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虎在美起訴周立波 周昨天發文稱:美國法庭見!這是要應訴嗎?

昨天,周立波在其自媒體上發表一篇2600字的長文《周立波對案件的最後總結》,文章分上下兩部分,怎麼看都像是一篇法庭上的結案陳詞或者最後的陳述。

莫虎在美起訴周立波 周昨天發文稱:美國法庭見!這是要應訴嗎?

周立波文章截圖

開宗明義,周立波首先說起撤案的原因,他否認“警察執法程序不合法導致證據失效而撤案”這一說法,認為自己跟槍和毒沒有關係,老調重彈。不過,他又寫道:“警察看見我拿著手機,但沒有查出有通話記錄,即便如此檢方也不肯放過我,逼我認了這個交通違章罪並罰款。”

開車時拿著手機一定是在使用手機,但使用手機不等於打電話,查地圖,看微信也都是使用手機。周立波以“沒有查出有通話記錄”來否認自己沒用手機,顯然缺乏說服力。“檢方也不肯放過我”,這句話足以說明他至今依然覺得自己被冤枉了。即便不採信唐爽的說法,真要是覺得冤,當初他為何要在法庭認罪呢?

莫虎在美起訴周立波 周昨天發文稱:美國法庭見!這是要應訴嗎?

紐約州拿騷縣刑事法院,周立波一案一直在這裡審理

瓜友們都認為周立波是被無罪釋放的,殊不知他在法庭上籤過《認罪協議》。據知情人透露,6月4日周立波一案在拿騷縣刑事法院最後一次開庭。這是此案的第11次開庭。開庭後,周立波不願意籤《認罪協議》。五分鐘後,他和他的律師團隊離開法庭。他們進入法院的一間會議室,進行協商。十分鐘後,他們回到法庭,周立波這才簽署了《認罪協議》,以換取檢方不上訴。在昨天的文章裡,周立波也第一次鄭重其事地承認他“認了這個交通違章罪”。

莫虎在美起訴周立波 周昨天發文稱:美國法庭見!這是要應訴嗎?

周立波律師團隊裡有兩位華人,但他們並非斯卡林的僱員

2017年12月18日,紐約州大陪審團決定對周立波提出五項指控,其中包含兩項重罪和兩項輕罪,還有一項就是交通違章罪。周立波的第二任律師丹尼爾·魯索提出三種選擇,其中的一種是認個輕罪,遭到周立波的拒絕。第三任律師斯蒂芬·斯卡林接手後,找到突破口,利用其人脈關係,成功逼得檢方撤訴,但前提條件是周立波得認下交通違章罪。這個罪比輕罪還輕,不用在社區做義工,可以交罰款了事,但說它不是罪,肯定也不正確,要不然就不用籤《認罪協議》了。

莫虎在美起訴周立波 周昨天發文稱:美國法庭見!這是要應訴嗎?

6月4日周立波和律師斯卡林都笑了,但周立波笑得卻很勉強

雖然簽了《認罪協議》,但法官對周立波說:“移民局會來查這個案底,但是不會對你的移民申請有影響。”這句話當即就被華文媒體記者捅了出來,原來周立波已在辦美國移民了。莫虎這一回只是舊事重提,說得更具體一些而已。法官之所以知情,一定也是律師說的。

莫虎在美起訴周立波 周昨天發文稱:美國法庭見!這是要應訴嗎?

周立波文章截圖

在昨天的文章中,周立波對在紐約起訴他的莫虎說:“美國法庭見!”這句話是不是應訴,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解釋。蕭陶以為,莫虎一定會做正面的解讀。當然,即便周立波決定應訴,並不等於他就會敗訴,莫虎也別高興得太早。

在接受“貴圈”採訪時,胡潔公開說,今後將賣掉房子,不辦綠卡,不再去美國。周立波在同一場合卻說:“我不覺得我不能去(指去美國——蕭陶注),主要是太太受刺激了。”胡潔明確表示自己不會再去美國了,可週立波好像還想去。他倆在這件事上意見不一致倒也很正常。在昨天的文章中,周立波又寫道:“美國這個詞對我而言意味著一場噩夢!”既是如此,難道他還想去美國做噩夢嗎?回過頭再看他說的那句話,他說的是“我不覺得我不能去”,蕭陶這才恍然大悟,原來他只是說他能去,並沒說他要去。“能去”與“要去”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莫虎在美起訴周立波 周昨天發文稱:美國法庭見!這是要應訴嗎?

如今,胡潔的日子似乎比周立波更難過

蕭陶記得胡潔第一次接受“貴圈”採訪時曾說過這樣的話:“如果我們夫妻是分開的,家庭是分開的,我一律不要。”周立波也說他們夫妻倆分開的時間從沒超過多少個小時。如果胡潔不再去美國,那麼周立波應該也不會再去。如此說來,他對莫虎說美國法庭見,多半就只是一句臺詞,並非真心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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