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增強旅遊安全意識 理性消費依法維權

——暑期旅遊消費提示

隨著高考結束和暑假的到來,大量學生出遊活動攀升,旅遊投訴呈上升趨勢。針對近年來暑期易發、多發的侵權、違約投訴案件,鄂爾多斯市旅遊市場綜合執法局發佈暑期旅遊消費提示。

一、謹慎選擇參與高風險娛樂項目

近年來,出境遊特別是海島遊大熱,國內外的海島遊幾乎都有“海底漫步”、“浮潛”、“深潛”等涉水娛樂項目。這些項目具有較強的觀賞性、娛樂性和刺激性,深受廣大遊客歡迎,卻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風險。

一是謹慎參與高風險服務項目。遊客在參加滑沙、滑草、騎行、海泳、漂流、低空飛行等旅遊項目前,需全面瞭解注意及禁忌事項,同時要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參與,不在旅遊探奇中盲目追求刺激,造成不必要的傷害。

二是非經系統性專業培訓切勿參與潛水項目。潛水處於高壓環境,對於遊客年齡、身體狀況都有一定的要求,須全程在教練陪同下進行。患有心臟病、高血壓、耳鼻疾病、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人不宜參加,老人和孩子最好也不要輕易嘗試。

三是謹慎選擇涉水項目參加地點。所有涉水項目須全程穿戴救生衣,注意查看安全提醒標識,海灘插有紅色警示旗幟時嚴禁下海游泳。出境旅遊特別是海外自助遊要增強風險防範意識,普吉、甲米、蘇梅等地海況複雜、氣候多變,要選擇經營規模較大、救生人員充足、設施設備完善、救護條件較好的遊船公司,警惕各類風險。

二、參團旅遊選擇有合法資質的旅行社

旅行社是依法成立且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企業,其行為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的規範下,承擔招徠、組織、接待旅遊者外出旅遊的業務,對旅遊者在旅遊過程中的生命、財產安全承擔相應責任。旅行社依法繳納了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經營國內和入境旅遊業務的旅行社繳納保證金20萬元,經營出境旅遊業務的旅行社繳納保證金140萬元),用於旅遊者權益損害賠償和墊付旅遊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險時緊急救助的費用。

目前,部分戶外俱樂部、保健品銷售企業、商場、保險公司及微信群、車友群、親子群等組織,打著徒步戶外活動、回饋會員、親子活動、AA製出遊等旗號,以低廉的價格通過廣告、微信、QQ等方式非法發佈旅遊產品、宣傳旅遊線路並面向社會招徠、組織、接待外出旅遊。這些組織不具有經營旅遊業務的資質,不具備為遊客提供旅遊服務的能力,更不能為遊客在遊覽過程中的人身財產提供安全保障。其經營特徵是出行前不簽訂旅遊合同、不購買旅行社責任險、不開具發票,屬於非法經營旅行社業務,是《旅遊法》明令禁止的違法行為。一旦出現糾紛或意外傷害事件時,消費者很難通過正常渠道進行維權。廣大消費者要提高警惕,拒絕參與無旅行社業務經營資質的單位和個人組織的旅遊活動。

三、出遊前請簽訂正規旅遊合同

簽訂旅遊合同時,要詳細閱讀旅行社提供的行程表或行程計劃書,明確團費所包含的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標準以及違約責任和糾紛處理方式,索要和妥善保存發票,合同要加蓋旅行社公章。未成年人出行應當有管理單位和監護人,並認真做好監護和安全教育,確保行程安全並適合年齡需求。

四、自覺抵制“不合理低價”遊

在旅遊市場經營活動中,雖然低價的目的不同、原因眾多,但低價就可能導致低質服務。旅遊者在選擇旅遊線路時一定要注意品質,不要被“贈送”、“低價”等宣傳噱頭迷惑,要合理估算產品成本,切勿貪圖便宜,因小失大。

五、強化旅遊安全意識

要做好行前準備,關注旅遊、外交、氣象等有關部門發佈的出行提示,瞭解目的地天氣、衛生、交通和社會治安情況,謹慎或暫勿前往恐怖襲擊頻發、政局動盪不穩或發生重大疫情的國家和地區。當前,國內南方地區及東南亞等地進入雨季,旅遊過程中遇到惡劣天氣和自然災害時,應遠離危險地段或危險地區,合理規劃出遊線路。同時,要聽從導遊和旅行社的統一安排,不私自脫離旅遊團隊,防止發生財物被盜及人身傷害等情況。自由行要選擇有運營資質的交通工具,注意飲食安全,講究飲食衛生,防止“病從口入”。

六、增強旅遊保險意識

旅行社責任保險是旅行社經營過程中必須購買的,但其只是針對因旅行社責任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不能涵蓋旅遊者在旅遊期間發生的所有意外事故。建議遊客在出遊前購買旅遊意外險,明確理賠範圍,並向保險公司諮詢所參加的高風險娛樂項目是否在保險範圍之內。

七、文明出遊理性維權

旅遊者在出行前要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中國公民出國旅遊管理辦法》、《旅行社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中國公民國內旅遊文明行為公約》和《中國公民出國(境)旅遊文明行為指南》的要求,自覺維護環境衛生和公共秩序,保護生態環境和文物古蹟,愛惜公共設施,以禮待人,健康娛樂,遵守社會公德和秩序,遵守目的地國家和地區的法律法規,尊重當地宗教和民族習慣,做文明的旅遊者。

鄂爾多斯市旅遊市場綜合執法局溫馨提示廣大遊客:提高旅遊安全意識,遵守目的地法律法規,遇突發事件時保持冷靜,妥善應對,及時報警。旅遊途中一旦出現突發情況或糾紛,要注意保存相關證據,可撥打12301旅遊服務熱線進行諮詢、投訴,也可向旅遊合同簽訂地或者被投訴人所在地的旅遊監管部門進行投訴。

鄂爾多斯市旅遊投訴電話:0477-8588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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