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房產中介亂象,市民如何保障自己錢財

2018年1-6月烏魯木齊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共計接待房地產中介投訴78起,解決56起,22起協調中,投訴解決率達到72%。投訴內容主要涉及以下五方面:一是房屋基本信息不符,包括修建年代,產權面積、樓層、房屋性質等;二是房屋現狀不詳,包括是否抵押,是否查封,是否有房產證、土地證等;三是辦理貸款糾紛;四是繳納稅費糾紛;五是中介服務項目糾紛;六是未閱讀核對合同內容,或部分約定內容未在合同中體現,倉促簽訂合同。

烏魯木齊市民丁先生本來想今年購置一套房產,通過新疆百強偉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經紀人找到了心儀的房源,雙方於2018年6月6日簽訂了《委託購房協議書》並交了定金1萬元。丁先生在2018年6月25日按中介公司要求交購房首付款時,中介公司經紀人告知丁先生要將首付款打到該公司賬戶,否則無法履行合同。丁先生則堅持將首付款存到銀行資金監管賬戶,雙方由此產生糾紛。丁先生要求跟中介公司解除合同並退還定金,最終協商無果。於是丁先生到烏魯木齊市房產中介協會投訴新疆百強偉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違規收取房款,致使自己無法購得房屋,並要求解除合同,退還定金1萬元。目前該案件仍在協調處理中。

小編朋友王女士去年選中一套喀什東路住宅,她在線下以及線上找到了擁有這套房源的兩家中介公司,一家是老牌中介瑪雅房屋、另一家是小區裡的同城房屋,但是同樣的房源瑪雅房屋的報價整整高了2萬塊錢(中介費用相同)。這時王女士犯愁了,是選擇名聲大有保障的中介,還是省錢的小中介呢?於是王女士找到了自己做中介的朋友詢問該問題,這位中介朋友告訴我們在這個行業中,存在中介吃房款差價的情況,瑪雅房屋雖然是一個大公司,該單的中介很有可能從中獲益2萬元差價。

不止是以上兩個案例中的挪用房款、吃差價現象,一些中介公司在其業務進展中會各種巧立名目,違規收費,例如看房需交“看房費”,定房需交“意向金”或“誠意金”;審稅需交“審稅手續費”,貸款需交“按揭手續費”、“公關費”或“包裝費”等;收取定金時言明是定金,退還時卻說一半是定金、一半是佣金,對於一半佣金不予退還;以降低佣金為誘餌私下索要“好處費”、“幫助過戶費”……諸如此類,數不勝數。

同時有些不法中介在訂立中介合同時惡意不標明服務項目的要求和具體標準,以減輕自身責任。還有的與購房者和租房者簽訂單方面制定的“霸王條款”,如利用代收房款的優勢,在合同中制定租房者若退房需支付高額違約金,或無論買賣房屋是否成交,購房者均應支付其中介費用等不合理要求。

烏魯木齊房產中介亂象,市民如何保障自己錢財

那麼,烏魯木齊市民在購房時應該注意哪些方面,才能避免受騙上當呢?

1、看中介是否具有合法的經營資格

購房者如果通過中介公司購買“二手房”,一定要查驗房屋中介公司是否具有合法的經營資格,即《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和房產部門頒發的房屋中介服務機構資格證書;要注意《營業執照》上的註冊地址與中介公司實際辦公地點是否一致,同時還要審查中介公司是否有委託授權書,確認中介公司是房屋賣主的合法代理人。

2、要驗明所購房屋的產權現狀

消費者在決定購房前,一定要驗明所購房屋的產權現狀。

a、產權不明確、有糾紛的一定不能買,防止房主一房兩賣;

b、要注意房屋產權證上的業主姓名與售房者是否相符,有無抵押或共有人等;

c、要搞清楚所購房子是商品房、集資房還是經濟適用住房,按照規定,集資房需要單位蓋章後才能真正上市交易,而經濟適用住房要住滿五年才能上市交易。

3、錢財可支出第三方資金監管賬戶

2018年,6月11日起,烏魯木齊二手房交易全面實施資金監管。二手房買家可先將交易款打到第三方資金監管賬戶,待房屋買賣完成並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後再轉給賣家。意味著烏魯木齊二手房交易有了官方“支付寶”。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搭建的第三方監管平臺,確保房地產市場規範有序、房屋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及交易資金的安全。

4、簽訂“二手房”買賣正規合同文本

一定要簽訂“二手房”買賣正規合同文本,合同中必須寫清楚房屋面積、房屋交付使用日期等相關約定,由房屋出賣方提供房產證或有關房屋的相關圖紙,所交納的房款和中介費等必須讓對方開出有效發票和蓋有收款人印章的收據,這樣的話一旦發生糾紛有據可依。

5、用合法正當方式解決問題

對於過完戶後,拒不搬離的原房主,可以藉助公安機關的作用限期搬離。實在不行只能到法院起訴告其侵權了。

現在的中介市場已擁有資金監管系統,在宏觀調控下的房產中介們希望能夠推行行業自律,提高房產中介行業的公信力,給烏魯木齊市民營造一個健康有序的房產中介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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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微信公眾號:鳳凰網房產烏魯木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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