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揮聯絡員制度作用 加強拆遷案件協調

发挥联络员制度作用 加强拆迁案件协调

发挥联络员制度作用 加强拆迁案件协调

6月27日,昌吉州中級人民法院召開了昌吉州中院行政庭庭長嶽清文、昌吉市徵收辦書記馬瑞雄、昌吉市徵收辦法制科科長關淋、綠洲路街道辦副主任王新路、被徵收企業負責人馬峰參加的拆遷案件協調會,會前昌吉州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庭、昌吉市徵收辦工作人員及聯絡員查看了被徵收現場。

會上,馬峰和王新路分別彙報了被徵收企業房屋的人員構成、安置措施、拆遷進展情況。馬瑞雄介紹了被徵收人簽訂的補償協議內容,提出了下一步工作的意見和思路。嶽清文對行政訴訟案件中合法性問題、如何推進剩餘住戶的合法拆遷問題提出建議。

會議最後,昌吉州中院行政庭與昌吉市徵收辦就如何進一步發揮好聯絡員的職能作用等方面進行深入討論,以確保雙方之間信息對稱,完善昌吉市徵收辦與州法院的良性互動機制。

為助力美麗昌吉建設,推進頭屯河沿岸整治項目進展, 2015年以來,昌吉州中院行政庭與昌吉市徵收辦、環保局建立了聯絡員制度。通過經常召開會議,討論研究疑難複雜案例,指導行政執法,促進了法院與行政機關的溝通交流,有效提高了實質性化解糾紛的能力。

校對:魏先鋒

審核:呂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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