

(三)學歷、專業、教師資格證等要求詳見《崗位簡介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近三年來受過黨、政紀處分的;

2.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五)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和條件。

選聘程序及辦法

選聘工作由宿城區教育局組織實施,按照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與考察、公示與聘用審批等步驟實施。

(一)公佈招聘信息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通過宿城教育網向社會公佈選聘相關信息。

(二)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查

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查工作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報名時間:7月25日-26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逾期一律不得補報)。報名地點:宿城區教育局人事科。

報名須攜帶材料:①報名表;②近期二寸免冠照片2張;③身份證(正反面複印於同一張紙);④學歷證書;⑤教師資格證;⑥表彰獎勵證明材料(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其中③—⑥項同時提供複印件一份)。

報考人員通過現場資格審查後進行繳費,面試費為100元/人。完成繳費後的考生,方視為通過該崗位報名。

各崗位面試開考比例為1:2。報名結束後,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取消選聘計劃。已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重新繳費補報其它符合條件的崗位。補報名時間為:7月27日下午2:30-6:00,地點為:宿城區教育局人事科。

面試通知書領取時間:8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三)面試

1.面試由區教育局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2.面試總分為100分,形式為演課,時間為15分鐘,參加面試的人員現場抽籤確定面試順序。面試成績不設合格線,但形不成競爭的崗位,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考生成績將在宿城教育網公佈。

(四)體檢與考察

面試結束後,根據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選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工作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合格人員由區教育局組織考察。考察參照《江蘇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2018版)執行。考察對象個人信用情況、違法犯罪記錄情況納入考察範圍。

(五)公示與聘用審批

考察工作結束後,根據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並在宿城教育網公示7天。公示結束後,對公示合格人員辦理聘用手續。

在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階段,因各種原因(如體檢、考察結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規定被取消體檢、考察、聘用資格,或考生主動放棄體檢、考察、聘用資格等)出現缺額的,在本崗位面試成績合格考生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同一崗位遞補次數最多為兩次)。聘用審批後,因各種原因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組織實施和紀律監督

本次公開選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程序、條件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選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後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政策諮詢電話:0527-82960305(區教育局人事科)。

監督舉報電話:0527-82960314(區教育局督查室)。

本簡章由宿城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宿城區教育局

2018年7月21日

宿城公办学校选聘22名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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