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藥神:比死亡更可怕的是,貧困潦倒的活著

一位不速之客的意外到訪,打破了神油店老闆程勇的平凡人生,他從一個交不起房租的男性保健品商販,一躍成為印度仿製藥“格列寧”的獨家代理商。

收穫鉅額利潤的他,生活劇烈變化,被病患們冠以“藥神”的稱號。

但是,一場關於救贖的拉鋸戰也在波濤暗湧中慢慢展開......

電影中的四種人

這是一部可以載入史冊的電影。

因為它已經遠遠超出一部電影的意義。

比起票房的奇蹟,更重要的是,它直指的是我們從未言說的現實,和沉默的大多數。

這也是一部沒有好人和壞人的電影。

就算是看上去最被黑化的製藥廠,其實也沒有錯:你不能指望研發一個新藥費用可以抵得上一個小國全年GDP的製藥廠為全世界砸鍋賣鐵做公益。

至於義正言辭地說出“法大於情”的公安局長,似乎也無可厚非:只有人情,卻沒有法律,那隻能讓我們退回到包青天的時代。

但是我不想說這些,因為比起這些“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說辭更重要的是:

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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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起當年《北京人在紐約》中,姜文扮演的王啟明賺到大錢,終於是個富人了,有一天,他和王姬扮演的阿春閒聊,王啟明感嘆:

這個世界上啊,只有兩種人是不被良心譴責的,

一種人是良心被狗吃了的,因為他們沒有良心,所以不會忍受良心譴責的痛苦;

另一種人是從來不幹昧良心的事兒的,他們也不會受到良心的譴責。

但是最痛苦的,其實是那種良心被狗吃了一半,然後還留著一半良心的,這種人活得最累,最痛苦。

阿春默默地聽完,把削好的蘋果往他手裡一遞,說,“那你意思,是讓狗把你剩下的一半良心都舔乾淨了?”

在這裡,我要糾正一下,我們往往會把良心誤解為“道德”,但我對“良心”的理解是:

良=信仰

心=人性

在《我不是藥神》中,面對因為無錢就醫的“口罩人群”,我們可以看到有4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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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種人是:“無良無心”者

比如昧著良心騙病患的假藥販子,他們沒有信仰,更沒有人性,草菅人命,唯利是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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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種是:“有良無心”者

比如溫文爾雅的醫藥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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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正辭嚴的警察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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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有信仰,醫藥代表相信“市場的正義”,公安局局長相信“法律的威嚴”。

有錯沒錯?

沒錯。

但人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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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藥神》中最有淚點的場景:

在警察把病患抓起來,盤問藥販子的下落,此時一個顫顫巍巍的老太太站起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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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領導,你能不能就別管這檔事兒,

你們說他賣的是假藥,

我們作為病人,是不是假藥,我們最清楚,

我吃了三年的藥,吃掉了房子,吃垮了家人,

我不想死,我想活著!

警察領導,誰家沒個病人呢?

你就能確定你這輩子不得病?

這段話,振聾發聵,是因為,它擊中了所有人的軟肋。

人皆有生老病死,死字當頭,你所堅持的,又有什麼意義?

第三種人,就是“半良有心”者

比如原版的“陸勇”和他的小舅子“曹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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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注:現實版的“陸勇”被免於起訴

在電影的開頭,我們就看到這兩個男主,一個是連房租都交不起還在悠閒地玩電腦紙牌遊戲,沒本事還家暴老婆,老婆要離婚,他還死抓著兒子不放。

對一個註定“loser”一生的中年油膩男人來說,兒子是他最後感情的寄託。

而他的小舅子“曹斌”呢?也註定不會在警察行業混得開,從開始他因為姐姐被打而衝向“陸勇”的時候,我們就知道,他是個“性情中人”,在這個社會上,想要做“贏家”,你就不能走極端,一定要學會“抱大腿”。

什麼是大腿?

在影片中,大腿有兩個:

一個是“市場規律”,一個是“法律準則”

像“假藥販子”那樣“無良無心”,做一個強盜,你會壞了“規矩”,傷害所有人利益,就要被法辦。

像“陸勇”、“曹斌”這樣“無良有心”者,陸勇想不想賺錢?曹斌想不想升遷?當然想!可是他們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做不到完全的“高情商”。

沒有能力做一個高效率的完全“機械化”的“市場人”和“法律人”,就只能一直生活在社會底層。

第四種人就是:“無良有心者”

比如進化版的“陸勇”、“曹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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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勇不是沒有嘗試著成為“醫藥代表”式的“有良無心”者。

當藥販子威逼利誘讓陸勇把販藥權轉讓以後,他選擇交出渠道,拿錢走人。

他不想進監獄,他不想失去兒子,他還想賺錢,成為這個世界上的“成功者”,所以他在散夥宴上,冷酷無情地遣散和他出生入死的朋友們,可以對著滿含熱淚的呂受益說:

“滾”。

可是,當他真正成為有錢人以後,面對呂受益生不如死的慘狀,他的“心”又被喚醒了。

他可以散盡千金,送走兒子,不惜鋃鐺入獄,也要做一件“他想做的事兒”。

他不去抱這個世界上最大的“兩條大腿”:“市場”和“法律”,他成為兩者的敵人,最後被這兩條腿踩在腳下。

最後他被判刑,入獄,工廠倒閉,等出獄的時候,沒有他入獄時候,默默送行的人群,只有一個小舅子還等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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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知道世道已變,國家已經把格列寧列入醫保,沒有人再買印度藥了。

這說明這3年牢獄中,沒有昔日的“病友”探看。

人情冷暖,不過如此。

就像是當年的“辛德勒”,散盡家財,冒著生命危險,救了無數猶太人,最後窮困潦倒,客死他鄉。

當你選擇成為這個社會的“邊緣人”的時候,當你和這個社會的“大腿”對著幹的時候,你就要準備好“兩肋插刀”,一把是“大腿”賞給你的“懲罰”;一把是你的努力,不一定有什麼回報。

兜兜轉轉,陸勇又回到當年的一無所有,可是為什麼我會覺得陸勇的眼睛裡多了一些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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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vs“活”:我們一生的選擇題

陸勇的眼神,在這部電影裡,轉變過四次。

最早的眼神是“loser”式的“迷茫”和“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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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唯一擁有的,就是兒子。

然後是爆發戶式的“興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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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了錢,而且還可以用錢買來尊嚴,替漂亮的鋼管舞女郎劉思慧教訓夜場經理,讓他當場跳脫衣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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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想憑藉著自己有錢,勉強劉思慧和他上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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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幾乎變成了“有良無心”者。

事實上,他一直在“有良無心”和“半良有心”中衝突,他是不是要成為“標準意義”的成功者?

用錢買尊嚴,用錢買性愛?用錢買來一切?

只要我守法,懂規矩,我可以做任何事兒,把一切都當成工具?

他沒有。

看著劉思慧生病的女兒,他終於從下半身的狂歡中清醒過來。

他是“情慾”和“錢欲”的放棄者。

不是說他想做和尚,多麼崇高,而是他實在沒能力放棄自己的心。

弗洛姆說,每個人一生都要做一個選擇:佔有,還是存在。

選擇佔有的人,他的人生是用他所佔有的,所定義。

比如我有錢,就可以有尊嚴,就能給我爸治病,就可以留住兒子,就可以做“人上人”。

我有道德,就可以被人尊敬,有好人緣,就可以靠著好名聲,做“人上人”。

我有漂亮的身材和好顏值,就可以在這個世界上混得開,所有人都喜歡我。

我有健康,就可以不必帶著三層口罩那樣在死亡邊緣痛苦地活著……

這聽上去多好。

可是,一旦你沒有呢?

你沒有錢,沒有名,沒有貌,也沒有命,你是誰?

你會像電影裡那個“黃毛”一樣,死在城市的某個角落,無人知曉,也無人在乎?

可是為什麼我覺得最後“黃毛”雖然沒死於白血病,而死於車禍,並不是悲劇,反而是個“喜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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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黃毛剪掉頭髮,買了回家的車票,看著他為陸勇捨生忘死的掩護,最後回首那絲微笑,你會發現,他死的時候,是一個人,而不是一條“喪家之犬”。

因為他擁有了這個世界上任何人,任何事都無法奪走的東西:那就是作為一個人的存在的意義。

你不是神,卻至少可以做個覺醒的人

我不願意大家把這個故事看成是:一個油膩中年大叔,忽然“良心發現”變成一個“聖雄甘地”式的英雄傳說。

我想說,陸勇的轉變,其實很簡單,只是因為那個當年遞給他橘子的猥瑣病人的死。

這個永遠都那麼卑微地笑著的白血病患者,是這個世界離他最近的人,他們之間是有“人類的感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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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感情足以讓他放棄一切。

這種感情和陸勇對於兒子的感情是不一樣的。

在電影開頭,陸勇的前妻說,你想要和兒子在一起,是想要他在你的保健品商店裡跟你一起睡嗎?

陸勇只說了一句話:他是我兒子,我不能失去他!

對兒子,他是一種“佔有”的心態。

換句話說,兒子是他的“所有物”,他不能失去兒子,至於兒子的利益,他是不能考慮的。

弗洛姆說,真愛和假愛的區別就在於:

假愛是:我需要你,所以我愛你。

真愛是:我愛你,所以我需要你。

假愛中的“你”不是“人”而是“物”——你是我的“小蘋果”,我餓了,要吃掉你。

真愛中的“你”是活生生的“人”,是兩個平等的“主體”相遇了,我們不會彼此“擁有”,我們只會因為這種相遇,而找到了自己的存在感。

這種存在感,是不會被剝奪,也永遠無法失去的。

很多人都會被電影中這句臺詞打動:

這個世界上只有一種病,叫窮病。

但這個窮,不是你的命窮,也不是你的身窮,而是你的“心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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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心窮是你即使擁有了全世界,卻依然感覺不到自己的存在的“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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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這些人的笑臉,你就會懂得什麼叫做“存在感”。

多年以後,當“陸勇”也走到人生的盡頭的時候,是什麼依然可以讓他默然微笑,永遠不是面對一堆錢,而是和一群人,暢快地,爽朗地,心無芥蒂地,放鬆地,自由地歡笑。

也許我們永生不見,可是這些有“人味”的瞬間,才會讓我們覺得,我們值得去活這一世,死亦無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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