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新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2名中小學教師

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選拔優秀人才充實教師隊伍,提高我區教育教學質量,根據《滄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滄人社字〔2011〕133號)文件要求,經研究,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本著“公開、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招聘崗位

中學教師9名,小學教師23名(詳見附件1)。

三、招聘條件

1、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擁護黨的方針政策;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年齡、學歷等條件,具有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招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按《渤海新區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要求確定。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報名時間:7 月18日至7月20日

報名地點:渤海新區中學啟智樓一樓會議室報名處(中學東側門進入)。

聯繫人:石女士、劉女士 聯繫電話:0317-5766953。

報名要求:報考人員需提前在渤海新區官網下載填寫報名表(詳見附件2),並由考生本人簽字,現場報名時需提交報名表、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及學信網帶有二維碼學歷查詢電子註冊表、教師資格證原件及複印件,近期同版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4 張,每位應聘者限報一個崗位。每人交納報名考務費100元。

已經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且符合其他招聘條件的畢業生,可以攜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原件、複印件報考相應的崗位,如於2018年12月底前仍未能提交教師資格證,則取消其聘用資格。

報名人數與各崗位計劃人數的比例不低於3∶1,達不到比例要求的,減少該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二)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工作,資格審查貫穿於公開招聘的全過程。應聘者提交的信息和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有隱瞞或提供虛假信息者,一經發現,取消其考試、聘用人選資格,3年內不準參加我區組織的各類招聘考試。

(三)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採取筆試和麵試的方式進行,總成績100分。

1、筆試。滿分100分。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教育專業能力測驗。

2、面試。滿分100分。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 2: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中小學教師均採取試講方式。

考試總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後兩位)=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四)體檢和資格複審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照報考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參加體檢和資格複審人員(考試總成績並列的取面試成績高者)。體檢參照《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費用自理。資格複審所需材料除報名時提供的材料外,還需提供個人檔案。如不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相關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聘用及待遇

按照考試、體檢和複審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並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對擬聘用公示結果無異議人員予以聘用,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繼續聘用;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首次聘用合同期限三年,在首次三年服務期限內,除法律規定情形以外的,雙方不得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員不列入事業編制,享受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待遇。

六、其他事宜

凡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未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複核、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的,均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招聘過程中相關信息均及時在渤海新區官網發佈,請報名人員及時關注,新區組織人事部不再電話通知,考生如有延誤後果自負。

滄州渤海新區組織人事部

2018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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