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發布!西安理工大學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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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範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西安理工大學

地址:西安市金花南路5號。

校區分佈:金花校區位於西安市金花南路5號,曲江校區位於西安市雁翔路58號,蓮湖校區位於西安市大慶路219號。

學校國標代碼:10700

第三條 西安理工大學是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中央與地方共建,陝西省重點建設的高水平大學,是國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興計劃——中西部高校基礎能力建設工程實施院校,也是我國首批獲得博士、碩士、學士學位授予權的高校。學校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西安理工大學普通本科學歷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 西安理工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的原則。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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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西安理工大學設立招生委員會,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政策,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決策、審議本科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招生委員會由校長、主管校領導、紀委書記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主任由校長擔任。

第六條 西安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是西安理工大學組織和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 西安理工大學本科招生工作在學校紀委監察處的監督下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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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計劃與錄取

第八條 西安理工大學面向全國30個省(市、自治區)招生。學校根據本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市、自治區)考生人數、生源質量、歷年計劃編制情況等因素,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審批後由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佈。

第九條 西安理工大學本科招生錄取工作在各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教育部及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錄取規定。

第十條 招生類別:西安理工大學招收藝術類(美術)、高水平運動隊、新疆內地高中班畢業生、新疆少數民族預科生、普通理工類、普通文史類等考生,按照各省(市、自治區)相關規定進行調檔錄取。

第十一條 西安理工大學根據各省(市、自治區)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投檔錄取。

第十二條

1.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健康狀況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高考投檔成績達到本省(市、自治區)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各省(市、自治區)相關規定執行),符合西安理工大學調檔要求的情況下,依據考生志願,按照考生高考投檔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2. 對於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考生選考科目需滿足學校專業科目要求。

3. 對於江蘇地區,考生學業水平測試的科目和等級須滿足學校科目要求和等級要求。要求選測科目達到B、C及以上,必測科目等級達4C、1合格及以上。

第十三條

1. 西安理工大學採用分數優先的錄取原則,不設專業級差。同分數情況下,按照位次先後進行排序,無位次的省(市、自治區)依據考生填報的專業志願,參考相關科目進行錄取。

2. 對於江蘇考生採用“先分數後等級”的排序規則進行錄取。分數相同時,理科考生按照選測科目為“物理”的等級進行排序。該等級相同時,再按照第二門選測科目的等級進行排序。

第十四條 西安理工大學認可當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加分政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分數條件,不重複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加分項適用於投檔及分專業錄取。

第十五條 錄取期間,我校向社會公佈的來源計劃未完成時,參加當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組織的徵集志願錄取。

第十六條 西安理工大學招收藝術類考生。藝術類考生必須參加當地省專業課統考(聯考)且成績合格,方可填報我校。按類錄取的新生在入校後通過考試確定具體學習專業。

藝術類(美術)錄取原則: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通過,體檢合格,省專業課統考(聯考)成績合格,文化課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藝術類專業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省專業課統考(聯考)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藝術類省專業課統考(聯考)成績同分情況,參照文化課成績排序錄取。

第十七條 西安理工大學招收高水平運動隊。報考我校高水平運動隊的考生必須參加我校當年組織的高水平運動隊專項測試,測試合格者經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後方可按照高水平運動隊錄取政策執行。

第十八條 西安理工大學將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主要用於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問題。

第十九條 西安理工大學招生計劃、收費標準等信息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佈。

第二十條 西安理工大學本科專業以英語教學為主,小語種考生請謹慎報考。西安理工大學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

第二十一條 西安理工大學信息技術與裝備工程學院位於西安市大慶路219號(西安理工大學蓮湖校區),設有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信息工程、電子與計算機工程3個本科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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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學費標準及獎助學金:西安理工大學所有收費嚴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及陝西省物價部門規定標準執行,學費按照學分收取。(理工類、英語、日語專業學費約4500元/年、法學專業學費約3500元/年、藝術類專業學費約9000元/年)

學校設立新生特等獎學金(獎金50000元/人)、新生一等獎學金(獎金30000元/人)、新生二等獎學金(獎金20000元/人)、新生三等獎學金(獎金10000元/人)、藝術類獎學金(獎金10000元/人)、冬令營獎學金(1000元/人)。

新生特等、一、二、三等獎學金及藝術類獎學金獎金分四學年發放。若新生獎學金獲得者出現有不及格成績或受到紀律處分,則終止新生獎學金的發放。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社會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以及各類勤工助學崗位。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

第二十三條 錄取結果的公佈方式:通過考生所在的省(市、自治區)招生平臺發佈。學校通過高考專遞給每位考生郵寄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四條

聯繫電話/傳真:029-82312504

郵編:710048

學校網址:http://www.xaut.edu.cn

本科招生網址:http://zhaosheng.xaut.edu.cn

Email: [email protected]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公佈後,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則西安理工大學將根據當地相關政策制定相應的錄取政策,並另行公佈。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西安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西安理工大學祝所有考生得到理想的成績,進入夢想的大學,開拓燦爛的未來!

文章整理自西安理工大學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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