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老賴」名單威力顯效易事特實控人繳納1.28億罰款

晨報訊 易事特7月5日午間公告稱,公司實控人何思模5月25日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目前已按照決定書向證監會足額繳納罰沒款1.28億元。公司已取得何思模就上述罰沒款繳納完畢的憑據。證監會公佈第二批“老賴”名單三天,何思模繳款,威力初顯。

何思模操縱股價之事起於2015年公司的一份員工持股計劃。2015年2月,易事特宣佈實施該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該計劃購買股票的資金來源為員工自籌資金以及控股股東揚州東方集團有限公司提供的借款。同年6月,該員工持股計劃完成,股份鎖定期為2015年6月29日至2016年6月28日。

到2016年11月,易事特發佈當年度高送轉預案,“10轉30派0.9元”的方案刺激公司股價連續漲停,股價一路攀升。而在此期間,何思模賣出員工持股計劃中96.15%的股票,由此獲利約6077萬元;同時還利用他人賬戶買賣易事特股票獲利約323萬元。兩項所得共計約6400萬元。

證監會披露,何思模濫用提案權,以拉高股價為目的,控制提出並公告“高送轉”預案提案的時點,決策賣出員工持股計劃等,決定對何思模沒收違法所得約6400萬元,並處約6400萬元罰款。

該公司今年5月25日也公告了這一處罰決定。之後何思模遞交了辭職報告,稱為便於公司開展融資活動及更好的培養新一代管理者,經慎重考慮,決定辭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職務,同時辭去董事會下設各專門委員會的委員職務。

作為易事特的實控人,何思模直接持有公司32萬股,持有公司控股股東揚州東方集團有限公司90%股權,直接和間接合計控制公司13.08億股,佔公司總股本50.56%。即便以目前股價4.75元計算,何思模身家也高達60多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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