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允許商業用地改居住用地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若干意見》萬眾矚目的第12條:

允許改建房屋用於租賃。允許將商業用房等按規定改建為租賃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積率不變,土地用途調整為居住用地,調整後用水、用電、用氣價格應當按照居民標準執行。

政府為去商業庫存放大招

自營改增後,國務院又發力,商業地產去庫存大招來了,16省發佈商改住細則!以後做差了的商場可改建公寓,這個政策的意義非同小可,將成為中國商業地產轉型謀變的一大新趨勢,開發商是時候換換思路了...

商場通過政府審批改建公寓後,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積率還是不能變,但是!但是,這次政府終於下狠心了,連土地用途都能調整為居住用地。目前,繳納補齊完土地出讓金,就可辦理商改住。

這什麼概念?就是把商場改建的公寓拉到和普通住宅同樣的政策待遇。要知道,商業用地的水電可是住宅用地的3倍,這一改,立馬提升物業的市場價值及回報,開發商也多了更多選擇。

這些年,中國商業地產受到直接的衝擊,商業地產去庫存壓力巨大。今年中國房地產的去庫存雖已完成了1/3左右,但目前商業地產去庫存仍接近11年,政府不得不窮則思變。

改革開放30多年來,多少政府畫餅的新城、CBD、經開區、副中心、高鐵概念區如今默默漸行,當初的宏偉規劃,大手筆的商業用地,如今則是市場俯視下的冷冷清清,很多時候商業用地被愈加謹慎的開發商壓在手上,這也是無奈啊。

國務院允許商業用地改居住用地

如今在國內一二線城市存在住宅供應不足,而商業地產卻漸漸出現過剩的現象,再加上電商衝擊及大勢不佳,商業地產確實遇到了瓶頸。而這次的新政就是要為商業地產去庫存保駕護航,提供更多彈藥。

而且,政府高層也開始注意到苦哈哈的年輕一代及新市民當下的居住難題。這新政在某種意義上也能增加供應,用的還是開發商的錢,結局還是緩解社會矛盾,何樂而不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