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科醫生薪酬將大幅得到改善

全科醫生薪酬將大幅得到改善

日前,省政府辦公廳發文改革完善全科醫生培養與使用激勵機制,提出到2020年,適應行業特點的全科醫生培養制度基本建立,適應全科醫學人才發展的激勵機制基本健全,全科醫生職業吸引力顯著提高,城鄉每萬名居民擁有2-3名合格的全科醫生。到2030年,城鄉每萬名居民擁有5名合格的全科醫生。

研究生招生將向全科專業傾斜

高等醫學院校將高度重視全科醫學學科建設,面向全體醫學類專業學生開展全科醫學教育和全科臨床見習實習。鼓勵有條件的高校成立全科醫學教研室、全科醫學系或全科醫學學院,開設全科醫學概論等必修課程。建立全科醫學學院(系)、全科專業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基地、全科基層實踐基地三位一體的聯動機制。加強全科醫學師資隊伍建設,制訂建設規劃,在人員配備、職稱評聘、工作量考核等方面給予支持。選聘全科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基地、基層實踐基地的教學骨幹為相應的教師專業技術職務,遴選符合條件者為碩士研究生導師。

2018年起,新增臨床醫學、中醫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計劃重點向全科等緊缺專業傾斜。具有臨床醫學或中醫碩士專業學位授予資格的高校,為全科專業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人員同步開展碩士學位課程教育。設立全科醫學科研課題,開展有關臨床實踐、教育培訓和科學管理等方面的課題研究,加強全科醫學、大健康領域相關研究團隊建設。

全科醫生薪酬將大幅得到改善

我省將改革完善全科醫生薪酬制度。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體現包括全科醫生在內的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按照“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允許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並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後主要用於人員獎勵”要求,合理核定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總量,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科醫生工資水平,使其工資水平與當地縣區級綜合醫院同等條件臨床醫師工資水平相銜接。鼓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聘用經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的全科醫生,各地要根據實際,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給予其進一步傾斜。建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水平正常增長機制。完善績效工資分配機制,調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務人員工作積極性,內部績效工資分配可設立全科醫生津貼。

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簽約服務費作為家庭醫生團隊所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收入組成部分,可用於人員薪酬分配。家庭醫生有償簽約服務收入不納入績效工資總額。將服務對象健康狀況和居民滿意度納入考核指標,加強簽約服務質量考核,考核結果與家庭醫生團隊的簽約服務收入掛鉤,確保簽約服務質量。

全科醫生考職稱可享優待政策

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核定的編制內要保證全科醫生的配備,對本科及以上學歷醫學畢業生或經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的全科醫生要優先安排,簡化招聘程序。,可由衛生計生部門採取面試、組織考察等方式公開招聘,招聘方案及結果報同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對經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到農村基層執業的全科醫生可實行“縣管鄉用”,對經助理全科醫生培訓合格到村衛生室工作的助理全科醫生可實行“鄉管村用”。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在臨床醫師隊伍建設中,對經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的本科學歷全科醫生,在人員招聘、職稱晉升、崗位聘用等方面,與臨床醫學、中醫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同等對待,落實工資等相關待遇。

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中高級專業技術崗位比例,重點向經全科專業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和全科專業專科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的全科醫生傾斜。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經全科專業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合格併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工作的,可直接參加中級職稱考試,考試通過的直接聘任中級職稱。基層全科醫生參加中級職稱考試或申報高級職稱時,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成績可不作為申報條件,對論文、科研不作硬性規定,側重評價臨床工作能力,將簽約居民數量、接診量、服務質量、群眾滿意度等作為職稱評審的重要依據。

鼓勵開辦各類全科診所

我省將鼓勵社會力量舉辦全科診所。落實國家和我省關於促進社會辦醫加快發展的政策措施,醫療機構相關規劃佈局不對全科診所的設置作出限制,由市場調節。支持符合條件的全科醫生個體或合夥在城鄉開辦全科診所,鼓勵舉辦中醫全科診所,為居民就近提供醫療保健服務。鼓勵二、三級綜合醫院與轄區內全科診所建立雙向轉診機制,暢通轉診渠道。

對提供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非營利性全科診所,在人才培養等方面執行與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同等補助政策,政府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引導其參與當地基本醫療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提供以及承接政府下達的相關任務,並逐步擴大購買範圍;對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納入醫保協議管理範圍;對具備條件的,可認定為全科醫生基層實踐基地,承擔全科醫生培養任務。對全科診所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等發展建設支出,有條件的地方可通過財政補助等方式給予適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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