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爲了我,和他前妻離婚,現在又爲了他媽,拋棄我

同事為了我,和他前妻離婚,現在又為了他媽,拋棄我

圖片來自網絡,圖文無關

讀者來信

木子李:

我34歲,有二個孩子。三年前為給兒子落戶,辦了離婚手續,離婚後,孩他爸說:我可是和你離婚了。我後來才知道那時他已有外遇。為孩子我們依然住一起,家裡支出全部我出,孩子我管。

離婚第二年他去異地開門市,沒和我商量,後來賠錢了。我自己經營了二輛車,期間,他以還貸為由向我要錢,我給了,也幫他還了小車貸款,共計三十多萬!這錢是我借同事的。

一年前,同事提出喜歡我,他有家,比我大八歲。過的不幸福。夫妻沒共同語言,妻是農村人。任何場合都不給他面子,不孝敬老人。

他們今年離婚,因他前妻在老家當眾罵他!離婚是他前妻提出的,沒要一點東西。(他前妻只是想嚇嚇他)他人很好,雖沒文化,但很體貼人,有經濟頭腦!人顯老。

他們離婚第48天,我倆去民政局領了證。在這之前前夫徹底和我分開,因我同事。當時我給前夫一輛大車,一輛家用車,一輛麵包車!兒子,女兒、樓房歸我以及近四十萬外債。

我和同事領證後,他前妻知道我的存在後不吃不喝不管孩子。

他來到我這裡買了新房(我把原來的樓房賣了四十萬,給他三十三萬)這個房子是我們領證前他付全款買的,我的名!期間他前妻一直找事,他前妻要全部家產(房子五十萬,存款七十萬,還有一個價值一百二十萬的門市)。他不想給前妻這麼多。

現在,只要他回家,他娘就哭,拉著手不讓他出門。

無奈,我們辦了離婚手續!他同意房子給我,我向他要了二十萬。

分開三天後,他又來找我,只是晚上不在我這裡住!

他前妻現在對他很好,對老人也很好!就是想把他倆的證換了。他對他前妻說了,一輩子不換證,現在他在家也不和他前妻同床。

現在他回家五十天了,他前妻又說如果他想走可以,把所有東西給她!他想和我再把結婚證領了。暫時一年多還在家裡住(女兒再有一年多考大學,成績很好,一直支持老爸和媽分開)。

他讓我等他,我同意了。

木子李答讀者問:

一個人的一生可分三個階段:過去,如今和未來。

人在婚姻和事業的選擇上,往往是跟著奈何走。當初,他為嘛會娶一個農村媳婦?或因為適婚年齡,他窮且其貌不揚,或他岳父母在事業上能給予他幫助。

他妻婚後的各種表現讓他很沒面子,但他也隱忍了十幾年,現如今為什麼不能繼續隱忍?是因為他事業有成後不知天高地厚的忘本。

往高處走是人的本性,和漂亮女人搭訕是男人的本性。源於此,在他拿你和他妻比較的過程中,你的溫柔、幹練佔了上風。

現如今,一個人敢借你30萬塊錢,要麼貪利(越有錢的人,越能夠借到錢),要麼貪色。很顯然,他在資金上對你的幫助是貪色的原因。

在此期間,你丈夫的出軌以及事業上的賠錢,讓你對你丈夫心灰意冷,同事的出現,讓你再次看到了生活的曙光。所以,在和前夫離婚的問題上,你幾乎沒有傷痛。

原本你以為你和同事的婚姻可以順利進行,但是,他妻用絕食、他母親用哭鬧的方式還是讓他無法為了你放棄親情。

現狀下,錯綜的愛情傷害著你、他、他妻、他媽。然,人活著總不能自私到只顧自己快樂,不是嗎?

感情,談不上誰對誰錯,只是,世俗中人誰都無法拋棄親情去成全愛情。

你們目前最大的障礙不是他前妻,而是他父母和他孩子。為此,你們的感情就像一場博弈,包括你和他在內的所有人都不敢保證會有一個怎樣的未來,也只能交給時間,任其發展。如果你足夠有耐心,就按照他的承諾選擇等待,如果沒有等待的耐心,就主動撤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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