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保護孩子,就不要讓他聽話

想保護孩子,就不要讓他聽話​圖|來自網絡

文|張安仁

我在生活經常能聽到的誇孩子的話,是“真乖”“真聽話”,更多的,是“你要做個聽話的孩子”,“你要聽老師的話”。

我從來不對我的孩子說這種話。我去接我兒子的時候,他會排隊出教室門。我問他為什麼要排隊。他說是老師說的。我說:“老師說的不一定就是對的呀,你覺得排隊出門對不對?”他說:“對呀,不然一起出來就撞到一起了。”我會再問:“那你覺得什麼情況下可以不按老師說的排隊。”他想不出來。我說:“比如地震、火災的時候,老師慌亂了,或者她自己因為害怕先跑了,這個時候你還要排隊嗎?“他說:”那就不排隊了。“

我平時教學生,也從來不要求學生聽話。我判斷自己教學“成功“的標準之一,是學生能夠駁倒我的觀點。

為什麼要教學生“不聽話“,目的之一是為了保護學生。因為最大的保障,是自我保護能力——能夠判斷何為欺騙與侵犯,並且敢於反抗,並知道如何尋求支持。

而對於孩子來說,家庭是他最主要的,也是最後的支持。但只有孩子在家庭裡能夠與爸爸媽媽毫無障礙的交流時,他才能在遭受侵犯時毫無障礙地尋求爸爸媽媽的保護。

所以如果有人誇我的孩子“真聽話“,我就會說:“我的孩子不是個聽話的孩子,他是個能夠傾聽和對話的孩子。“同樣,我也希望我的學生是能夠傾聽和對話的學生。

因為1994年12月8日大火中的“讓領導們先走”!

現在又有了幼兒園的種種虐待。在這二十多年時間裡,類似的事件屢見不鮮:校長往學生頭上扣垃圾筒、老師讓50名學生輪流扇沒寫作業的男孩耳光、幼兒園老師揪著耳朵將孩子拎離地面……

這些令人髮指的事件本質是相同的:成人憑藉自身的強勢任意地欺騙、侵犯孩子。但是請不要僅僅止步於憤怒、止步於懲罰作惡者,止步於譴責權力與資本的勾結,止步於譴責官方的不作為。

請再想一想:為什麼會有這些事件發生?作為孩子首要保護者的家長有沒有責任?

1、為什麼孩子沒有自我保護能力?

為什麼面對火災,孩子會聽話地坐著不動?為什麼老師讓學生扇耳光,50個學生順從地伸手、那個男孩默默地忍受?為什麼幼兒園虐童事件不是由孩子說出來而是由老師的空間照片曝光?因為孩子平時就被教導要“乖”要“聽話”!孩子沒有意識也沒有能力更沒有膽量反抗、訴說自己所受到的虐待!

如果我們從小就“教育“甚至暴力強制孩子要聽話、要乖,他將向兩個極端發展:非常聽話和非常不聽話。有些孩子會因為一直無法建立獨立的人格和思想而成為一生都聽話的人,沒有自己的主見。有些孩子會因為人格和思想在幼年一直處於被壓抑的狀態而在青春期或者成年後報復性地暴發,不會與人交流,我行我素。

聽話和不聽話的孩子,都沒有分辨欺騙與侵犯的能力,也沒有尋求合理的反抗方式的能力。當然,也不會把家庭當成無條件接納他的安全港。

而且,他很有可能會“怯者憤怒,卻抽刃向更弱者”。

每一個人(無論孩子還是大人),如果經常受到暴力壓迫,就會不自覺地將這種行為傳遞出去,即一旦遇到他可以壓迫的人,就會實施壓迫行為來宣洩自己的情緒。

一次我帶孩子去遊樂場玩。我的孩子把另一個孩子的玩具搶走了。我本來想等那個孩子再把玩具搶回去,或者他們自己想出解決衝突的方法。但是這個孩子向他的媽媽哭訴,他的媽媽卻訓他說“你不能讓著別人嗎?”這個孩子沒敢反駁,但開始拿起一把玩具鏟砸一輛玩具車。

這樣的孩子再大一點兒,就會把學校裡、單位裡因不敢反抗而壓抑的憤怒轉嫁到其它目標上,比如到超市裡捏方便麵,或者跑到幼兒園裡砍小朋友,或者成為老師,侵犯自己的學生。

2、讓孩子聽話,你就成了共謀犯

成人之所以認為聽話的孩子是好孩子,是因為成人認為自己像上帝一樣絕對正確,因此忽略孩子對這個世界的感受和思考方式。結果是損害甚至摧毀孩子天生的活力和主體性。

無論是否承認,我們所以對孩子的頂撞如此憤怒,有一個原因是來自我們心底的自卑與虛弱。它使我們常會不自覺地把孩子的頂撞視為對我們的質疑和挑戰,是間接的批評,而不能理解這些行為只是孩子特定成長階段的某些特徵。我們缺乏合理的自我認知,又以粗暴的方式管教孩子,最終又把這種自卑與虛弱感傳遞給了孩子。

聽話的孩子不是好孩子,而是傻孩子,是自卑與虛弱的孩子。聽話的孩子失去了發展思維和人格的機會。他不敢也不能分辨、質疑他人的灌輸,無論是有害還是有益。這樣的孩子,在面對老師的欺騙、侵犯時,自然也無法分辨,即使能夠分辨,也不敢反抗。

更可怕的是,他回到家裡也不敢說。

因為這樣的孩子在家也得不到質疑與發表自己想法的機會。在教導他要聽話的家庭里長大的孩子,家庭對於他來說不是個可以無條件尋求理解與保護的港口,而是與欺騙與侵犯他的社會同聲相和的共謀犯。

當那個幼兒園的“老師“對被侵犯的孩子說“我有一個長長的望遠鏡能伸到你的家裡,你說什麼做什麼我都知道”時,什麼樣的孩子才敢跟爸爸媽媽說他在幼兒園的遭遇呢?只有確定爸爸媽媽能無條件接納他的孩子,能確定無論他說什麼、想什麼,爸爸媽媽都可以心平氣和地和他交流、協商的孩子,才敢於不受”長長的望遠鏡“的威脅。因為他知道,爸爸媽媽不是”老師“的共謀犯。

這種共謀是如何產生的?從孩子早上出門時的一句“要聽老師的話“裡產生,從孩子回家後”今天老師講的都學會了嗎“裡產生,從明知道老師的做法不合理,卻還要強迫孩子服從中產生。

問題是,你能否確定,老師的那架“長長的望遠鏡”,是無處不在的老大哥的眼睛,還是指向天空讓孩子看到眨眼的星星?

3、從共謀犯變成保護者,讓孩子能自我保護

如何改變將自己從共謀犯變成孩子的真正保護者,讓家庭給孩子提供絕對的安全感?如何讓孩子具備自我保護的能力?

把孩子變成一個能夠對話、協商的孩子。能夠對話、協商的孩子才是真正的好孩子,才具備自我保護能力。

把“要聽老師的話”變成“老師為什麼會這麼講呢”“真的是這樣嗎”,把“今天老師講的都學會了嗎”變成“今天你對老師講的內容有什麼看法”,對老師不合理的做法理性、平和的說“不”,和孩子一起尋求更合理的解決方法。

成人在涉及孩子的事情上和孩子對話和協商,應當從孩子一出生就開始。當孩子對我們的話提出質疑時,應先認可他有自己的想法與感受,“哦,你是這樣想的!”如果孩子的話符合邏輯,就要給以肯定,誠懇地跟孩子道歉並道謝。如果不合邏輯,要向孩子講清楚道理所在。切忌用“我說怎樣就怎樣,你照做就是”這樣簡單粗暴的要求來控制孩子,而是將孩子的質疑當做契機,和孩子進入深度對話。這種對話的過程就是思維訓練和人格培養的過程。

不聽話的孩子,是無法進行對話和協商的孩子,任何人的意見他都聽不進。面對頂嘴的孩子,父母需要先接納孩子的情緒。當我們直截了當地對孩子說“不許頂嘴”,還不如說“我理解你的感受,但是你能換一種口氣說嗎”,或者說,“我不喜歡你這樣說話,你可以慢慢用你的道理說服我”。如果孩子正在氣頭上,可以說:“我知道你現在很生氣,等你冷靜下來我們再談好嗎?”

孩子的“不聽話”,意味著孩子的思維能力已發展到能夠有自己的邏輯,心智上已經確立自己的主體性。對父母的話從無條件接受到能做出自己的判斷,並學會拒絕。這是一種擺脫依賴,尋求獨立的行為。

如果我們希望孩子能夠成長為一個獨立的人,能夠具備自我保護的能力,就應當保護和發展這種行為。真正的保護,都是自我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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