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後不住還要交物業費嗎?物業費用還要收稅嗎?

買房對很多人來說都是一件人生大事,有的人買房後不會很快住進去,房子很長一段時間可能都不會有人住,那麼這時我們還需不需要交物業費呢?物業費交不交稅呢?

買房後不住還要交物業費嗎?物業費用還要收稅嗎?

浙江新中大律師事務所的譚永歡律師做出了詳細解答:

一、買房後不住是否要交物業管理費

產權人長期不住的房屋或開發商未出售的空置房,均應交納物業管理費。理由如下:物業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務是一種公共性服務,即公共區域的保潔、保安、綠化、房屋及小區公共設施的維護、小區日常管理等,這種公共性服務不會因為某一個人或幾個人不在此居住,管理成本就會減少。

二、物業管理費用收稅嗎

土地交易環節的稅負近來被明確。建設部、財政部和國稅總局最近接連發布的新規,對土地增值稅、土地使用稅的徵收做出了嚴格規定,各地財稅部門目前正抓緊出臺有關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幅度調整方案,並將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納入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徵稅範圍。同時,房地產估價業規範出臺,各地逐步開始清查房地產估價機構,以確保房地產交易環節的合理性、公正性。

譚永歡律師:執業於寧波優秀律所浙江中新中大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省律師協會會員。現服務大型集團顧問單位數十家,實踐經驗豐富,訴訟成功率顯著。

顯然,國家將通過法律法規完善房地產交易環節和持有環節的徵稅體系,而這為業界關注度極高的物業稅開徵提前預熱,並打下基礎。

“在上世紀七八十年代,國家就對私房徵收使用費,一套200平方米的房子大約要徵收8分錢/月的使用費。這表明土地使用稅是一個原本就存在的稅種,目前新規的出臺主要是嚴格了土地使用稅的繳納。”上海方方房產工作室主任胡宗亙分析認為。

買房後不住還要交物業費嗎?物業費用還要收稅嗎?

譚永歡律師補充:

有關部門將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納入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徵稅範圍,並將從嚴控制各類開發區、各類園區用地和屬於國家產業政策限制發展項目用地的減免稅。這就意味著,今後一些之前不用繳納土地使用稅的單位也要因為持有土地而繳納費用,而以前外資企業和一些國家級工業園區都不用繳納土地使用稅。

不管最終以一種怎樣的方式繳納土地使用稅,最終都需要因為持有土地而繳納費用。這顯然是打破了外資與內資企業的界線。上車都要買票。但是,外資和國家級園區目前還沒有具體徵收細則出臺,可能根據園區經營公司與外資企業的協商結果來繳納。

“之前明確的土地增值稅是交易之後一次性發生的,但‘土地使用稅’則是隻要持有出租房產並獲得穩定收入,就要持續交稅。這可以被看做是目前房地產稅種中唯一的‘保有稅’。”上海張江高科技園區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顧學勵分析。

業內人士認為,土地增值稅和土地使用稅最終都是針對持有房地資源的運營商,也就是說,如果經過一次性轉讓,開發機構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如果開發機構自己持有土地,則需要繳納土地使用稅。而對於園區來說,如果土地在土地儲備機構名義下,就不用繳納土地使用稅,但是一旦開發企業拿到了項目用地,就要開始徵收土地使用稅。加強對這一稅種的管理,有利於國家節約資源。

建設部辦公廳目前向各盛自治區、建委(建設廳),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建委(市政管委)、房地局(住宅局)轉發了《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物業管理企業的代收費用有關營業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8)217號)。

物業管理企業代有關部門收取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維修基金、房租的行為,屬於營業稅“服務業“科目中的“代理“業務,因此,對物業管理企業代有關部門收取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維修基金、房租不計徵營業稅,對其從事此項代理業務取得的手續費收入應當徵收營業稅。

維修基金,是指物業管理企業根據財政部《物業管理企業財務管理規定》(財基字(1998)7號)的規定,接受業主管理委員會或物業產權人、使用人委託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維修基金和公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

以上就是蒐集整理到的相關資料,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通常來說,買房後不住是需要交物業管理費的,也是需要交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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