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就要實施CSO全程證據鏈追溯,藥企再不合規就來不及了!

近期,國家稅務總局發佈了《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並且指出辦法將從7月1日就開始實行。

7月1日就要實施CSO全程證據鏈追溯,藥企再不合規就來不及了!

第四條 稅前扣除憑證在管理中遵循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原則。真實性是指稅前扣除憑證反映的經濟業務真實,且支出已經實際發生;合法性是指稅前扣除憑證的形式、來源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等相關規定;關聯性是指稅前扣除憑證與其反映的支出相關聯且有證明力。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辦法》指出,證據鏈(也即稅前扣除憑證)要求遵循真實、合法、有效的原則。這三個原則相互關聯、相互作用的,也就是說,證據鏈必須是完整真實,可有效追溯,經得起審查的!

很多企業可能還沒有搞清楚這個重磅炸彈的威力,其實很簡單,之前企業的費用抵扣一般就只要提供發票,我們國家以發票作為標準,所以有假髮票或虛開發票來進行逃稅和洗錢,但現在釜底抽薪的是,光憑發票不行了,要提供完整證據鏈!

藥企目前最大的問題,就是無法提供營銷證據鏈

目前藥企CSO的問題頗多。有的藥企通過幾家新成立的一人CSO企業就能做出幾百上千萬的推廣費用,這些小公司能不能真實撐起這麼多會議?能不能合理有效花費這麼多學術費用?真實證據鏈拿的出來嗎?

甚至有擬上市公司提供的招股說明書中指出,在報告期內,公司一年總共舉辦2701次學術會議,要達到這個會議總數,需要平均每天召開7.4次會議,並且不分節假日甚至春節都得開會才行。組織開展學術推廣會議是藥企的主要市場推廣方式,這是行業規則。但要做到像這樣全年無休7X24每3小時就開一場學術會議,是非常難以實現的事情。因此可以想象的是,這一定是從整個會議和營銷形式上就在造假。

目前國家的要求就是要提供真實證據鏈,從源頭抓起,也就是業務不能顯失公平,要真實發生,要有效可追溯,要有合理的票據,無票的費用可以用勞務費支出但也需要證據鏈。

但這樣實際上會客觀帶來一個問題,很多光有發票,但是沒有完整證據鏈的費用根本就不敢抵扣了,怕被追溯,那麼就會大幅提高CSO的實際繳納所得稅,特別是不允許核定徵收以後!就是以高稅收讓虛假業務執行者上西天!

今年,將是那些過票洗錢的偽CSO們的大限,公司開起來容易,現在要被國家關門打狗了!

7月1日就要實施CSO全程證據鏈追溯,藥企再不合規就來不及了!

倒逼藥企一定要進行真實有效的營銷

由於金稅三期,兩票制帶營改增,以及延長所得稅等政策的相繼出臺,現在又是國家稅務總局開始嚴查財稅證據鏈,這對藥企下面的無數CSO公司是滅頂之災,開起來容易關起來容易。

今年藥企面臨著巨大的問題,大量CSO公司開始出現規模死亡或者業務自然縮減。藥企未來必須要以學術推廣作為手段,以產品為核心,以患者為中心開展業務,這樣才能有效規避財務風險!

在醫藥行業諸如帶金銷售、會議造假等行為是行業潛規則,但是隨著國家監察法、稅務證據鏈辦法等一系列動作可以看出,國家正在嚴厲打擊這些潛規則,在醫藥推廣政策收緊的情況下,企業進行任何學術推廣和市場活動,都必須拿出真實發生的業務形式與對應的合理成本,並且以備查驗,因此合規是唯一的道路!

從長期來看,藥企市場推廣必然只能走合規之路,並且是事實合規,而非形式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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