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區法院:四舉措力促審判管理信息化

近年來,金安區法院高度重視審判管理信息化建設,不斷加大投入,完善工作機制,推動信息化軟件應用水平,著力打造現代化“智慧法院”。

一是強化院領導帶頭作用。院領導帶頭使用信息化網絡平臺進行辦公、辦案,並嚴格要求部門在審判管理、公文報送、文書籤發等方面必須按照信息化網絡程序運轉,從而帶動各部門自覺利用信息化網絡平臺辦公辦案。

二是強化信息化應用培訓。採取集中培訓、個別輔導、互幫互學三種方式,加強信息化技能培訓。首先是由專業技術人員對信息化基本應用知識進行系統講解,然後結合部門特點“手把手”教授幹警操作、應用技能。對於尚不能掌握應用知識和技能的幹警,可以採取“以熟帶生”的方式,讓他們向熟練信息化應用的幹警學習,逐步掌握信息化應用技能,適應無紙化辦公。

三是建立健全信息化建設制度。法院信息化的最終目的,是為了服務審判、方便辦公、提高效率、促進法院各項工作的發展。通過建立健全信息化工作的管理制度,運用行政管理手段促進和落實信息化的應用。

四是加強對信息化網絡的維護管理。法院信息化網絡系統的硬件、軟件和網絡設備從簡單到複雜逐步升級,保證整個系統的安全運行和平穩升級,開展持續可靠的維護管理。逐步加大資金投入,做好軟、硬件升級,損壞部件的更換,保證硬軟件設備及時更新,實現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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