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對文化文物單位文化創意產品開發試點文件進行解讀和工作部署

本市对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文件进行解读和工作部署

6月6日下午,北京市文化局召開會議,對本市近期出臺的《關於推動北京市文化文物單位文化創意產品開發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進行了解讀,並就如何進一步發揮全國文化中心的示範引領作用,做好我市文化文物試點單位文創產品開發工作進行了部署。

本市对文化文物单位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文件进行解读和工作部署

2016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原文化部等部門《關於推動文化文物單位文化創意產品開發若干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6〕36號,以下簡稱《通知》)。為貫徹落實《通知》的有關要求,市文化局牽頭會同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等相關單位和試點機構,積極開展調研,組織了一系列專題培訓和政策研討,研究了本市試點工作的任務內容和配套政策,會同相關部門制定了《關於推動北京市文化文物單位文化創意產品開發試點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指導和推動本市文化文物單位開展文化創意產品開發試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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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意見》鼓勵試點單位開展開辦符合發展宗旨、以滿足民眾文化消費需求為目的的經營性企業試點。嚴格按照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政策規定,堅持事企分開的原則,將文化創意產品開發與公益服務分開,原則上以企業為主體參與市場競爭。

文化創意產品開發取得的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按規定納入本單位預算統一管理,可用於加強公益文化服務、藏品徵集、繼續投入文化創意產品開發、對符合規定的人員予以績效獎勵。績效獎勵部分參照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實施意見》(京政發〔2015〕49號)建立激勵機制,經職工代表大會同意,試點單位可從文化創意產品開發取得的淨收入中提取70%及以上獎勵開發工作人員。

試點單位具備相關知識和技能的人員在履行崗位職責、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經單位批准,可以兼職到本單位附屬企業或合作設立的企業從事文化創意產品開發經營活動。

試點單位工作會上,市文化局副局長關宇同志要求試點單位在確保公益目標、保護好國家文物、做強主業的前提下,採取合作、授權、獨立開發等多種方式,藉助本市創意研發機構集中、創意設計人才集聚的優勢,加強與社會機構合作。

加強對文化文物資源的數據梳理和分類整理,明確可供開發資源。要藉助本市創意研發機構集中、創意設計人才集聚的優勢,積極對接文化創意設計機構、高等院校和職業學校、青年設計師聯盟等文化創意設計機構和組織,培育具有國際國內影響力的文化創意產品開發領軍單位和產品品牌,研發具有古都文化、紅色文化、京味文化、創新文化特色的文化創意旅遊產品。

拓展完善文化創意產品營銷體系,在保證公益服務的前提下,可將自有空間用於文化創意產品的展示和銷售,並在國內外旅遊景點、大型文化設施、重點商圈、交通樞紐等場所開設專賣店或代售點。積極創新“互聯網+文化”的營銷推廣方式,拓展與互聯網電商平臺的合作,綜合運用線上、線下多層次商務平臺和營銷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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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還邀請了來自故宮博物院的專家,為前來參會的單位介紹文創產品研發、經營、推廣等方面的先進經驗。故宮博物院近年來通過採取靈活的社會合作開發模式,打造了集歷史性、藝術性、知識性、實用性、趣味性、環保性於一體的文創產品體系。

會後,還進行了試點單位與研發、設計、營銷單位的現場對接活動。包括北京嘉德藝術中心有限公司、北京歌華文化發展集團、北京市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服務有限公司、北京華江文化發展有限公司在內的十餘家頂尖文創產品研發、設計、營銷單位受邀參加了活動。通過對接,積極引入社會力量參與文創產品開發,推動試點單位的文化資源與社會機構的市場資源有效對接,實現共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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