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本科入編!滁州市機電工程學校公開招8名教師

「招聘」本科入编!滁州市机电工程学校公开招8名教师

「招聘」本科入編!滁州市機電工程學校公開招8名教師

2018年滁州市機電工程學校(安徽滁州技師學院)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根據《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經市政府同意,2018年滁州市機電工程學校(安徽滁州技師學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8名教師。本次招聘工作由其主管部門滁州職業技術學院負責組織實施,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平、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採取考試、考察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二、招聘崗位

具體崗位詳見附件1:《滁州市機電工程學校(安徽滁州技師學院)崗位計劃表》(以下簡稱《崗位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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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應聘人員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有國家承認的且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條件;

5、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年齡、專業等條件(詳見《崗位計劃表》)。年齡計算:30週歲及以下,即1987年7月2日以後出生。

6、具備中等職業教育教師資格證書;尚未取得的,須在被聘用後兩年內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否則予以解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3)現役軍人;

(4)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於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7)報考招聘崗位聘用後即構成《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的迴避關係的;

(8)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開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驟組織實施。

(一)信息發佈

招聘公告等信息於2018年6月20日起在滁州職業技術學院網站發佈。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為2018年7月2日—7月6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00;地點在滁州市機電工程學校(安徽滁州技師學院)南校區綜合大樓一樓閱覽室(滁州市豐樂大道2238號)。諮詢電話:0550-3854629,2187996(僅限報名期間使用)。

2、應聘人員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和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要求一致的學歷、學位證書等材料。其中:2018年全日制應屆畢業生畢業證等材料尚未取得的,須提供學生證原件和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8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8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聘用之前仍未提供報考崗位要求相關證書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屬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以上各項報名證件和證明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和複印件。

經我省統一組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人員,服務期滿兩年考核合格的“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任職兩年以上年度考核稱職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人員,及中央和外省組織選拔的安徽籍“服務基層項目”符合以上條件的人員,按規定兌現加分政策。報名時須攜帶相關服務證書和材料在報名現場審核並填寫相關表格(附件3),逾期不再補辦。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書原件和複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複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製、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複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願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製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鑑定表原件和複印件。

3、應聘人員須填寫《滁州市機電工程學校(安徽滁州技師學院)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2),提交兩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四張。

4、應聘人員按招聘崗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應聘同一崗位的須形成競爭,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於3:1,對少數緊缺專業崗位達不到3:1開考比例的,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後,可按2:1開考。不足開考比例規定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數。

5、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筆試考試費用,合計90元/人。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筆試費用的政策。辦理減免手續時,報考人員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和低保證(複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複印件)。上述人員均須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係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6、應聘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情況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7、應聘人員務必於2018年7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持有效身份證和繳費發票到滁州市機電工程學校(安徽滁州技師學院)南校區綜合大樓311室領取《准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考試

1、筆試

(1)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基礎知識》、《教育綜合知識》兩科。

(2)筆試內容。《基礎知識》的主要內容:政治、經濟、法律、人文、管理、國情省情等常識,判斷推理,言語理解與表達,寫作等,考試時限為90分鐘,分值為100分。《教育綜合知識》考試主要內容:教育政策與法規、中學層次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等,考試時限為90分鐘,分值為100分。

(3)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為2018年7月21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08:30—10:00 《基礎知識》

上午:10:30—12:00 《教育綜合知識》

筆試地點設在滁州市城區內,具體地點見准考證。

(4)筆試成績公佈。筆試成績於筆試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在滁州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佈。

筆試合成成績為:《基礎知識》成績×50%+《教育綜合知識》成績×50%。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由滁州職業技術學院在其網站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在筆試成績合成前每科加2分。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筆試合成成績需達到60分(含加分)。低於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本次招聘統一組織的筆試,不指定任何教材、複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託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2、面試

面試實施方案嚴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試考務工作規則》的保密和紀律要求實施。

(1)面試人員的範圍。按照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與崗位招聘人數3: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最後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併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

(2)面試的形式和程序。面試可根據招聘崗位要求不同分別採取試講、說課等多種形式進行,具體辦法在面試實施方案中公佈。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嚮應聘人員宣佈。為確保用人質量,面試成績設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為70分,低於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3)面試時間及信息查詢。面試實施方案及相關信息屆時在滁州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佈。內容包括:招聘崗位及入圍人員、面試程序與規則、面試內容、方式和時間、地點以及聯繫人、聯繫電話、監督電話等事項。

(4)考試成績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為:筆試合成成績×50%+面試成績×50%。考試總成績在面試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在滁州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佈。

(四)體檢和考察

按照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與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人員。如出現考試總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筆試成績仍相同的,以《教育綜合知識》成績高低排序,《教育綜合知識》成績仍相同的,採取加試的形式確定。

體檢工作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於進一步規範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規定執行。

考察工作由兩名及以上人員組成考察組。考察組負責複查核實應聘者報名資格條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並據實撰寫考察材料。

對體檢或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入圍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後,不再遞補。

(五)公示和聘用

從考試、體檢、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滁州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同時公佈監督舉報電話。對經公示無異議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聘用、入編等手續。

新聘人員在規定的時間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國辦發〔2002〕35號、皖政辦〔2006〕13號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規定,滁州市機電工程學校(安徽滁州技師學院)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係。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滁州市機電工程學校(安徽滁州技師學院)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併到編制部門辦理編制核銷手續。

五、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嚴格按照“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的要求組織實施,學院紀委對招聘過程全程監督,同時接受社會各界和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監督電話:0550-3854616。

本公告由滁州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附件1:2018年滁州市機電工程學校(安徽滁州技師學院)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計劃表

附件2:2018年滁州市機電工程學校(安徽滁州技師學院)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

附件3:“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情況登記表

滁州職業技術學院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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