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教育:2018年固原市區小學招生工作公告

寧夏教育:2018年固原市區小學招生工作公告

固原市區各小學:

為促進義務教育均衡、健康、和諧發展,依據《自治區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寧教基[2018]75號)文件精神,現就2018年固原市區小學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計劃

固原市區17所小學(原州區14所、市直3所)根據批准設置規模和辦學實際制定上報2018年招生計劃,經原州區教育局審定後下達批覆。

二、招生原則

1、堅持屬地管理原則

各學校根據服務區內適齡兒童數量(含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學校規劃佈局、學位狀況,制定招生計劃報原州區教育局審定後執行。

2、堅持免試就近原則

各學校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關於"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的規定,按照"劃片就近、免試入學、計劃招生、合理調劑"的原則,保障服務區內每個適齡兒童按時入學。

3、堅持全納教育原則

堅持"兩為主"(以流入地政府管理為主、以全日制公辦中小學為主)原則,落實"兩個全部納入"(全部納入當地教育發展規劃,全部納入財政保障範圍)精神,各學校在有空餘學位的情況下,均有接收進城務工隨遷子女就讀的義務,保障與城市學生享受同等待遇。

4、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實行"陽光招生",招生計劃、日程安排、招生辦法、服務區範圍等信息全面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三、招生程序

1、發佈通告:市區各小學發佈《原州區市區小學新生登記入學通告》,通告中應明確招生時間、服務區範圍、招生計劃、招生辦法、所需證件等相關內容。

2、服務區適齡兒童報名註冊階段:適齡兒童戶籍在固原市區,有固定住址的登記、註冊。

3、非服務區適齡兒童調劑註冊階段:在有空餘學位情況下,先調劑註冊在本服務區非固原市區戶口但長期居住的適齡兒童(有房產證),再調劑註冊非固原市區戶口,在本服務區租住的適齡兒童,學位調劑滿為止。

4、建檔階段:市區各小學按照《寧夏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建立電子學籍檔案,報送《學生基本信息表》、義務教育卡、《學籍管理登記冊》,建立學生學籍檔案。

5、具體日程安排以各學校發佈的報名通告為準。

四、招生對象

201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適齡兒童。

五、招生辦法

1、固原市區戶口,有固定住址,戶口和房產證一致的,在本服務區登記、註冊。

2、固原市區戶口,有固定住址,戶口和房產證不一致的,以實際居住地為主登記、註冊。

3、固原市區戶口一年以上,無固定住址,需提供由固原市不動產登記事務中心出具的監護人無房產證明,監護人現居住證明,經學校實地核查屬實後方可登記、註冊。

4、工作調動或因拆遷、移民安置的(需提供城市拆遷、移民安置相關證明),以實際居住地為主登記、註冊。

5、非固原市區戶口,但在市區居住或進城經商、務工人員子女,在所居住服務區學校有空餘學位情況下,儘量給予解決,因受學位限制解決不了的,則根據情況選擇到同仁回小、第四小學、第九小學、第十小學、第十三小學、第十四小學和第十五小學就讀。

六、服務區範圍

1、第一小學東至清水河,南至政府西路,西至人民街,北至六盤山路。

2、第二小學:東至東關南街,南至南城路,西至大南寺巷口,北至中心路。

3、同仁回小:東至清水河,南至福銀高速,西至西關南街,北至南城路。

4、第四小學:東至彭陽路,南至田窪村,北至武警8672部隊,西至清水河。

5、第五小學:東至政府巷,南至:政府西路以北、西城街以東、榮華巷以北、文化西街以北,西至六盤山西路,北至:開城路以南、西關街以西、文化街以南。

6、第六小學:東至大南寺巷口,南至南城路,西至西關街,北至:政府西路以南、政府巷以東、中心路以南。

7、第七小學:東至東關北街,南至:北關東西路以北、開城路以北,西至平朔路,北至太白路。

8、第八小學:東至西關南街,南至福銀高速公路,西至古雁街,北至:上海路以南、警民路以東、南城路以南。

9、第九小學:東至東環路,南至武警8672部隊,西至清水河,北至文化東路。

10、第十小學:東至古雁街,南至安康路,北至華城國際(不含華城國際)。

11、第十一小學:東至東關北街,南至:文化東路以北、人民街以西、中心路以北、政府巷以東,西至西關街,北至北關東、西路。

12、第十二小學:東至西關街,南至:南城路以北、警民路以西、上海路以北,西至六盤山西路,北至文化西街。

13、第十三小學:東至東環路,南至文化東路,西至清水河,北至火車站。

14、第十四小學:東至東關北街,南至太白路,西至古雁街。

15、第十五小學:福銀高速公路以南,固原至張易路以東。

16、固原市實驗小學:東至古雁街,南至福銀高速,北至安康路。

17、第十八小學:東至:六盤山西路以西、開城路以北,平朔路以西,沿六盤山東路到西關東街以西,南至文化西路,西至古雁嶺。

七、工作要求

1、堅持免試、劃片、就近入學的原則。按法定監護人戶籍及居住地就近入學的原則,堅持“兩個一致”,即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房產證和學生的戶口簿,兩者原則上應保持一致,當兩者不一致時,在居住地所屬服務區入學;進城務工人員、戶籍轉入市區不滿一年人員子女入學,在市區中心幾所學校有學位的情況下儘量予以調劑解決,凡解決不了的到指定學校入學。市區適齡兒童監護人根據學校服務區範圍,在學校公佈的報名時間內到學校登記,登記時需出具監護人及適齡子女在學校服務區的有關證明(監護人戶口簿、房產證、預防接種證等)。

2、嚴格按計劃招生。各學校要嚴格控制班額,堅決遏制擇校現象。一年級班額必須控制在50人以內,二至五年級超出班額的決不允許插轉學生,畢業班原則不允許插轉學生,確需插轉的必須經教育局審核同意。對確因父母工作調動或其它原因必須插轉的,應在學校同意接收、教育局審核同意的前提下,按照《寧夏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的程序辦理,學校不得超計劃接納。

3、切實做好進城務工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各校一年級招生在保證本服務區適齡兒童全部入學的前提下,且班額不超過50人的情況下,按《原州區教育局關於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人員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工作的意見》(原教發[2006]161號)文件規定的程序,解決好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入學問題。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入學就讀監護人必須提供務工單位證明、務工半年以上證明、租住房屋合同等證明資料。學校要做好進城務工人員的思想工作,使群眾自覺自願將孩子送入就學壓力相對較小的學校就讀。

4、全面做好一年級招生工作。各校必須制定詳細的招生方案,做好群眾宣傳解釋工作,認真排查、慎重解決好一些特殊困難和問題,校與校之間要做好服務區的相互協調和銜接工作,該解釋的必須解釋清楚,該解決的必須解決到位,堅決杜絕在招生工作推諉、扯皮、製造上交矛盾,導致家長上訪。招生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對不符合學籍管理規定,突破招生計劃,造成大班額,將追究學校負責人的責任。教育局將對一年級招生工作統籌協調,確保服務區適齡兒童及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全部入學接受義務教育。

固原市原州區教育局

2018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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