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恢復重建40周年,帶你回顧共和國檢察史!

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带你回顾共和国检察史!

不忘初心,方能始終。

2018年3月,是檢察機關恢復重建40週年。恢復重建四十週年的檢察機關,有著無數個或精彩、或生動、或深刻、或感人抑或既精彩又生動、既深刻又感人的檢察故事。從今天起,小編帶你共同回顧共和國的檢察史,陸續推送由市檢三分院檢察官撰寫的紀念檢察機關恢復重建四十週年的文章,為你奉上一個個關於檢察機關、關於檢察官的故事。讓我們在品讀故事、分享故事中,一起為恢復重建四十週年的中國檢察致敬。

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带你回顾共和国检察史!

檢察機關恢復重建40週年,

帶你回顧共和國檢察史!

40

週年

首先做個自我介紹

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带你回顾共和国检察史!

姓名:人民檢察院

曾用名:人民檢察署

正式成立日期:1949年10月

星座:天平座(沒錯,10月生日,正是維護公平正義的天平座!)

家庭成員:

1. 最高人民檢察院

2. 省級檢察院: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

3. 地級檢察院: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分院,自治州和省轄市的人民檢察院

4. 基層檢察院:縣、市、自治縣和市轄區人民檢察院

5. 專門檢察院:專門人民檢察院主要包括軍事檢察院、鐵路運輸檢察院

單位性質:法律監督機關

人員稱謂:人民檢察官

身份標識:檢徽

服裝:檢察制服

前 世

1931年11月,江西瑞金

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中央政府成立

同時,成立中央工農檢察人民委員部

黨的創始人之一,“一大”代表,何叔衡

當選中央工農檢察人民委員部部長

根據《工農檢察部組織條例》的規定,各級工農檢察部的職能是:監督蘇維埃機關、企業及其工作人員正確執行蘇維埃的政綱及各項法律、法令,保護工農群眾利益,若發現蘇維埃工作人員有行賄、浪費公款、貪汙等犯罪行為,有權報告法院,提起公訴。

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带你回顾共和国检察史!

原來人民檢察機關自始就是監督國家法律在全國範圍內統一正確實施的法律監督機關。

今 生

1949年10月1日

中央人民政府第一次會議任命

十大元帥之一,開國元勳,羅榮桓

為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檢察署檢察長

1949年10月22日

最高人民檢察署檢察委員會議

在中南海勤政殿舉行第一次會議

羅榮桓宣佈最高人民檢察署成立

1949年11月1日

最高人民檢察署啟用印信

正式辦公!

根據《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的規定,“組織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檢察署,以為國家的最高審判機關及檢察機關”,“最高人民檢察署對政府機關、公務人員和全國國民之嚴格遵守法律,負最高的檢察責任”。

1954年9月21日

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新中國第一部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憲法對檢察機關的設置、職權和領導關係作了規定同時,頒佈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

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獨立行使職權,

不受地方國家機關的干涉”

PS:大家注意到沒有,這裡,“檢察署”改名為“檢察院”。話說,改“署”為“院”一事,其中還有一段佳話呢!那是1954年9月21日的凌晨,中央政治局還在討論《人民檢察署組織法》草案。這時,彭真同志向毛澤東主席作了相關說明。聽完彙報,毛主席反問道:“既然檢察工作這樣重要,為什麼不叫‘院’呢,可以叫‘院’嘛!”,隨後,中央政治局討論了毛主席的這個意見,一致同意改“署”為“院”!(厲害了!原來是毛主席親自賜名!)

1966年5月

“文化大革命”開始

在“砸爛公檢法”聲中

檢察機關被撤銷

檢察人員被遣散

檢察制度發展被迫中斷

……

1978 年3 月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新中國第三部憲法

規定重新設置人民檢察院

無產階級革命家黃火青

擔任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1979年7月

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人民檢察院組織法》

第一次明確規定了

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

標誌著當代中國檢察制度展開了嶄新的一頁

1995年2月28日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

共和國第一部《檢察官法》誕生!

新時代

2017 年6 月27 日

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通過

關於修改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的決定

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明確寫入這兩部法律

標誌著我國以立法形式正式確立了

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

2017年7月1日

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正式施行

2017年11月4日

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

檢察機關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國家監察體制改革重大決策部署,堅決擁護、全力支持配合改革。

2018年3月20日

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一次會議

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以贊成2781票,反對138票,棄權43票

獲表決通過

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带你回顾共和国检察史!

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在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有力監督下,全國檢察機關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十二屆全國人大曆次會議決議,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佈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佈局,忠實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法律監督職責,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紮實推進,司法質量、效率和公信力明顯提升,人民檢察事業取得長足發展。

——摘自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检察机关恢复重建40周年,带你回顾共和国检察史!

2018年3月18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一次會議,張軍當選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2018年3月23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召開黨組擴大會議,會議強調,要旗幟鮮明講政治;要開拓思路謀發展;要苦練內功重自強。

張軍強調,各級檢察機關要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講政治,謀發展,重自強,以更加強烈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做好新時代檢察工作,把中央決策部署和全國兩會要求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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