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寧縣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志願填報須知

懷寧縣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志願填報須知

為指導2018年我縣中考考生正確填報普通高中志願,縣教育局提醒廣大考生和家長認真閱讀以下事項,根據考試成績和自身實際審慎填報志願。

一、招生計劃

2018年,我縣中考報名4993人,比2017年增加25人。市教體局分配我縣普通高中招生計劃3100名,比2017年增加85名。

我縣今年普通高中招生學校共有7所,其中省示範高中3所,分別為懷寧中學、新安中學、高河中學;市示範高中2所,分別為懷寧二中、秀山中學;民辦普通高中2所,分別為東昇高中、皖江高中。

今年各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分別是:懷寧中學880人,新安中學560人,高河中學560人,懷寧二中400人,秀山中學320人,東昇高中190人,皖江高中190人。

二、報考普通高中的條件

1.報考普通高中必須是參加我縣2018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應屆畢業生,歷屆生只能報考中職類和其他學校,不能報考縣內普通高中。考生資格審查,由報名學校負責,縣教育局審查。

2.報考普通高中的初中應屆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必須達到規定的等級,即報考省、市示範高中必須達到2B2C,報考一般普通高中必須達到4C以上。

3.中考總成績達到普通高中招生建檔線535分。

三、今年我縣普通高中招生有關政策

1.省示範高中定向政策。根據省、市教育主管部門文件精神和我縣實際,今年執行將省示範高中招生指標的80%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定向指標錄取不設最低分數線。3所省示範高中定向生名額分別為:懷寧中學704人,新安中學449人,高河中學449人。具體分配到各初中學校名額詳見《懷寧縣2018年高中階段招生實施方案》。

2.省示範高中扶貧專項計劃。今年在3所省示範高中設立共10名扶貧專項計劃,用於招收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其中懷寧中學4名,新安中學和高河中學各3名。具體操作時依據各校錄取情況,如果在定向和統招的考生中已錄取達到或超過專項計劃人數,即為完成計劃,不再降分錄取。如未達到專項計劃人數,降低20分錄取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如仍未錄滿,不再降分,剩餘計劃用於統招錄取。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錄取資格審核工作由各初中學校負責。

四、填報志願注意事項

1.志願設置。今年我縣普通高中招生繼續實行知分填報志願,採取平行志願填報方式。普通高中招生繼續單獨使用志願表,志願表設A、B、C、D和服從志願。

2.錄取順序。普通高中錄取首先確定普通高中招生建檔分數線,對達到相應報考條件的考生,按照考生成績、招生計劃和考生志願,錄取時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依照考生投檔順序位從高到低,按考生平行志願的順序依次逐個檢索投檔。先錄取省示範高中,再錄取市示範高中和民辦高中。省示範高中錄取時先錄取定向生,再錄取統招生。同一考生不得重複錄取。

3.投檔方式。投檔前對考生依據下述排序依據進行多重排序,得到一個從高到低的考生投檔順序位,投檔時按投檔順序位,根據考生志願依次逐個檢索投檔。

首先對全縣考生依據成績排序,第一排序依據: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總成績(含體育考試、理科實驗操作考試成績和政策性加分);第二排序依據:文化課總分(不含體育考試、理科實驗操作考試成績和政策性加分);第三排序依據:語數英學科總分;第四排序依據:語數英單科成績;第五排序依據:綜合素質評價等級,A等多者優先,如再相等,則B等多者優先,依此類推。

4.志願表填寫要求。7月12-13日為考生填報志願時間。志願表必須由考生本人填寫,並由考生、家長或監護人兩人同時簽名後上報學校。志願表填寫造成的失誤或錯誤由考生本人、家長或監護人共同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干涉考生填報志願,志願表一經上報,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考生志願。各初中學校根據考生填報的志願表,按照縣教育局基礎教育科統一設置的表格錄入志願信息,並進行彙總,核對無誤後加蓋公章,將志願表和彙總表上報縣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封存。志願表一式4份,考生本人、初中學校、考生檔案袋、縣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各1份。

5.普通高中補錄。錄取結束,將公佈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沒有完成的學校,未錄取的達線考生可參加補錄。招生計劃已完成的學校和已被普通高中學校錄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參加補錄。

提示注意:

1.考生填報志願時A、B、C、D順序很重要,錄取時按考生成績排序,每個考生先檢索A志願,再檢索B志願,依此類推。

2.服從志願要根據實際填報,一旦填報服從,縣教育局可根據錄取情況確定錄取學校。

3、填報唯一志願時請謹慎填報,造成死檔不能被任何學校錄取的,考生和家長責任自負。

懷寧縣教育局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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