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銀監局全國首出新規解決小微企業「倒貸」難題 上半年爲小微企業減少「倒貸」成本超1億元

河北银监局全国首出新规解决小微企业“倒贷”难题 上半年为小微企业减少“倒贷”成本超1亿元

河北銀監局2018年第三次新聞媒體通報會現場。 郭甜肖 攝

長城網7月23日訊(見習記者 郭甜肖)記者今天下午從河北銀監局2018年第三次新聞媒體通報會上獲悉,為進一步做好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解決小微企業倒貸(藉助外部高成本搭橋資金續借貸款)問題,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河北銀監局在全國出臺了首個《關於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小微企業續貸業務的指導意見》,徹底解除小微企業“倒貸”之痛。據統計,6月末全省小微企業續貸餘額448.69億元,上半年續貸貸款累放金額172.62億元,續貸政策至少為小微企業減少“倒貸”資金成本1億元以上。

據瞭解,目前流動資金貸款是小微企業主要融資工具。但在銀行業流動資金貸款業務中,還存在期限設定不合理、服務模式不夠靈活等問題,影響小微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有時甚至導致小微企業需要通過外部高息融資來解決資金週轉問題,這不僅增加了小微企業融資成本,影響了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同時也不利於銀行了解借款人財務和經營狀況,掌握貸款真實質量情況,加大了小微企業的信用風險。《指導意見》明確,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主動提出申請後,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守住風險底線的前提下,提前按新發放貸款要求開展盡職調查和貸款評審,在原有貸款到期前簽訂新的借款合同,及時滿足正常經營小微企業融資週轉需求。

《指導意見》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續貸應遵守有關監管要求,在防控業務風險的同時,做到應續盡續:一是積極支持原貸款質量分類屬於正常類前兩檔的貸款辦理續貸。二是審慎受理原貸款質量分類屬於正常類最後一檔(劣後檔)的貸款辦理續貸。三是嚴格禁止為原貸款質量分類為關注類和不良類貸款辦理續貸。四是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進行續貸評審時,未能全票通過的要審慎辦理,但對評審人員持續行使否決和棄權的表決行為,其本人需提供公平公正的書面說明,並報告上級管理機構,杜絕人為因素影響續貸工作開展。五是禁止員工利用搭橋融資為本人牟取利益或為他人搞利益輸送,對為符合續貸條件的小微企業充當資金掮客的,一經發現按有關規定頂格處理。同時,《指導意見》還規定續貸貸款存續期間,如果沒有新發生有關實質性風險因素,可導致貸款風險分類下調的,續貸貸款風險分類應與原貸款保持一致,續貸業務本身不作為下調風險分類的因素。解決了過去“借新還舊”貸款形態至少下調為“關注類”的問題,消除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後顧之憂”。

續貸政策的廣泛實施,還將促進誠信體系建設,優化金融生態。河北銀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河北銀監局還將研究出臺相關考核指標體系,通監測分析續貸金額、續貸率等量化考核指標,增強政策落實的約束性和考核評價的可操作性;召開小微企業續貸業務推進會,在全省再動員再部署,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紮實推進續貸業務,支持小微企業穩健可持續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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