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7萬人、涉案金額38億,特大虛擬貨幣傳銷案開審!

受害7萬人、涉案金額38億,特大虛擬貨幣傳銷案開審!

發展會員78669人,下線層級177層,涉及金額38億,“亞歐幣”傳銷組織終於於7.17-7.19開審宣判。

亞歐幣被作為一種投資,進入市場是在2016年的9月。一家號稱有著央企背景,CEO為中國虛擬數字貨幣領域專家的海南跨亞歐公司,在全國發展著它的數字貨幣傳銷。他們利用互聯網傳銷平臺經營,在各大豪華酒店召開推介會、發佈會,宣揚著自己的“高返點,高收益”的亞歐幣。當然,這些“高大上”的標籤其實都是犯罪嫌疑人捏造的。

與真正的數字貨幣不一樣,亞歐幣不上交易所,不開源代碼,不限制發行量,人越多,幣越多,是經典的傳銷模式。

亞歐幣的具體傳銷模式為“三級代理、三級分銷”。省級代理提成30%,逐層遞減,最低10%。省級代理資格需繳納1000萬元市場保證金或完成業績9000萬元,資金進入傳銷頭目私人賬戶。而新拉會員必須先買一萬人民幣的亞歐幣,這一萬元人民幣會進入自己上級的賬戶,然後也一層層彙集到跨亞歐高層的私人賬戶。同時,跨亞歐公司會下發同等價值的亞歐幣和返利,來維持這個龐氏騙局。

就這樣,他們通過註冊成立公司披上合法外衣,再罩上“相關權威單位授權”的耀眼光環,但實際上只是靠不斷髮展會員收取會員資金維持運營,至案發前公司資金鍊瀕臨斷裂。

短短一年時間,亞歐幣受害人數超過7萬人,涉及金額38億人民幣。法院將其定性為傳銷,所謂亞歐幣,不具備任何構成加密數字貨幣的基本特徵,通過傳銷獲取暴利是它的根本目的。

受害7萬人、涉案金額38億,特大虛擬貨幣傳銷案開審!

細究亞歐幣得以興風作浪的原因有三:

1、以“高返點、高收益”吸引會員投資。海口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副支隊長任健介紹,跨亞歐公司承諾,投資者購買“亞歐幣”,將享有高額返點利潤。例如,會員投資1萬元,以漲幅0.05元為例,250天解凍完畢後,連本帶息可達到2.25萬元,淨利潤1.25萬元。

2、打著國資企業和業內專家旗號。海口警方通報稱,跨亞歐公司聲稱有國資背景,創建投資平臺可靠度高;犯罪嫌疑人劉某更是宣稱自己是中國虛擬數字貨幣領域的專家。警察調查發現,這些“高大上”的標籤其實都是犯罪嫌疑人捏造的。他們在其他省份也有過非法網絡傳銷的“黑歷史”。

3、給投資者“洗腦”。據瞭解,跨亞歐公司在國內多個城市的豪華酒店召開了推介會和論壇,給投資者“洗腦”。各級代理還通過組建微信群,宣傳其美好願景,讓不少個人投資者參與購買“亞歐幣”。

這也是大多數傳銷幣的常用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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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幣圈越來越熱,傳銷組織也是甚囂塵上。市面上已確認的傳銷幣多達460餘種,在芬果君之前的文章《3·15調查 | 炒幣的廣場舞大媽》中,我們已經介紹過目前活躍的傳銷幣種類和特性,投資者也可以通過6月騰訊爸爸推出的小程序“金額傳銷查詢舉報中心”查驗自己想要投資的虛擬貨幣。

傳銷幣“知識點”複習:

披著區塊鏈技術的外衣,其中的技術和真實的區塊鏈原理相差甚遠;

不以解決、優化或改變傳統行業的某項業務痛點為目的;

代幣不是通過以太坊的智能合約發佈的,並且沒有上任何數字貨幣的正規交易平臺,大部分為通過項目方自建的平臺交易;

承諾只漲不跌;

通過拉人頭獲取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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