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發揮檢察職能提升精準服務「三大攻堅戰」水平

“打擊犯罪要精準,法律適用要精準,政策把握要精準,業務指導要精準。”這是今天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以“強化檢察服務保障助力‘三大攻堅戰’”為主題的新聞發佈會上,最高檢副檢察長童建明在談到如何提升精準服務“三大攻堅戰”的水平時強調的四句話。

近年來,檢察機關緊緊圍繞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精準脫貧、汙染防治,積極發揮檢察職能作用,嚴厲打擊相關刑事犯罪,加強民事、行政訴訟監督,全面開展公益訴訟工作,有力懲治和預防相關違法犯罪,取得積極成效。

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採取四方面舉措

最高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萬春介紹,近年來檢察機關把打擊金融犯罪、防範化解金融風險作為檢察工作服務黨和國家工作大局的重要內容,主要採取四方面措施。

一是堅持以辦案為中心,加大金融案件辦案力度,嚴肅查辦互聯網金融、證券期貨、銀行保險等重點領域、重點環節的金融犯罪案件,加強對新型疑難案件、跨區域涉眾型案件的研究和指導,及時制定司法解釋和規範性文件。

二是加快推進專業化建設,通過設立專門機構、專門辦案組織集中辦理涉金融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北京、上海三級檢察機關都設立了金融辦案部門,加大金融檢察專門人才培訓力度,切實提高辦案專業化水平。

三是加強與金融監管部門和公安機關的辦案協作,建立健全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偵查、引導取證的制度機制,積極尋求金融監管部門對檢察辦案工作的專業支持,建立經常性聯絡機制,共同應對防控金融風險所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

四是加強對金融案件典型案例的研究分析,有針對性地運用典型案例,指導各地正確適用法律,向金融監管部門提出防控金融風險的檢察建議,教育引導群眾正確認識和有效防範投資風險。

記者瞭解到,辦案中,檢察機關注重貫徹寬嚴相濟司法政策,準確區分金融領域經濟糾紛和刑事犯罪的界限,做到當寬則寬、該嚴則嚴、寬嚴適度,既堅決打擊那些興風作浪的“金融大鱷”、搞權錢交易和利益輸送的“內鬼”,又嚴格把握相關犯罪入罪標準,努力實現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

精準脫貧攻堅中存在兩方面問題

“結合檢察機關辦案和定點扶貧工作看,目前在精準脫貧攻堅中主要存在兩方面問題。”萬春說,一方面是在扶貧資金使用上,涉及部門和環節多,由於資金數量大、涉及部門和環節多,容易存在資金監管責任落實不到位;以及扶貧資金信息透明度不高、政策宣傳力度不夠,監管缺位等問題。另一方面是在定點扶貧具體工作中,還存在脫貧攻堅工作不精準、貧困群眾缺乏內生動力以及扶貧領域一定程度上存在的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等問題。

針對這兩方面問題,萬春指出,檢察機關要依法嚴厲打擊涉扶貧資金職務犯罪,依法嚴懲涉扶貧資金的其他各類犯罪,督促加強對扶貧資金的監督管理,推動提升扶貧資金管理使用的透明度。

“同時,我們要求各級檢察機關提高扶貧攻堅的精準度,進一步激發貧困群眾脫貧致富的內生動力,認真解決扶貧領域一定程度上存在的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現象。”萬春說。

 著力從四方面加強檢察公益訴訟工作

近年來,在懲治汙染環境行為方面,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自試點到入法發揮了獨特的作用。

據統計,2015年7月至2018年5月,全國檢察機關共辦理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公益訴訟案件21147件,恢復被破壞的林地、耕地、草地、溼地239.1萬畝,督促治理恢復被汙染的水源面積27.7萬畝,督促關停和整治違法企業3473家。

“檢察公益訴訟一方面實現了懲治汙染環境行為責任形態的全覆蓋,另一方面進一步完善了公共利益的司法保護體系。”最高檢辦公廳主任、新聞發言人王松苗說。

王松苗表示,下一步,檢察機關將著力從四個方面進一步加強檢察公益訴訟工作。一是圍繞中心,主動作為,努力贏得黨委政府領導支持。二是突出重點,加大力度,努力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三是加強指導,注重實效,充分發揮檢察一體化辦案機制作用。四是密切溝通,建立機制,形成汙染防治合力。

記者瞭解到,今年1月,最高檢對全國33起破壞生態環境公益訴訟案件進行掛牌督辦,各地已立案294件,發出訴前檢察建議88件,行政機關已整改59件。

(正義網北京6月25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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