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邯鄲魏縣教師招聘300名公告

為滿足我縣教育教學需求,進一步優化教師結構,按照《中共河北省委組織部、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做好艱苦邊遠地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和《邯鄲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試行)》文件精神,經縣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00名教師,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堅持德才兼備和民主、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在考試、考察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共招聘300人,其中:高中教師120人,職教教師20人,初中教師96人,小學教師64人。(具體崗位信息和崗位計劃條件見附件1、附件2)

三、招聘方法

公開招聘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資格複審、面試、體檢、考察、對擬聘用人員公示、選擇學校、聘用等步驟進行。

四、招聘對象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法律法規;

3、政治思想素質好,熱愛教育事業,品行端正,遵紀守法,能自覺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為人師表;

4、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熱愛教育事業;

5、具有與招聘崗位相適宜的學歷、學位、教師資格和技能條件;

6、普通話水平必須取得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佈的二級乙等及其以上《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語文教師崗位應取得二級甲等及其以上《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7、年齡在18週歲以上,35週歲以下(1983年7月13日之後出生,2000年7月13日之前出生,均含當日);

8、已經就業和已經簽訂就業意向協議的,要與現就業單位和協議單位解除聘用合同、勞動(聘用)協議或提供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9、港澳臺居民應聘者按照邯人社字〔2018〕69號和邯人社發〔2018〕22號文件規定執行;

10、凡涉及到年齡、戶籍等需要確定時間的,計算日期截止到2018年7月13日(報名第一天,含當日)。

(二)崗位條件

1、高中教師崗位:不限戶籍,統招全日制研究生學歷並取得碩士及以上學位或統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師範類本科學歷並具備學士及以上學位,取得高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書任教學科與招聘崗位學科要一致;

2、初中教師崗位:不限戶籍,其中建檔立卡貧困戶崗位要求魏縣籍。統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並具備學士及以上學位,取得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書任教學科與招聘崗位學科要一致;

3、小學教師崗位:魏縣戶籍或父母、配偶為魏縣戶籍,其中建檔立卡貧困戶崗位要求魏縣籍。統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學歷,取得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書任教學科與招聘崗位學科要相同,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是小學教育的可以報考小學階段所有學科。

4、職教教師崗位:不限戶籍,統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並具備學士及以上學位,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必須一致,取得中等職業學校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證書任教學科與招聘崗位學科要一致。

5、報考高中、初中和小學學段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但已經通過了教師資格的筆試、面試,並且在2018年春季申請確認了教師資格認定,且符合招聘條件的,可以參加報名。但需在資格複審時(2018年7月31日之前)提供相應級別、任教學科的教師資格證,如無法提供,則取消應聘資格。

(三)部分招聘崗位條件的說明

部分招聘崗位要求報考者為“建檔立卡的貧困戶應往屆畢業生”或“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是指:2018年度當年服務期滿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含2015年及以前選聘的任職3年以上、考核稱職以上的在崗大學生村官)”“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人員,即:四項目人員為2015年度招聘的服務期3年的、2016年度招聘的服務期2年的、2017年度招聘的服務期1年的人員。“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名單以省級主管部門提供的名單為準。“建檔立卡的貧困戶應往屆畢業生”是指:具有魏縣籍且屬魏縣建檔立卡貧困戶的應往屆畢業生。“建檔立卡的貧困戶應往屆畢業生”以縣級主管部門提供的名單為準。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準報考:

1、曾被判刑、勞動教養的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曾參加法輪功等邪教組織的人員;

3、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間的人員;

4、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或司法部門審查的人員;

5、現役軍人;

6、未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類高等學校在讀學生;

7、魏縣在編教師,服務期內和服務期滿的魏縣特崗教師;

8、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試用期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9、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10、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11、失信被執行人;

12、未經本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人員。

(五)公開招聘工作實行迴避制度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迴避關係的招聘崗位。迴避關係是指《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關於“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係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係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迴避”的規定。凡應聘者與本次招聘工作人員構成迴避關係的應當按有關規定實行迴避。

五、報名須知

1、報名方法:實行現場報名和資格初審,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考生提交報名表後信息不能再做修改。

報名地址:魏縣第三完小(地址:河北省邯鄲市魏縣望遠北街)。

2、報名時間:2018年7月13日--7月1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3、報名基本程序:

(1)在資格審查時,凡發現填報信息與實際情況不一致的,取消報考資格;

(2)報名前,考生需在魏縣黨政網下載《魏縣2018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3),按照填表規範示例提前填好表項、打印一式兩份,並粘貼小2寸近期免冠紅底照片。魏縣黨政網網址:http://www.wei.gov.cn/;

(3)提交填好並打印的《魏縣2018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和相關證件、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證、戶口本(報考高中、初中、職教學段的不需提供;報考小學學段的需提供本人戶口頁或父母、配偶的戶口頁,配偶是魏縣籍的提供結婚證及配偶的戶口頁)、報到證、畢業證、學位證(崗位無要求的可不提供)、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原件及複印件一套;學信網下載的帶二維碼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在有效查詢時間內);已經就業和已經簽訂就業意向協議的,要與現就業單位和協議單位解除聘用合同、勞動(聘用)協議或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所有證件原件帶走,留存複印件;

(4)近期免冠紅底小二寸照片8張;

(5)魏縣建檔立卡貧困戶崗位報考者需提供打印版的《魏縣2018年公開招聘教師建檔立卡貧困戶崗位報考者信息確認表》(附件4)一份,表樣見魏縣黨政網,自行蓋章;

(6)其它證明材料;

五、招聘程序

公開招聘按照制定招聘方案、發佈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資格複審、面試、體檢、考察、對擬聘用人員公示、選擇學校、聘用等步驟進行。

(一)發佈公告

通過魏縣黨政網發佈招聘公告,公佈招聘崗位信息,以及報名條件、考試招聘等工作的環節和時間節點。

(二)報名

本次招聘採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須本人現場報名,否則不予受理;每個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者所提供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如發現材料與實際情況不符或弄虛作假者,取消應聘資格,情節嚴重的追究相關責任。

(三)資格審查

對考生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主要審查考生是否符合報名條件,提交的證件是否真實,提交的證明材料是否屬實、是否符合招聘要求等。對審查合格的,發放招聘《筆試准考證》,不合格或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考試資格。各崗位所報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比例不小於2:1,達不到2:1的崗位,按比例進行核減直至取消(核減或取消的崗位在魏縣黨政網公佈,並公佈發放筆試准考證地點)。

發放《筆試准考證》時間為2018年7月21日-2018年7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四)筆試

1、筆試為閉卷考試,考試時間和地點詳見《筆試准考證》。筆試內容分兩部分:(1)公共基礎知識,包括教育法律法規等;(2)教師職業能力測驗,包括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修養基本要求、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新課程理念等;主要考察應聘者從教的基本素質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筆試沒有指定的參考書目和考試大綱,不能直接選用其他地方各類招聘考試試題。筆試時間為150分鐘,第1部分75分鐘,第2部分75分鐘。筆試成績總分為 200 分,其中的公共基礎知識部分滿分100分,教師職業能力測驗部分滿分100分。本次招聘筆試成績設定合格分數線為80分,低於80分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筆試有一科缺考或筆試有一科成績為0分等情況的考生,不得進入下一環節。各崗位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按照進入資格複審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不高於2:1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資格複審人員,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並列的,一同進入資格複審。

2018年7月28日在魏縣黨政網公佈筆試成績和進入資格複審人員。

2、資格複審。2018年7月30日-2018年7月31日對確定進入資格複審人員提交的報考材料、證件、證明等進行復審,因資格複審不合格出現的比例空缺,按照同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資格複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報名時未提供教師資格證原件的考生,在本環節必須提供符合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原件,否則資格審核不合格。

2018年8月1日在魏縣黨政網公佈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同時公佈領取《面試准考證》時間、地點。面試時間、地點、要求等詳見面試准考證。

(五)面試

1、要求: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學科知識、教育教學能力、教師基本素養、語言表達能力、儀表舉止和創建新課堂理念等方面是否適合從事教師工作等。面試滿分為100分。本次招聘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設定為60分,低於60分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每場面試前,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抽取答辯題目,每個學科考場講課內容和答辯題目為同一內容和題目(面試前將講課內容在魏縣黨政網對外公佈),面試結束後,在面試地點公佈參加面試人員的面試成績。

每場面試,應聘者根據應聘崗位進行分組,應聘同一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組、同場面試。個別招聘人數較多的無法分在同組、同場的崗位,根據該崗位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採取蛇形分組法分組分招聘名額進行面試。

2、面試形式:面試採取講課和答辯兩個環節進行測評,面試時間為15分鐘,每名考生講課時間不超10分鐘,然後在5分鐘內進行答辯1道題目。課堂講課滿分60分、答辯滿分40分。

面試成績採取“體操打分法”,即對評委打出的分數,去掉1個最高分和1個最低分,其餘分數的平均分即為面試人員的面試成績。

3、總成績計算方法:筆試成績÷2×60%+面試成績×40%=考生總成績。

2018年8月7日在魏縣黨政網公佈總成績。各崗位根據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崗位招聘人數與進入體檢人員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人員。比例內末位總成績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順序確定進入體檢人選:烈士家屬及子女,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學歷(學位)較高者,筆試成績較高者。如果仍相同,由本次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最終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凡不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按照同崗位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人員總成績相同的按以下順序進行遞補:烈士家屬及子女,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學歷(學位)較高者,筆試成績較高者)。

(六)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現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在魏縣黨政網另行通知。

(七)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環節,具體工作時間安排在魏縣黨政網另行通知。考察主要是對考生人事檔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三齡兩歷一身份”等情況進行考察,並對報考資格進行復查。考察合格者進入公示環節。考察不合格或自願放棄考察的(須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取消聘用資格。空缺崗位按照同崗位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在魏縣黨政網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進入公示環節後,因任何原因造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九)選擇學校

選擇學校時間和地點在魏縣黨政網另行通知。對擬聘用人員,依據報考各學段學科總成績排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聘用學校。總成績出現並列的,按以下順序確定選校先後順序:烈士家屬及子女,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學歷(學位)較高者,筆試成績較高者。對於面試中採取蛇形分組法分組分招聘名額進行面試的擬聘用人員,採用以下方式確定選擇學校順序:同崗位各小組先由總成績第一名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選擇學校,再由各小組總成績第二名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選擇學校,以此類推。同名次者筆試成績並列的,按照以下順序確定選校先後順序:烈士家屬及子女,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學歷(學位)較高者,如以上條件均相同,將採取抓鬮的方式確定選校選後順序。此項工作由縣教育局負責。

(十)聘用與管理

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並做出結論後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經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並報縣政府同意後,列入全縣教師編制和財政預算支出,用人單位與被聘用人員按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辦理就業、流動、工資、社保等相關手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併計算在首聘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本次招聘的教師,正式聘用後全部列入魏縣中小學教師編制,工資列入魏縣財政預算支出,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關規定執行。

七、其他有關事項

(一)資格審核貫穿招聘整個環節,應聘人員必須對提供的證件、證明材料及填報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對偽造有關證件、證明材料或其他弄虛作假行為的,以及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在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選校、聘用上崗等任何環節中一經發現,一律取消聘用資格。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二)應聘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領取准考證,沒有按時參加筆試、資格複審、面試、體檢、考察、選校的,未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有關證件或證明材料的均視為自動放棄;

(三)經縣2018年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考生有違紀舞弊行為的,給予其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並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長期記錄;

(四)縣2018年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通過魏縣黨政網公佈招聘相關的工作信息,請考生及時關注魏縣黨政網。同時,要保持通訊工具暢通,確保及時接收招聘信息。

(五)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六)本方案解釋權歸魏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因工作需要,報經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批准,縣公開招聘教師領導小組辦公室有權根據工作進度調整各招聘環節的起始時間。

政策諮詢電話:魏縣人社局0310--3531201

魏縣教育局0310--5201536

舉報監督電話:魏縣人社局0310--3536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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