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城市「地鐵房」不再保值,你的房子可能危險了!

最近,關於城市地鐵建設有這樣一條政策:

這些城市“地鐵房”不再保值,你的房子可能危險了!

融360說房總結整理了幾個要點:

1、地鐵主要服務於城市中心城區和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重點地區。

2、申報建設地鐵的城市一般公共財政預算收入應在300億元以上,地區生產總值在3000億元以上,市區常住人口在300萬人以上。

3、申報建設輕軌的城市一般公共財政預算收入應在150億元以上,地區生產總值在1500億元以上,市區常住人口在150萬人以上。

4、擬建地鐵、輕軌線路初期客運強度分別不低於每日每公里0.7萬人次、0.4萬人次,遠期客流規模分別達到單向高峰小時3萬人次以上、1萬人次以上。

除了上面幾點,文件還強調了加強城市軌道交通建設的申報審核,保障城市財力和負債水平。

其實早在今年5月份,國家發改委就出臺了類似文件:

這些城市“地鐵房”不再保值,你的房子可能危險了!

上述文件的主要內容有以下幾點:

1、建高鐵要量力而行、因城施策,不能盲目追求規模。

2、避免高鐵沿線產業佈局同質化、和單純的房地產化

3、新建鐵路選線應儘量減少對城市的分割,新建車站選址儘可能在中心城區或靠近城市建成區,確保人民群眾乘坐高鐵出行便利。高鐵車站建設要規模適當、經濟適用,切忌貪大求洋、追求奢華。

4、中小城市不宜過高預估高鐵帶動作用,避免照搬照抄大城市開發經驗,硬造特色、盲目造城。新建鐵路站場實施土地綜合開發的,應當嚴格執行土地綜合開發的邊界和規模要求,扣除站場用地後,同一鐵路建設項目的綜合開發用地總量按單個站場平均規模不超過50公頃控制,少數站場綜合開發用地規模不超過100公頃。

5、充分認識防範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的重要性和緊迫性,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切實防範高鐵車站周邊開發建設帶來的地方政府債務風險。防止脫離地方財力實際搞開發。

6、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依法依規對高鐵車站周邊開發建設嚴格進行管理,適時組織評估,嚴控建設規模和時序,加強用地監測,嚴肅查處違法違規批地用地行為和建設行為,並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監督和管理。

這些城市“地鐵房”不再保值,你的房子可能危險了!

“高鐵”、“地鐵”不是想建就能建

通過對比不難發現,5月和7月這兩份文件有著共同的意思:不是所有城市都適合建高鐵、地鐵,對於很多中小城市來說,新建軌道交通站點要儘可能在城市中心或者靠近城市中心,並且嚴格控制建設規模,防止過度房地產化。

每個地區都會有相應的城市規劃,根據今年4月份中國城市軌道交通協會發布的《2017年城市軌道交通行業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17年末,中國內地城軌交通建設項目已獲批覆的城市為62個(包含地方政府批覆的淮安、南平、珠海、三亞、泉州、台州、黃石、渭南、安順、紅河州、文山州、德令哈、天水、畢節、瀘州、黔南州、彌勒、瑞麗等18個城市)。

這些城市“地鐵房”不再保值,你的房子可能危險了!

不過,一些經濟體量、人口流量較小的城市也在興建高鐵(地鐵),這其實是比較危險的做法,軌道交通不僅建設成本高,運營成本也很高,如果這個城市本身沒有足夠的經濟資金、人流量支持,很容易加重地方債務負擔,不利於城市發展。

另一方面,不少開發商打著“高鐵房“、”地鐵房”的旗號,將本不靠譜的小城市郊區房包裝得高大上,並趁機抬高房價,謀取暴利。

要知道,城市發展的模式在發生著改變,從過去的“遍地開花”到現在的“大城市群化”,資源和人口都是在圍繞大城市及其周邊城市靠攏,比較典型的就是“京津冀城市群”、“環滬城市群”、“環深城市群”,開發商說什麼都不管用,關鍵是買房人要有自己的判斷標準。

這些城市“地鐵房”不再保值,你的房子可能危險了!

哪些“高鐵(地鐵)房”可以買、哪些不可以買?

城市級別高、人口流入大地區的房子可以買(主要指住宅),有人的地方就有活力,發展也會更穩定、持久。

級別低、經濟總量低、人口少且增長緩慢、外流(主要指中西部地級市、縣級市和縣城)的城市不能買,因為在上述限制文件的調控基礎上,一些低級別城市規劃的不切實際的站點,很可能發生重大變化,一旦發生變化,也就意味著之前說好的“高鐵站”消失,對應的區域不再是開發商口中的“潛力股”,前期炒高的房價也可能會一落千丈,買了就等於被套牢。

最後,融360說房君在這提醒大家,過去閉著眼睛買房都能賺錢的時代已經過去了,對於很多普通的中小城市來說,通過像“高鐵房”這樣“高大上”規劃包裝獲得升值利潤的機會越來越少,因為大城市可以利用城市新區緩解城市中心人口壓力,換句話說就是,在大城市的新區買房子的機會更多;而部分中小城市本身的城市吸引力、人口、資源普遍沒有優勢,買那裡新區的房子風險更大。

希望各位通過此次政策文件認清地鐵、高鐵規劃下,城市發展的大趨勢,免得讓自己的資金打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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