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陽:出台「七嚴禁」嚴明貧困村駐村工作隊管理

近年來,旬陽縣在加強貧困村駐村工作隊管理方面出臺了適宜的和有效的管理辦法及措施,使駐村工作隊在脫貧攻堅中發揮了很好的作用,但仍有極少部分駐村工作隊員“駐村不實”。為進一步規範駐村工作隊的管理,嚴明工作隊工作紀律,近期,旬陽縣出臺了《關於明確貧困村駐村工作隊“七嚴禁”工作紀律的通知》,要求駐村工作隊必須做到“七嚴禁七必須”,全力打造一支能打硬戰、作風過硬的駐村工作隊。

該縣“七嚴禁”要求駐村工作隊員必須做到“七嚴禁七必須”:嚴禁妄議政策,必須帶頭講政治守規矩,積極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縣關於脫貧攻堅各項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工作措施,主動服從所在鎮黨委、政府統一安排和管理;嚴禁駐村不實,必須與原單位工作脫鉤,吃住在村,每月駐村工作時間不少於20天,是黨員的隊員組織關係轉接到村;嚴禁以權謀私,必須帶頭遵守項目管理規定,客觀、公正落實各項惠民政策,不得插手、干預和承包或變相承包項目工程;嚴禁工作不力,必須熟悉村情戶情,定期入戶走訪,切實履行駐村工作隊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嚴禁敷衍了事,必須規範記錄工作記錄和整理檔案,如實規範填寫《工作日誌》和《考勤登記簿》,《工作日誌》和《考勤登記簿》相一致,準確制定駐村工作隊計劃,明確人員分工;嚴禁作風粗暴,必須熱情接待群眾,及時受理群眾合理訴求,帶頭改進作風,融洽幹群關係;

嚴禁鬧不團結,必須指導和協助所駐村開展工作,與村“兩委”班子相互配合,帶頭揚正氣、樹新風,促進和諧穩定。

為確保“七嚴禁”落到實處,落地生根,縣委組織部會同縣紀委監委和脫貧辦,每季度隨機抽查駐村工作隊履職情況,結果在全縣範圍內通報。凡違犯“七嚴禁”並造成不良影響的,將依規依紀從嚴追究相關駐村工作隊員和派出單位責任,並同時追究所在鎮黨委和鎮紀委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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