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殘忍的婦女殉葬制度 殉葬前苦不堪言


婦女殉葬制度,用活人殉葬是古代社會的一種非常殘酷的制度。殉葬的貌美女性有活埋的,也有被殺或自殺後陪葬。

有的女性骨架上手骨還被反綁在背後,並有明顯的掙扎痕跡,是被活埋殉葬的痕跡。商人相信人死以後,靈魂生活在另一個世界裡,一切按照「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的禮制辦事。

到漢唐後,這種“生殉”制度由於太過殘忍,已經基本消失。漢、唐兩朝皇陵的重要特點不是以人殉葬而是陪葬制度,即在皇陵附近讓皇親國戚和達官顯宦死後陪葬皇陵。

然而宋代開始,契丹、党項、女真、蒙古等邊疆民族,先後入主中原,他們均有人殉的傳統,促使中原人殉再度興起。(圖:《韓熙載夜宴圖》宋摹本》

到了明朝,“生殉”制度愈演愈烈,僅朱元璋下葬時就有46妃“生殉”,陪葬於孝陵。

清太祖努爾哈赤死時,大妃和二庶妃被皇太極等人脅迫殉葬。後修實錄,剛林書雲:“自願從死”。可見大妃之殉是被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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