寬恕︱青眼有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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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劉宏志 圖/網絡

寬恕︱青眼有加

中午下樓,出去吃飯。在校園中,遠遠發現一箇中年男子和一個年齡稍大的婦人對著一個推著自行車的女孩子說著什麼,神態似乎頗不友好。

等走到旁邊,聽清楚了幾句,明白這個婦人和那個男子是正在訓斥這個女孩子,一再追問女孩子是什麼系的。

女孩子臉緊張的通紅,忙不迭聲的道歉,但是,那個男子和婦人似乎並沒有饒恕的意思。

這一剎那,我突然對這個女孩子有了深切的同情感,原因很簡單,我本人也曾經有過這樣的經歷,深知此時的尷尬與無助。

2001年的一個夏天,當時我正念研究生,在我騎著自行車從同學處返回學校的路上,被一個臉色通紅神態粗野的中年男子狂追3、4裡地,在鄭州大學附近最終把我截住。

據他說,他追我的理由是我在他前面走的時候,突然轉動了車把,改了方向,他在我後邊,猝不及防,差點翻車,隨同他一塊對我跟蹤追擊的一個婦人――大約是他的妻子――也證實,確實是這樣,還說男子的腿曾經斷過,裡面現在有鋼釘,言下之意是,如果翻車,後果不堪設想。

我自覺我騎車是沒有什麼問題的,但是,對方既然如此不辭勞苦的對我千里追殺,大約也不是無緣無故,於是,趕緊道歉。

但是,當時的那個男子和婦人就是不依不饒,當時情形,頗有點類似我看到的那個女孩子面對的一男一女一樣。

只是,我面對的人的形態、神氣似乎更為粗野一些。

我知道這樣不對:我並不知道事情的原委,僅僅因為自己有過相似的經歷,就草率的向那個女孩子表示同情,

而且,看情況,應該是那個中年男子和那個婦人很有理由――不然他們不會如此的理直氣壯。

但是,仔細推想一下他們事情發生的原委罷,我覺得應該不會是什麼大事――極有可能是那個女孩子騎車不小心,也是像我當年一樣,“威脅”了別人的健康。於是,受到“威脅”的人便不依不饒了。

我之所以說事情不嚴重是有原因的――那個年齡稍大的婦人訓斥女孩子的時候神態激昂,似乎並沒有什麼不適的感覺。

這種事情其實很普遍,在鄭州街頭隨處可見――我們在大街上、公交車上隨處都可以看到這樣激烈爭吵的、或者一方對另一方訓斥的人,原因也多半是雞毛蒜皮的小事。

但是,覺得受了損害的一方常常覺得自己受了天大的委屈,於是便喋喋不休的爭吵,甚至毆打。

對於那些受了委屈,或者自覺受了委屈的人,我們自然沒有指責的權力:怎麼,人家受了委屈,討回公道難道不可以麼?就像我當年,還有我見到的那個女孩子,可能“威脅”到了人家的健康,人家訓斥你不是應該的事情麼?

但是,我思考問題,常常好假設一個情景:假設是一個沒有任何道理可講的霸權力量讓這些人受了委屈或者自覺受了委屈,那麼,這些受了委屈或者自覺受了委屈的人還會不依不饒的討還公道麼?

這個場景是假設的,似乎沒有答案。但是,我認為是有答案的――生活中充滿了這類事情的答案。

還說我那個事情罷。當我在鄭州大學附近被那個神態兇野的壯漢和他的妻子攔截之後,我趕緊道歉――雖然我並不知道,或者並不肯定自己有沒有錯誤。

但是,那個壯漢似乎並不打算接受一通道歉後就離開――這對他千里追殺付出的努力來說似乎回報太小。

但是,客觀上,我確實又沒有給他造成損害――我敢確定,如果我當時是把他撞翻了,那麼他肯定會住進醫院,肯定會讓我這個窮學生倒黴到底。

於是,當時就形成了膠著狀態:他不讓我走,但是,又無法提出什麼賠償要求,便是一遍一遍的譴責。

後來,圍觀的人越來越多,大家逐漸聽明白了事情的原委,便同情我,譴責男子。可是,這個男人仍然不肯放我。

在這種情況下,我只有想辦法解決問題了――我不想無休止的和他耗下去。我就去打電話。

這個男人很警惕,說你給都市頻道打我也不怕,你把都市頻道叫來罷。

我不知道這個男人為什麼會認為我要給記者打電話,事實上,當一開始他攔截住我的時候,他曾經先問我是不是記者,我說不是,後來看看,如果我當時說我是記者的話,可能問題早就解決了。

我沒有給記者打電話,雖然我的同學中記者並不少――這個事情似乎很難上新聞的。

我打電話的對象是一個巡警朋友。我一開始並不想這樣做,我認為這只是一件小事,但是,當對方執意要把這個事情當作大事處理的時候,那麼,我也只好嚴肅的對待這個事情。

電話很快打通了,當時我的朋友正在執勤,這個時候,那個看上去很粗野似乎沒有什麼城府的壯漢,突然上來搶過我的電話,要和我朋友說話――他想確定電話那邊是什麼人,然後確定他下一步的行動。

我的朋友沒有告訴這個男人他是幹什麼的,只是口氣很衝的說,別管我什麼單位幹什麼的,你們110罷,先讓警察處理罷。然後,他就把電話掛了。

這時候,壯漢的老婆趕緊勸我走。我本來無意鬧大事情――這本來也不是什麼事情在我看來,於是,我推車就走。剛才這個壯漢的老婆也曾經讓我走,但是我走不了,因為這個女人根本就拉不住這個男人。

但是當這個男人接了我同學的電話之後,突然力氣變小了,雖然口中還喊著不要我走,但是,卻無法掙脫那個女人的拉扯了。這樣,我才離開了。

我這樣的例子並不是孤立的,事實上,在新聞中我們經常可以見到這樣的事例:某人被小偷或者強盜偷竊或者搶劫,有見義勇為者上來幫忙,但是這個受害者反而趁機逃走――面對小偷或者強盜,他或者她並不想討回公道。

這和為一點雞毛蒜皮的小事而喋喋不休形成了鮮明的反差,原因自然在於,對象不同――我們稍加註意的話,會發現,被喋喋不休的訓斥的人往往是弱者,而所謂的受害者不想追究的人往往是他們自認為若不起的人。

那麼,在這裡我想發出一個追問:為什麼我們的國人對比自己弱小的人的對自己的無意識的侵犯往往無限度誇大似乎無法承受,而對比自己強大的人的對自己的有意識的侵犯無限度縮小似乎一切都理所應當?

這麼一說,好像又要扯到國民性上去了,儘管我很不願意這麼做。當然,也可能不是國民性,而是普遍的人性――因為我沒有旅洋的經歷,並不知道洋人如何對待這些事情。

我提出這個問題並不是鼓勵國人面對強權或者霸權的侵害不顧一切的去反抗,無論如何,生命應該是生存的第一要義,如果生命不存在的話,其他的什麼正義等等自然也都無從談起。

我是一個怕死的人,所以,我並不鼓勵大家都去做不怕死的勇士――這樣做多少有些不厚道。

但是,我覺得有個問題值得我們警惕:為什麼我們大家對比自己弱小的人的對自己的一點點的微不足道的侵犯會那麼的怒不可遏,覺得不可原諒哪?為什麼我們對那些對我們有一點點侵犯的比自己弱小的人的譴責是那麼的義正詞嚴,覺得自己是真理在握哪?

這個似乎和文化素質無關――我所遇到的那個神態粗野的中年人和我所見到的那個女孩子遇到的知識分子模樣的婦人在文化素質上應該不一個階層。

或許,我們都應該對自己的行為作一個思索了――我說的是所有有自省能力的人。為什麼我們不能夠用寬恕來對待所有對自己的無意識的冒犯哪――特別是那些比自己弱小的人的對自己的冒犯。

是的,這就是我想說的話――我們應該學會寬恕。

對比自己弱小的人的對自己的一點點的微不足道的侵犯會那麼的怒不可遏的人不會快樂,因為他們的心不夠寬闊。

能夠寬恕的人是幸福的,快樂的,因為,你在寬恕別人的時候,上帝也就寬恕了你。或者說,寬恕本身就是一種快樂。(2006.06.21)

*作者︱劉宏志:鄭州大學文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青眼有加qyyjtcq」專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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