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川縣檢察院組織幹警學習《監察法》

為了做好新時代檢察工作,使檢察干警儘快適應監察體制改革。6月1日上午,洛川縣檢察院組織全院幹警集中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

學習會上,組織幹警按照《監察法》的章節和脈絡認真學習了監察機關的職能、職責、管轄、監察權限、監察程序等多方面內容,以及在懲治腐敗方面的有效措施。同時,結合檢察機關在辦理監察委移送案件中,對程序和實體方面需要注意的問題進行了詳細的學習。

會上,全院幹警進行熱烈討論,大家紛紛表示,《監察法》作為反腐敗國家立法,體現了反腐敗工作的法治化,強化了對權力的監督制約,是對所有公職人員行使公權力情況進行監督。通過此次學習討論,不僅瞭解了我國監察委員會的各項職能,還掌握了檢察機關和監察機關在案件辦理上如何銜接,為下一步辦理監察委移送的案件奠定了堅實基礎。

會議要求,全院幹警要充分認識到制定監察法的重要意義,認真學習《監察法》,深刻理解相關條文的內涵精髓,不僅要讓理論學習與檢察工作實際相結合,把工作職責擺進去,在檢察工作的具體實踐中提高履職能力,更要自覺維護監察法權威,嚴格依照法定權限、規則、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把紀律挺在前頭,把敬畏刻在心裡,切實加強自我約束,為打造風清氣正的廉潔氛圍作出新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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