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檢察機關第九次「雙先」表彰先進集體先進個人推薦對象公示

全國檢察機關第九次“雙先”表彰

先進集體先進個人推薦對象公示

按照江蘇省人民檢察院、江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於做好全國檢察機關第九次先進集體先進個人評選推薦工作的程序要求,經江蘇省全國檢察機關第九次“雙先”評選推薦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江蘇省人民檢察院黨組研究同意,現將報送全國檢察機關表彰的6個先進集體、8名先進個人推薦對象予以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2018年7月19日至7月25日)。凡對公示對象有異議的,可具實名向江蘇省全國檢察機關第九次“雙先”表彰推薦工作領導小組、江蘇省紀委省監察委派駐省檢察院紀檢監察組如實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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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全國檢察機關第九次“雙先”表彰推薦工作領導小組

2018年7月19日

一、“全國模範檢察院”(1個)推薦對象

如皋市人民檢察院

該院狠抓司法辦案,2016年辦理高檢院掛牌督辦特大製售有毒有害食品系列案,開展“食藥環”專項立案監督活動成效顯著;紮實開展基層民行檢察工作推進年專項活動,所辦案件被表彰為全國檢察機關執行監督優秀案件;該院先後承擔案件信息公開、主任檢察官、內設機構改革等5項試點工作,是全省參與改革試點最多的基層院之一,8項工作經驗被省檢察院簡報轉發,3次在省檢察院會議上交流經驗做法。先後兩次被高檢院記集體一等功,獲評全國先進基層檢察院,全國檢察機關“基層民事行政檢察工作推進年”專項活動先進基層檢察院。

二、“全國模範檢察官”(2名)推薦對象

01

吳小紅(常州市人民檢察院)

女,漢族,1981年6月出生,無黨派,碩士研究生,常州市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處處長。近年來在公益訴訟方面作出了突出成績,承辦全國首例民事公益訴訟案件許某某環境汙染案,被評為全國檢察機關十大監督案件、江蘇省十大法治事件;指導辦理某市農林局怠於履行職責案被評為江蘇省行政公益訴訟精品案例;承辦儲某某環境汙染案被評為全國十大典型環境公益保護案例;在全國率先打造環境案件檢察機關支持公益組織起訴的辦案模式,成為檢察辦案示範樣本。被高檢院評為全國檢察機關公益訴訟試點工作先進個人,並記個人一等功。

02

孫勇(江蘇省人民檢察院)

男,漢族,1978年6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學本科,法律碩士,江蘇省人民檢察院公訴一處副處長。在指導辦理上級交辦的某省專案——令某某受賄案、有全國影響的南京6.20寶馬轎車交通肇事案和2017年度十大法律監督案——趙某某搶劫傷醫案中作出突出成績,取得良好的法律和社會效果;在參與研發全省“刑事智能輔助辦案系統”中作出重要貢獻,尤其是在培養全省公訴隊伍、爭創全國優秀公訴人競賽中成績顯著,被評為全國優秀公訴人、江蘇省先進工作者、全省政法系統“忠誠衛士”、全省掃黃打非工作先進個人。

三、集體一等功(5個)推薦對象

01

蘇州市吳江區人民檢察院

該院堅持以司法辦案為中心,2017年提起全省首例行政公益訴訟案件——區級檢察院訴某市轄區國土局怠於履職案,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得到省院劉華檢察長批示肯定,亮相中央政法委政論片《法治中國》;自主研發全國檢察機關統一業務應用系統執檢子系統“刑事執行檢察智能管理平臺”,得到高檢院執檢廳肯定,已在全省檢察機關應用,並向全國推介;全程參與“案管機器人”軟件研發、升級和測試,圓滿完成試點任務和專題宣傳片拍攝,在全國檢察機關智慧檢務蘇州會議上播出,並在央視報道。該院獲評全國、全省先進基層檢察院,全省檢察機關先進集體。

02

南京市棲霞區人民檢察院

該院2017年辦理全省首例幼兒園“虐童”案件,入選高檢院工作報告;2016年監督立案首例非法處置醫療廢棄物案,獲總理批示,被評為全省檢察機關保障民生十大案例;2017年提起全省首例區級院訴市級行政機關公益訴訟案,督促長江保護部門共同清運河道渣土;自主研發“刑事案件信息交互平臺”,被高檢院確立為偵查監督信息化建設試點單位,在全省範圍內總結推介;近年來創新青少年刑事和解、社會調查工作機制,被人民檢察、法治日報報道,高檢院轉發推廣。被評為全省先進基層檢察院,江蘇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人民滿意的政法單位”並記集體一等功。

03

邳州市人民檢察院

該院近年來在人均辦案量全省第一的情況下,克服案多人少壓力,實現了逮捕、公訴準確率和有罪判決率三個百分百;積極開展查辦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職務犯罪專項行動,偵防工作均走在徐州前列,反貪局被省檢察院記集體二等功;開展職務犯罪風險原點防控,撰寫的《2016年懲治和預防重點領域職務犯罪情況報告》被省院劉華檢察長批示肯定;審判監督質效全市居前,查辦虛假訴訟工作經驗被高檢院轉發並在全省推廣;2014年依法從快捕訴公安部掛牌督辦、涉及全國20多個省市的苑某某等人銷售假藥案,受到社會各界好評。被評為全國、全省先進基層檢察院。

04

鹽城市亭湖區人民檢察院

該院2016年成功辦理98起系列虛假訴訟監督案,被高檢院表彰為全國優秀監督案,入選全國檢察機關指導性候選案例,被高檢院《檢察要情》刊登;2017年辦理的吳某某羈押必要性審查案被高檢院評為“全國優秀案件”,被省檢察院評為“全省檢察機關精品案例”,2018年辦理的彭某某羈押必要性審查案再次被省檢察院評為“全省檢察機關精品案例”;2017年辦理的金某某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食品案獲評全省“兩個專項立案監督活動十大典型案例”,2018年辦理的蔡某某假冒註冊商標案獲評江蘇省“保護知識產權十大典型案例”。

05

興化市人民檢察院

該院聚焦法律監督主責主業,連續6年在泰州市基層院綜合考評中名列第一,連續5年被評為興化市十佳人民滿意機關。該院嚴厲打擊生產銷售地溝油、“鋁包子”、假劣藥品等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受到當地黨委政府和群眾好評。監督糾正一批違法執行案件,2017年被評為“全省檢察機關民事行政執行監督專項行動先進集體”,辦理的訴某市環境保護局行政公益訴訟案被省院評為“優秀案例”。2014年,在辦理與某市廳局級副主任張某某涉嫌受賄案相關的3件行賄、受賄案中,追回贓款1000餘萬元,得到省檢察院、省紀委肯定。曾記集體二等功,被評為全省先進基層檢察院。

四、個人一等功(6名)推薦對象

01

王志祥(鎮江市潤州區人民檢察院)

男,漢族,1972年1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學本科,碩士學位,鎮江市潤州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2014至2016年,主辦了上級交辦的在全國有較大影響的某省部級幹部金某某受賄犯罪案件;2017年組織指揮查辦了某市交通產業集團副總經理(副處級)杜某某受賄600餘萬案,組織指揮查辦了某市副區長(副處級)田某某受賄480餘萬案。曾記個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2次,被評為鎮江市勞動模範。

02

趙建新(江陰市人民檢察院)

男,漢族,1969年11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學本科,法律碩士,江陰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2014年以來組織查辦職務犯罪102件124人,其中百萬元以上大案32件40人,挽回經濟損失8200餘萬元,社會影響較大;辦理的路某某受賄、挪用公款案2014年獲評全省反貪部門“十大優質案件”,辦理的李某某濫用職權、受賄案2017年獲評全省反瀆部門“優質案件”;探索公益訴訟試點,辦理無錫地區首例行政公益訴訟,追回國有財產1200餘萬元,檢察日報等多次深入報道;2016年辦理季某某刑事申訴案獲評“全省檢察機關刑事申訴案件十大精品案件”。被評為全省政法系統“忠誠衛士”。

03

王旭(揚州市人民檢察院)

女,漢族,1969年6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學本科,碩士學位,揚州市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2017年承辦全國首例省部級公職人員特別程序專案,對立案前因病死亡的某省部級幹部任某某提出沒收違法所得2200餘萬元申請,提出對沒收財產的證據規格“高度蓋然性”標準被司法解釋吸收,獲評最高人民法院年度十大刑事案件;2016年參與承辦李某某跨國殺人案獲評揚州市“十大司法案件”;在全國性研討會作“刑事視角下家庭暴力情形分析和對策建議”得到高度關注並被“反家庭暴力法”立法吸收;創新“遞進式”培養模式,在全市打造了一批優秀公訴人團隊。被評為全省法治建設先進個人,記個人二等功。

04

戴真(宿遷市人民檢察院)

男,漢族,1974年2月出生,無黨派,大學本科,碩士學位,宿遷市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處副處長。2017年領辦督促某省海洋與漁業局依法履職案,系公益訴訟試點期間基層檢察機關“越級”督促上級機關依法履職並被採納的行政公益訴訟案件,新華日報、新浪、人民網等媒體競相報道,獲評全省檢察機關保障民生十大案例;2018年領辦某縣農業委員會不依法履職公益訴訟案,系檢察機關辦理的首例法院當庭宣判且訴求全部獲得支持的行政公益訴訟案件,《檢察日報》頭版頭條予以報道;2015年領辦督促某市工商局依法履職案,該案獲評全省檢察機關十大民事行政精品案件。被江蘇省委政法委評為“人民滿意政法幹警”,記個人二等功,全省檢察機關先進工作者。

05

王俊壹(連雲港市海州區人民檢察院)

男,瑤族,1976年1月出生,中共黨員,碩士學位,連雲港市海州區人民檢察院檢委會專職委員、刑檢一部副主任。2014年主辦公安部1號督辦案件——姜某某等21人傳銷案,涉案金額7000餘萬,涉案人員1000餘人,成功起訴該案,被央視報道;2016年指導辦理蘇某某詐騙抗訴案,獲評全省“十大精品抗訴案件”,一審判無罪,二審改判11年,入選省檢察院、高檢院2017年工作報告;2017年指導辦理省公安廳督辦王某某等10人汙染環境案,該案造成某縣17萬居民飲水安全隱患,被評為全省檢察機關保障民生十大案例。曾記個人二等功。

06

李思雪(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

女,漢族,1987年7月出生,中共黨員,大學本科,學士學位,淮安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刑事檢察科副科長。該同志獲評全省檢察機關偵查監督辦案能手第一名,2016年參加第四屆全國檢察機關偵查監督業務競賽,以優異成績獲評全國檢察機關偵查監督業務標兵稱號,入選全國檢察機關偵查監督人才庫。2015年辦理戴某某盜竊一案,因敏銳發現案件法律文書造假問題,避免了錯案發生,被評為全省十大優秀訴訟監督案例。作為本院偵查監督條線負責人,堅持帶頭辦案,2017年辦理偵監條線監督案件佔全年受案數50%以上,位列全市第一。被評為全國檢察機關偵查監督業務標兵,記個人二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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