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長:海南政府執行力不強有十個主要表現

海南省省長沈曉明11日在海南省七屆政府第二次全體(擴大)會議上坦承,海南各級政府執行力近年明顯增強,但還有很大提升空間,與建設自由貿易試驗區(港)的要求有較大差距。

沈曉明指出海南政府執行力不強有十個主要表現:

一是走馬觀花、蜻蜓點水:一般性調研多,有針對性調研少;“開卷考試”多,“閉卷考試”少;總結經驗多,直面問題少;聽取彙報時間多,聽取群眾意見少。

二是文山會海、不求實效:貫徹上級部署要求照搬照抄,不結合實際,不研究具體落實落實,發文數量偏多但質量不高。

三是急功近利、表面文章:工作乍一看不錯,但經不起細看,“面子不錯”,“裡子不行”。

四是有頭無尾、虎頭蛇尾:只管轟轟烈烈“栽樹”,不管仔仔細細“養護”,對一些時間長、跨度大的工作,擺開架勢很大,收到實效不多。

五是推諉扯皮、不敢擔責:以分工職責範圍和歷史原因為藉口扯皮,“新官不理舊賬”。

六是畏首畏尾、不敢碰硬:有些地方一味求穩怕亂,缺乏對較真碰硬勇氣;怕人說三道四,不願幫企業解決問題。

七是消極搪塞、冷漠怠慢:缺乏辦事方法和群眾感情,不利於建設良好營商環境。

八是工作疲沓、效率低下:對待工作要求低、標準低、起點低,缺乏事前謀劃意識,辦事拖拉。

九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對部署要求根據部門和個人利益進行取捨剪裁,合意的執行,不合意的就推脫或變通。

十是暗箱操作、吃拿卡要:有些單位和個人沒有嚴格按政策和規矩辦事,而是以單位利益、個人利益為重,存在亂作為和違規落實問題。

“海南30年改革開放成敗得失的實踐說明,什麼時候我們的執行力強,就能抓住機遇,改革開放的成效就好;什麼時候我們的執行力不強,就會貽誤戰機,改革開放就難以取得預期效果。”沈曉明說,海南政府執行力不強主要體現在四方面:一是政治敏感性不強、大局意識不夠。二是制度不夠完善,制定各種規章制度但沒有真正落實在行動上。三是學習提升不夠,習慣用老思維、老套路、老辦法抓工作。四是工作作風不實,缺乏認真嚴謹的工作態度和腳踏實地的精神。

當日,海南省政府通過《提高政府執行力十四條措施》,要求在決策、協調、督查、考核的全過程提升政府系統執行力,完成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目標任務。

(經濟日報 記者:何偉 農村金融時報記者:李春玲 責編:胡達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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