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力度不夠、平台責任虛置,人民日報狠批電視虛假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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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民日報發文《虛假廣告為何屢禁不止》,對廣播電視、互聯網上虛假廣告成風的現象成因、解決對策進行了分析。違法成本過低,處罰力度不夠,平臺責任虛置,監管問責不力,是虛假廣告屢屢冒頭的重要原因。

文 | 金正波

來源 | 人民日報

“穩賺不賠,100%本息擔保”“逢考必過,最權威的英語培訓機構”“全網最低價”“徹底根治,絕不反彈”“用過都說好”……這些廣告你是否耳熟能詳?對此是否動過心?

近年來,儘管監管部門對廣告發布有明確規定,但有的地方電視臺、報刊或網絡平臺依然違規播放一些虛假廣告,誤導消費者,對市場經濟秩序造成不良影響。

一段時間來,不少讀者來信反映被虛假廣告欺騙的遭遇,表達他們的疑惑:虛假廣告為何屢禁不止?

处罚力度不够、平台责任虚置,人民日报狠批电视虚假广告!

誇大宣傳,廣告吹得天花亂墜

“省錢,省水,省時間,不佔地方”“7天無條件退貨,15天包換”……某品牌迷你洗衣機的廣告在一檔電視購物頻道播放。電視廣告裡還有現場演示,山東臨清市讀者楊金坤的妻子信以為真,便撥打熱線電話買了一臺。

可是買回來的洗衣機質量卻讓人大跌眼鏡,楊金坤告訴記者:“洗衣機排水管和機身銜接不牢固,經常脫落。脫水時,脫水桶脫離桶座,無法正常使用。洗一會兒還會散發一股非常難聞的刺鼻氣味。”

“妻子打電視直銷電話,要求退貨。沒想到,電視直銷推廠家、廠家推售後、售後推銷售,銷售一聽要求退貨,直接掛斷電話。”楊金坤氣憤不已:“前後換了五個手機撥打熱線電話,都是來回踢皮球。說好的七天無條件退貨,怎麼一點誠信不講!”

事實上,我國廣告法明確規定,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但誇大其詞、虛假宣傳的各類廣告仍時有發生。

6月11日,國家廣播電視總局通報,宣傳“邦瑞特植物防脫育發露”“漢方育發素”“飄宣禿大夫髮根活力素”的電視廣告,存在誇大誇張宣傳、誤導受眾等嚴重違法違規問題,要求各級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停止播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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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瞭解,邦瑞特植物防脫育發露在多家電視臺播出的廣告,曾宣稱該產品“有史以來最快、最安全的生髮產品” “暢銷率及普及率最為廣泛的防脫髮產品”。

不僅如此,這款產品在各個版本的廣告中,連名稱、發明人都不一樣。在一個版本廣告中,產品叫“邦瑞特植物防脫育發露”;但在另一個版本中,產品名稱又變成了“飄宣禿大夫髮根活力素”,但用小字樣標著“邦瑞特植物防脫育發露”。

雖然電視廣告被禁,但記者通過搜索發現,在“邦瑞特植物防脫育發露”官方正品網,仍然貼有“3天,幫你止脫固發”“一噴迅速止脫,敢言世界最強效”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的廣告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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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對數家地方電視臺、電臺以及網站的觀察,記者發現,有違法之嫌的虛假廣告依然不少。

一家教育培訓機構自稱“最權威的英語培訓機構”,開設“逢考必過的考試課程”以及“四級保過班”“六級保過班”;

有的理財產品在熱播劇中插播廣告,“零錢交給×××,財富隨手噌噌噌!”而“投資有風險,理財須謹慎”的字眼很小,且在畫面最下方,不仔細看根本看不到;

“數量有限,搶!搶!搶!名錶展所到之處,消費者無不說好”;“這款一上市,全國的各大專賣店,就出現了斷貨的情況”,等等。

廣告商片面追求經濟利益,發佈平臺故意“放水”

法律法規三令五申,相關部門也採取了一系列整治措施,但為什麼虛假廣告仍然存在?

“不良廣告商在利益驅使下,為了片面追求產品曝光率,迅速打開市場,利用消費者的非理性消費心理,誇大或虛構產品質量、功效,具有較強的誘惑性。”

北京威宇律師事務所律師滕立章表示,虛假廣告往往會使用絕對化語言,“最好”“根治”“不反彈”“國家級”“最先進科學”等詞語使用頻率較高。還有的會使用一些虛假證書、證明文件,甚至謊稱國家權威機構認證等。

廣告“精心”設計,還會故弄玄虛使用一些專業術語,普通消費者如不認真加以辨識,很容易上當受騙。

記者觀察了幾個電視購物欄目,發現推薦者大多把產品吹得天花亂墜,有的甚至打著“不要錢”“免費送”的旗號,再有“主持人”推波助瀾,確實容易讓人產生購買的慾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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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與消費者的交流中,記者常常聽到這樣的聲音:有些廣告一眼就能看出是虛假廣告,可為什麼一些大眾傳播平臺還要傳播呢?

一位媒體廣告從業人員道出了他們的“苦衷”:近年來,一些地方尤其是縣市級的電視臺、報刊,具有核心競爭力的欄目少,營收壓力大,廣告收入下滑,有質量的大品牌廣告接不下來,只能退而求其次。

而恰恰是一些市場知名度不高的產品,往往為了搶佔市場,在廣告設計上打“擦邊球”甚至有違法違規行為。有的媒體生存壓力大,在廣告內容審核把關上就放鬆了要求。

對此,安徽讀者劉女士認為,和遊醫藥販、街頭廣告不一樣,即便是地方市縣的電視臺、報刊在大眾心目中也是有公信力的,是很多人接受信息傳播的重要來源。

虛假廣告,不僅損害發布平臺的媒體公信力,更會傷害信任他們的消費者。虛假廣告導致消費者無從甄別真實信息,對合法經營者造成衝擊和干擾,構成不正當競爭,擾亂正常的市場經營秩序。

從源頭上做好廣告准入,加強全過程監管力度

今年4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佈了2018年第一批典型虛假違法廣告案件: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通過“今日頭條”手機端應用程序發佈多條未取得醫療廣告審查證明的醫療廣告,罰款70多萬元;

打擊虛假廣告,相關部門已經做了不少努力。如何更好治理虛假廣告現象呢?滕立章認為,虛假廣告的違法成本仍然過低。目前,對於虛假廣告的處罰主要是和廣告費用掛鉤,而處罰力度與廣告收益相比可能只是“九牛一毛”,對市場主體的法律威懾作用不夠。

虛假廣告何以屢禁不絕?推介平臺為何故意“放水”?違規獲利過高無疑是主要原因。

以醫療廣告為例,曾經,遊醫藥販、街頭廣告等城市頑疾令人頭痛不已;如今,競價排名、“神醫老戲骨”等廣告亂象引來諸多質疑。即便在嚴格管理的大趨勢下,還有商家未經審查就製作投放,甚至在被約談後轉而就在移動端上“故態復萌”。

違法成本過低,處罰力度不夠,平臺責任虛置,監管問責不力,無疑是虛假廣告屢屢冒頭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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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醫老戲骨”

互聯網不是失信者的避風港,廣告平臺也不能成為“網絡世界的電線杆”。

今年4月,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公佈了2018年第一批典型虛假違法廣告案件,處罰對象涉及食品公司、科技企業、醫療行業、廣播電臺等各方主體。無論是廣告商,還是平臺方,都不能以促銷為名,行欺騙之實,也不能以吸引眼球為由,極盡誇大之詞。

這就要求廣告產業鏈上各個責任主體,既要從源頭入手做好資質把控,建立可回溯的從業人員責任制度,也要盯緊廣告傳播的中間環節,提高廣告平臺的把關水準。

信用是無形的資產。除了讓相關法律法規長出牙齒、織密覆蓋全產業鏈的監管體系,消除虛假廣告的生存土壤,滌盪誠信經營的社會風氣,還要充分發揮信用約束的作用,努力實現“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懲戒威懾。

這樣,才能守護公平有序的市場規則,擦亮商業倫理的誠信底色,涵養互信互利的誠信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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