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里區念好公職人員「緊箍咒」

中國江西網南昌訊 (記者餘紅舉 通訊員胡月輝)7月18日,南昌市灣裡區出臺《公職人員及其近親屬承攬區內工程報備管理暫行辦法》,對該區公職人員親朋好友承攬區內工程的以及在承攬區內工程的公司持有股份的,施行報備制。此舉能及時掌握公職人員是否參與承攬工程、企業入股,有利於加強對公職人員的監管。

《辦法》規定,該區公職人員及其近親屬如有承攬全區範圍內由政府投資、國有企業投資或村集體投資的建設工程、政府採購項目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物資材料、服務的,公職人員必須如實填報《公職人員及其近親屬承攬區內工程報備單》,並在承攬工程意向確定後一週內向區紀委監委書面報備,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報備的,應及時補報並說明原因,區紀委監委將對報備的內容進行抽查。

《辦法》明確,對隱瞞不報、不如實報備或不按要求報備的,一經發現,紀檢監察機關應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限期改正、責令作出檢查、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建議調整工作崗位、免職或依照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務處分。同時,對於違反有關規定承攬區內工程的以及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為其近親屬承攬區內工程的公職人員,一經查實,依紀依規嚴肅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此外,該區要求,與公職人員保持親密關係的同學、戰友或老鄉承攬區內工程的以及在承攬區內工程的公司持有股份的,將參照上述辦法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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