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收購之沒有金剛鑽別攬瓷器活

我今天一天的工作是談判,談判的內容有點意思,跟大家分享一下。

我的當事人是一傢俬企的股東,別小看這傢俬企,成立15年從未虧損過,即使是金融風暴那年,依然未虧損過。目標私企總共有4個股東,其中2個股東經營理念不一致,要求分家,我的當事人就是其中之一。因此,後來搞了個內部競拍股權,4個股東都參加,採取一家吃三家的模式,也就是說只要你競拍成功了,那你要收購其他3個人的股權。因為是內部競拍,所以就是在公司競拍到深夜,我的當事人最後出價最高,競得了,深夜2點4個股東簽了協議。

股權收購之沒有金剛鑽別攬瓷器活

我的當事人是搞技術的,之前也是以技術入股的形式入的股,競拍結束後交接公章、公司承兌匯票等,我的當事人發現,他完全不懂財務以及管理,完全沒辦法運轉公司也無法短時間內招聘信任的人接手,同時,他也沒那麼多的資金支付股權轉讓款,這下,他發現自己玩大了,著急的幾天幾夜沒睡好。

股權收購之沒有金剛鑽別攬瓷器活

最後找到了我,拿到材料後我經過分析,雖然我的當事人這事表面看起來除了支付違約金沒有別的路可走,但是天無絕人之路,4個股權之間籤的協議是有重大的瑕疵的,第一:合同約定用公司的現金來支付首期股權轉讓款,此條約定違反了《公司法》的強制性規定--公司不得收購公司的股份。第二:合同約定成立的條件是附件齊備,但是附件根本就沒附上,附件是什麼內容都還不知道,合同尚未成立,談何我的當事人違約的問題。第三:合同的交易方案設計對我的當事人嚴重不合理,明顯的顯示公平。同時告知其餘股東,如果真的按照這個合同履行了,對於目標公司來說,等於是殺雞取卵,這個公司就要徹底運營不下去了,你們一手創辦的公司,是否想見到這樣的局面?

股權收購之沒有金剛鑽別攬瓷器活

下午拿著這三點,談判取得了突破,其餘3個股東初步同意拋開原來的合同,重新考慮新的方案。當然了,我的當事人自然也是要為自己的錯誤買單的,只是我為他爭取了一個新的機會,至於這單怎麼買,買多少是下一步的問題了。

不得不深深感嘆,做什麼事情都是要謹記,沒有金剛鑽,就別攬瓷器活,收購股權這麼大的事更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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