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只有一種病,就是窮病」

“世界上只有一種病,就是窮病。”

這是電影《我不是藥神》裡,賣假藥的江湖騙子張長林講的一句話。

影片裡,有人為了活著,在貧困裡掙扎;有人為了賺錢,不惜自己或他人生命。

“命就是錢”的生命利益鏈上,患者、售假藥者、藥企、藥監官員們,有錢沒錢,都怕窮。

影片探討生命和利益,有“藥俠”陸勇和諾華的神藥格列衛做原型,患者有鋼管舞女郎,有《愛情公寓》裡的男主,賺足了眼球和淚水。

秘密而神速地被執行死刑

回放那段歷史:

2007年5月29日,北京市第一中級法院以受賄、翫忽職守罪判處鄭筱萸死刑。

鄭筱萸被指在職期間,收受8家藥品企業共649萬元人民幣賄款,因為翫忽職守,令部分藥品生產企業使用虛假資料申報,但仍獲得生產批文,當中有六種是假藥。

一審判決直接對鄭筱萸做出從嚴處罰:

以受賄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翫忽職守罪判處其有期徒刑7年。兩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鄭筱萸不服一審判決,上訴到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

很快,6月22日,北京市高院二審裁定:駁回鄭筱萸的上訴,維持原判。

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死刑。

審判很快,死刑執行得秘密而神速……

據《財經》雜誌報道,7月10日一早,執行法官向鄭筱萸宣讀了執行死刑命令,隨後,以注射死刑的方式結束了他的生命。

7月10日11時59分,鄭筱萸當天上午已經被執行死刑。

在行刑前的遺書中,鄭筱萸寫道,“即使是天天做夢,也夢不到我會有今天這樣的結局。

神速處決的背後,是一系列關乎公眾生命安全的重大醫藥事故相繼爆發。

從東北“齊二藥”假藥到安徽奪命“欣弗”,從消費者叫苦不迭的“奧美定”到涉嫌攜帶丙肝病毒的“佰易”,“看病難”、“看病貴”、“假藥害人”,藥監失責犯了眾怒。

似乎,不殺不足以平民憤。

鄭筱萸也寫到,“輿論卻是一片的叫好聲,大家咬牙切齒地鼓掌歡呼”。

改革的實驗者和失敗者

鄭筱萸原來堪稱是具有改革思想意識的中國最優秀的技術官員之一。

1944年出生的鄭筱萸,是福建省福州市人。畢業於復旦大學生物系,在浙江杭州有著23年的製藥業從業經歷。

當年,製藥業界的境況可謂是烏煙瘴氣,甚至有骯髒的黑手在藥品原料中摻假。

鄭筱萸在這種情況下引入了計算機管理系統,使自己的能力得到高度肯定。

根據資料,當年改革者鄭筱萸積極推行國際通用的GMP認證、針對藥企的《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

多年來,鄭筱萸的講話和視察一半以上都在推廣GMP。

企業有充分時間和能力對付GMP認證。通過認證以後5年有效,使藥廠只重審批不重監管,也就成為各省和國家藥監局腐敗案的導火索。

鄭筱萸也在保障“生命線” 改革中,找到權力尋租場。

媒體曾經記錄一個細節:2000年夏,浙江一製藥公司負責人得知國家鼓勵生產某種新藥,便找到了鄭筱萸。

鄭筱萸對該公司直接送來的申報項目報告作出批示。不到一週,藥監司就“飛速”地發文同意。

為此,這家藥廠的負責人特意將鄭海榕約到香港,送給他一張100萬元港幣的現金支票。

當檢察官訊問鄭筱萸:“如果鄭海榕不是你兒子,他們會送他100萬元港幣嗎?”

鄭筱萸回答:“我想不會。因為他們是衝著我手中的權力送錢的。”

最具諷刺意味的是,鄭筱萸本人曾經是假藥的受害者。

有報道稱,鄭筱萸當年在杭州某藥廠任廠長期間,因病住院,曾被注射假藥,險些喪命。

據說,這正是他出任國家藥監局局長後,厲行改革的動力。

然而,改革歸改革,不受監督的批發大權,卻由得他中飽私囊。

中國的仿製藥和新藥

鄭筱萸受賄經過,是利用手中大權,批准藥品生產和上市。

這裡可以看到《我不是藥神》中提到的主要矛盾:創新藥和仿製藥、生命和商業利益之間的矛盾。

美國FDA每年發放的新藥許可只有140例,而鄭筱萸在任期間卻發放了15萬例。

因為國內低水平的研發能力,鄭筱萸主政的國家藥監局規定,“未曾在中國境內上市銷售的藥品”都被列為新藥,而不是完全意義上的新藥。

以化學藥品為例,中國分為6類,其中前5類都被稱為“新藥”,而其第3類就是仿製“已在國外上市銷售但尚未在國內上市銷售的藥品”。

因為需要審批的藥品太多,國家藥監局後來不得不把第6類化學藥品放到省級藥監局審批。

“實際上,中國絕大多數所謂的‘新藥’都是仿製藥。”

某媒體援引北京某從事藥品研發和報批的業內人士稱,“一般國內公司跟蹤國外某品種的研究進度做好試驗,等國外一上市,國家藥監局的門口就會有幾十企業去報這個品種。”

“其實都是仿製的同一種藥,這樣藥監局批給哪個企業,從本質上說都無所謂,批給誰不批給誰,這就是尋租的空間了。”

因為按規定一個品種只批有限的幾家企業,如果同時申報的話,批准速度就成了成功與否的關鍵因素。

大多數廠家忙於將原來的“普藥”改頭換面,改變包裝、劑量和用法,並加入一些無用成分,申報註冊成新藥。

有報道稱,2004年中國註冊的10009種新藥全部都是仿製藥,其價格卻高出原來產品數十倍。

這樣鄭筱萸利用手中大權,濫批 “舊藥翻新”, 導致大批的“舊藥新藥”生產和上市。

僅2004年新批新藥1萬零9種,與同年世界醫藥最發達、研發能力最強的美國相比,是美國受理148種新藥申請的67.63倍。

當年知名的“齊二藥”事件中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和“欣弗克林黴素注射液”都是此類新藥。

一方面,將審批大權幾乎全部收歸藥監局,另一方面,鄭筱萸要面臨的是中國藥品生產以仿製為主,由此造成一年要審批成本上萬種所謂新藥的現實。

有人說,在中國負責註冊審批的幾個人,要面對幾千家制藥企業的上千次誘惑,在缺乏必要監督的情況下,不腐敗才怪。

當年,國家藥監局的腐敗案件,幾乎都是註冊腐敗。

《我不是藥神》提到了仿製藥的存在價值,提到了生命的尊嚴,卻沒有提到,仿製藥的歷史並沒有那麼美。

借電影再回看歷史,對照看看中國改革的進程,對企業生存狀態、資本市場的持續暴跌,可能理解會更深刻一些。

何止當年的藥企面臨這樣的尷尬,一個行業只是經濟社會的一個縮影。

幾個不同的聲音

電影是藝術創作,有理性思考,但也有感性成分。

對於電影中的反派,國金醫藥健康研究中心許菲菲、李敬雷說:

藥企首先是個企業,因此我們要做的,並非以高道德標準去要求藥企提供低價好藥(因“羅賓漢式”不可持續),而是創造一個競爭性的市場環境,促使藥企提供相對可負擔的藥品。

南方週末今天引用的一句話:

醫藥圈流傳著一種說法:“靶向藥之所以昂貴到要賣幾萬元,那是因為你買到的已經是第二顆藥,第一顆藥的價格是數十億美金。”言下之意,天價藥不能歸罪於藥企貪婪,而是研發成本巨大。

對於電影中的仿製藥,南方週末的文章提醒:

印度藥代購最大的問題是假藥,比如不含有效成分。甚至還有更極端的案例——在中國做好假藥,到印度售賣給到前去代購的中國人。

附人民網刊登的鄭筱萸《悔恨的遺書》(全文):

明天,我就要“上路”了。

此刻,我有許多話想說,這些話對現在活著的人也許“有用”,所以我不想把它帶走;這些話也如鯁在喉,不吐不快,說出來我也許會感到舒服一些。

我1944年12月出生在福建省福州市。想我由一個赤條條的小男孩最後出息成為一個國家的部級官員,我的人生應該說是很成功的,我對得起父母給予我的這條生命。

隨著我職務的不斷變換,官越做越大,我給我的父母和家族一次又一次地帶來驚喜、興奮、自豪和驕傲,鄭氏家族因我而光宗耀祖;然而,如今我以這種方式來為我的人生畫上“句號”,我成為全國人民輿論的焦點,我被全國人民唾罵,我又使我的父母和家族蒙受了巨大的恥辱!

此時此刻,我真不知該對我的父母(倘若他們地下有知的話)和家族說些什麼!

說句心裡話,我即使是天天做夢,也夢不到我會有今天這樣的結局。在中國,因“犯翫忽職守罪”而獲死刑的部級高官建國以來我是第一人。

但是,令我沒有想到的是,輿論卻是一片的叫好聲,大家咬牙切齒地鼓掌歡呼。這引起了我的反思。我為什麼會激起這麼大的民憤?

原來是我這個部門太重要了,我這個崗位太重要了,我手中的權力直接關係到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我雖然沒有親手殺人,但由於我的翫忽職守,由於我的行政不作為,使假藥盛行,釀成了一起又一起慘案。

這個帳我是應該認的。我今天能死,主要是因為我這個崗位的責任太大,如果我在其它的局級或部級崗位上,即使是受賄的額度再大點,也不至於掉腦袋。

我的悲劇使我得出了一條經驗,那就是當官不要當重要崗位上的官,並不是權力越大越好;再有就是當官一定要負責任!不要以為當官是什麼好“玩”的事,不負責任的結果最後很可能就是我這樣的下場!

從我被判死刑這件事上,徹底地看出了中央反腐敗的決心。王懷忠臨死時就說過:看來這次中央反腐敗是動真的了。我的死刑再一次證明了中央反腐敗的決心。

我現在最後悔的是不該從政。我1968年從復旦大學生物系畢業,我應該一直搞業務。如果我一直搞業務的話,毫無疑問我現在早已經是教授了,我會照樣生活得很好,我也就不會落得今天這樣一個結局。如果有下輩子的話,我絕不從政了!

明天我就要“上路”了,就要到另一個世界去了,我現在最害怕的是,我將如何面對那些被我害死的冤魂?我祈求他們能夠原諒我、饒恕我,我這不已經遭報應了嗎?

二00七年七月九日,鄭筱萸絕筆

因為涉及時政文章發不出去,所以刪減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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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只有一種病,就是窮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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