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推行網格化土地監管體系 進一步規範國土資源管理

文昌推行网格化土地监管体系 进一步规范国土资源管理

文昌推行网格化土地监管体系 进一步规范国土资源管理

近日,文昌市印發《推行網格化土地監管體系強化主體責任實施方案》,以市、鎮、村為責任主體,明確各相關部門及單位在土地監管中的責任,構建“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三級網格化土地監管體系。

根據《方案》,一是建立市、鎮、村三級網格。以市行政區域為單元建立一級網格,責任主體為市政府,一級網格長由市政府主要負責人擔任。以鎮行政區域為單元建立二級網格,責任主體為鎮政府,二級網格長由鎮政府主要負責人擔任。以村行政區域為單元建立三級網格,責任主體為村“兩委”幹部,三級網格長由村“兩委”主要負責人擔任。一級網格設一級網格信息管理辦公室,每月彙總網格運行情況報告一級網格長。二級網格設立1名專職信息員,每週彙總三級網格情況報告一級網格信息管理辦公室。

二是加強土地監察巡查。網格責任人員以轄區內城市規劃區、基本農田保護區、城鄉結合部、村莊規劃區和國道、省道及濱海旅遊公路兩側土地利用情況為重點定期進行巡查和監督,及時發現和制止土地違法行為,及時向上級網格進行報告。村級每天巡查一遍,鎮級每週巡查一遍,市級每季度組織有針對性的專項檢查,年終進行全市規模的清查。

三是查處土地違法行為。二級網格責任主體對發現的違法用地、違法建設行為按《海南省查處違法建築若干規定》組織查處,對不屬於本部門管轄的,及時制止並上報一級網格信息管理辦公室,由一級網格信息管理辦公室移交移送相關部門調查處理。需要多部門聯合調查的,由一級網格信息管理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聯合執法。

四是完善獎勵措施。將網格化土地監管工作納入鎮黨委、政府及各職能部門年度工作目標考核體系,根據考核結果嚴格實施獎懲,並與幹部任免、評優相掛鉤。對年終考核未發生違法佔地的鎮政府按1萬元/10平方公里的標準進行獎勵,作為保護耕地,打擊違法用地、違法建設工作經費;對年度內未發生違法佔地的村委會獎勵1萬元,其中30%用於村幹部個人獎勵,70%用於村“兩委”耕地保護、打擊違法用地、違法建設專項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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