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機關報:對打著「爲公」幌子的說情者,說不

“天大的事,只要有人,都能辦;芝麻大的事,如果沒人,也難辦。”這是群眾對基層一些不良風氣的生動描述。的確,說情在一些地方已成人們日常生活中的“不能承受之重”。以至於很長一段時間內,找“關係”、託“熟人”現象屢見不鮮,甚至見怪不怪了。在紀檢監察工作當中,過去也常遇到“說情”“打招呼”現象。有的“說客”,利用各種關係,千方百計為違紀違法者開脫責任,希望“手下留情”“法外開恩”,以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隨著全面從嚴治黨的不斷深入,廣大基層幹部逐漸提高了認識,說“私情”的人少了,但打著“為公”幌子說情的行為卻有抬頭之勢。例如,某地在對一街道衛計辦開展精準幫扶檢查時,發現有的工作人員作風不實、不認真履行職責,把不符合計劃生育家庭特殊扶助對象申報標準的居民納入申請對象。但在查處該案過程中,相關部門領導卻為經辦人員說情,認為經辦人員已是超負荷運轉,如果再受到處理,以後就沒人願意到一線崗位工作了。

其實,“為公”不過是“為私”的變異,表面上看是為了給下屬開脫責任,實際上還是為自己的“一畝三分地”打小算盤。一線崗位辛苦忙碌,經辦人員超負荷運轉,是客觀事實,但不是為違規違紀行為開脫的理由;領導關愛下屬,體諒基層辛苦,是做領導的基本涵養,但不是包庇縱容失職失責的藉口。嚴管就是厚愛,發生問題後第一時間不去反思原因、亡羊補牢,而到處說情“滅火消災”,這是對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認識不到位的一種表現。

“為公”說情風的泛起,另一個重要原因是對“為公”說情者缺少剛性約束。對“為私”說情者內有備案登記、外有監督調查,此風馬上被剎住。但對“為公”說情者目前來看還是“零成本”:說成說不成,與己無損,不說白不說;說成了,不但得了人情,還落下個“愛護下屬”的好名聲,更能彰顯說情者的“能力”,一舉數得,“何樂不為?”

共產黨人該有怎樣的人情觀?毛澤東同志在1921年給彭璜的信中寫道:“待朋友:做事以事論,私交以私交論,做事論理論法,私交論情。”在毛澤東看來,對親友之愛、之情為“私情”,更廣闊深沉的是對人民群眾之愛、之情,是為“公情”。毛澤東的人情觀並不深奧,就是時刻保持對“公私”界限的清醒,始終站在廣大人民群眾的立場看待問題,始終以一名共產黨人的無私無畏信念對待人情往來,為全黨、為後世樹立了光輝榜樣。

拒絕說情風、關係網、利益鏈,“為私”之風當狠剎,“為公”幌子也要高度警惕。在權力和利益交織的現實面前,遏制“為公”說情風蔓延,不僅需要相關制度機制跟進完善,也需要每位黨員幹部把自己擺進去,樹立正確的人情觀,時刻拿紀律和規矩的“鏡子”照一照,理直氣壯地對不正之風說“不”!

(原題為《對打著“為公”幌子的說情者,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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