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六合區人民檢察院“以案釋法”宣講團赴基層開展法制宣講活動。宣講團成員結合PPT演示,向大家詳細介紹檢察院的職能,讓廣大基層公務人員和群眾對檢察院職能有了更直觀、更清晰的認識和了解。
昨天,我們說到了檢察院
公訴和監督職能
今天,我們接著聊聊檢察院的
民事行政檢察部和公益訴訟!
民事行政檢察部
民事行政檢察部(我們喜歡直接稱為“民行”)的檢察官們主要負責對民事、行政案件的審判、執行活動進行監督。
說細點吧
他們主要有以下7種監督行為
且聽六檢君細細道來……
1對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結果的監督
當事人對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審民事行政判決、裁定(法定一審終審案件除外)不服,在法定期限內向法院提出上訴。經過法院二審後,當事人仍然不服的應當先向法院申請再審。經過法院再審後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九條規定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監督申請。
2對訴訟違法行為的監督
人民法院在審判活動中違反訴訟程序,以及人民法院的審判人員、在履職過程中存在影響公正司法等訴訟違法行為的,當事人均可向人民檢察院申請監督。
3對法院執行的監督
人民法院作出的執行裁定、決定、執行行為存在違法情形,或者人民法院不履行、怠於履行執行職責的,當事人均可向人民檢察院申請監督。
六合區院民行部門辦理的一起當事人申請執行監督的案件,成功挽回執行款23.3萬元,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4虛假訴訟監督
虛假訴訟是指當事人出於非法的動機和目的,利用法律賦予的訴訟權利,採取虛假的訴訟主體、事實及證據的方法提起民事訴訟,使法院作出錯誤的判決、裁定、調解的行為。
5督促履職
人民檢察院在履行民事行政法律監督職責過程中,發現對於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遭受損害而負有監管、維護職責的有關單位不履行或者怠於履行職責,可以提出檢察建議,促進依法行政和社會管理創新。
6支持起訴
對損害國家、集體或者個人民事權益的行為,檢察機關可以支持損害的單位或者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合區人民檢察院支持起訴的葛塘街道辦事處與史某某不當得利糾紛案公開開庭審理,六合區院民行部門派員參加庭審。該案是南京市首例出庭支持起訴案件。
第七個職能
也是要更更更更細說的一點——
公益訴訟!
行政公益訴訟
人民檢察院履行職責中發現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國有資產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等領域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行政機關違法行使職權或者不作為,造成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由檢察機關提出檢察建議,督促其依法履行職責,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職責的,檢察機關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民事公益訴訟
人民檢察院履行職責中發現汙染環境、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在沒有適格主體或者適格主體不提起訴訟的情況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
雖然說了這麼多
想必你還是不太瞭解
公益訴訟是幹啥的~
那我們就看一起典型案例吧~
生動解說公益訴訟檢察官都在做些什麼!
張某某汙染醫療廢物案
案情簡介:
被告人張某某於2011 年4 月份以來,將醫院使用過的一次性塑料輸液袋 、針頭、棉籤等醫療危險物,共計20 餘噸,經打碎機碎成顆粒,出售給某公司生產成醫院用的利器盒、垃圾袋。
△觸目驚心的事發現場。
接到案件線索後
六合區人民檢察院迅速介入調查
並根據調查結果
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提起訴訟!
該案件為南京市第一例開庭審理的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被評為省、市檢察機關2017年度“保障民生十大典型案例”,並於今年3月入選“中國十大公益訴訟”。
“以案釋法”進基層
還有哪些“乾貨”?
別急,剩下的我們慢慢說……
文字/撰寫:李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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