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刑法理論對金融犯罪的認識:金融犯罪概念辨析

傳統刑法理論對金融犯罪的認識:金融犯罪概念辨析

在我國刑法學理論研究中,金融犯罪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作為認知這類犯罪的有效手段,金融犯罪的概念為很多學者所使用,也作出了各種不同的界定,歸結起來主要有以下幾種:

1.金融犯罪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金融犯罪指金融活動中一切侵犯社會主義經濟關係,依照法律應當受到刑罰處罰的行為。狹義的金融犯罪是指金融系統工作人員在金融活動中侵犯社會主義經濟關係,依照法律應當受到刑罰處罰的行為。

2.金融犯罪就是以金融機構或者相關主體為被害對象的財產欺詐行為。

3.金融犯罪是指在行為人在貨幣融通過程中,以獲取非法利潤為目的,違反金融法規,非法從事融資活動,破壞金融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

4.金融犯罪是指在金融業務領域,違反有關金融法規,破壞金融管理秩序,非法從事貨幣資金的融通、貨幣信用的融通及侵害上述活動安全等,依法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

5.金融犯罪是指破壞社會主義金融秩序,依法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

6.金融犯罪是指違法從事金融活動或其相關活動,危害金融秩序,依法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

7.所謂金融犯罪,是指在貨幣資金融通過程中,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規,破壞國家金融管理秩序,使國家、人民利益遭受嚴重損害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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