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間服用藥物,需要暫緩哺乳,那停多久呢?

哺乳期間服用藥物,需要暫緩哺乳,那停多久呢?

主訴:我正在哺乳期,寶寶十個月。日前因為發燒又拉肚子,情急之下吃了諾氟沙星膠囊,1天2次,一次4顆。同時在醫院注射頭孢,打了3天。醫生說藥物代謝時間很慢,要過半個月才能餵奶,是這樣嗎?

提問:另外之前我眼睛長麥粒腫,醫生開了左氧氟沙星滴眼液,沒叫我暫緩授乳,不要緊吧?我大概滴了四五天的樣子,這種局部用藥應該進入血液很少吧?不會對孩子有影響吧?

回答:口服了喹諾酮類抗菌藥物,注射了頭孢菌素,確實考慮到對於孩子的影響,應該暫緩哺乳,但半個月也太長了,一般暫緩幾天也就可以了。

事實上藥物通過乳母吸收進而通過乳汁影響寶寶的可能性並不是很大,但出於安全考慮應該在藥物使用後的5個半衰期內暫緩哺乳(5個半衰期幾乎可以認為藥物代謝已經完全)。或採用哺乳之後用藥、用藥之後間隔2小時以上哺乳的方法來規避對於乳兒的影響。

局部用藥,如眼藥水,濃度低,進入循環的藥物就更少了,不會對孩子產生什麼不良反應的,一般不需要暫緩哺乳,放心!

實際情況應該從最後一次吃諾氟沙星之後開始算起。諾氟沙星在體內的半衰期為3~4小時,腎功能減退時可延長至6~9小時。所以,理論上停藥後24小時就可以餵奶了。因為喹諾酮類藥可能會影響孩子的發育,建議停藥2~3天后再餵奶,期間需要定時擠出乳汁,以免引起斷奶。

哺乳期間服用藥物,需要暫緩哺乳,那停多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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