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以債抵股到底需不需要繳稅呢?

大部分公司都會以讓員工入股的方式激勵員工或者留住對公司有用的人才。

那麼在入股時一部分人會涉及到以債抵股或者股權轉讓。這其中會涉及到稅務嗎?什麼稅?需不需要繳?

很多人都懵懵懂懂簽訂股權協議書,卻不知道身邊隱藏的稅務風險,多懂點稅務知識總沒錯。

股權轉讓、以債抵股到底需不需要繳稅呢?

案例:

小王在A公司就職五年,經公司考察發現小王擔任公司核心職位期間為人低調、忠誠、敬業,給公司創造價值的同時也能給客戶帶來價值,並且懂得感恩。

經過一番交談後,小王本人也表示願意和公司長遠發展下去。

最終公司10%的原始股以一半贈送一半以債抵股的方式讓小王入股(一年前公司因資金週轉問題發工資困難時小王主動借給公司七萬元人民幣),並另外成立一家以小王為法人的分公司,辦公地址不變。

股權轉讓、以債抵股到底需不需要繳稅呢?

入股三年後小王成家業了決定回家鄉發展,父母妻兒也都在家鄉,加上這幾年國家政策好發展得也不錯。

轉念想待在外地畢竟不是長久之計,所以決定退股會老家。最後以轉讓的方式將10%原始股轉到公司某總名下。

問題:案例中的小王涉及到債權轉成股權、公司股權轉讓兩項。那麼小王是否需要交納契稅呢?


先來說說什麼是契稅:

契稅是指不動產(土地、房屋)產權發生轉移變動時,就當事人所訂契約按產價的一定比例向新業主(產權承受人)徵收的一次性稅收。

股權轉讓、以債抵股到底需不需要繳稅呢?

債權轉成股權是否繳納契稅?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繼續支持企業事業單位改制重組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17號)規定:

“七、債權轉股權

經國務院批准實施債權轉股權的企業,對債權轉股權後新設立的公司承受原企業的土地、房屋權屬,免徵契稅。

……

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執行。本通知發佈前,企業、事業單位改制重組過程中涉及的契稅尚未處理的,符合本通知規定的可按本通知執行。”

股權轉讓、以債抵股到底需不需要繳稅呢?

公司股權轉讓是否繳納契稅?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繼續支持企業事業單位改制重組有關契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17號)規定:

“九、公司股權(股份)轉讓

在股權(股份)轉讓中,單位、個人承受公司股權(股份),公司土地、房屋權屬不發生轉移,不徵收契稅。

……

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執行。本通知發佈前,企業、事業單位改制重組過程中涉及的契稅尚未處理的,符合本通知規定的可按本通知執行。”

總結來就是: 小王這種情況,不涉及到不動產(土地、房屋)轉變的情況下不用繳納契稅。

備註:以上主人公小王為虛構,不代表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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