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個檢察瞬間」人們不再喊我「王檢」,而直喊「小王老師」

「100个检察瞬间」人们不再喊我“王检”,而直喊“小王老师”

「100个检察瞬间」人们不再喊我“王检”,而直喊“小王老师”
「100个检察瞬间」人们不再喊我“王检”,而直喊“小王老师”

1998年5月27日,時任山東省臨朐縣檢察院副檢察長王樂成在臨朐縣第五中學給全體師生上法治課後,又深入班級,就實施後的新刑法答疑解惑。

眼前這兩張發黃的舊照片,像打開了時光隧道之門,讓我的記憶立時穿越回了20年前。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新的刑法典後,山東省臨朐縣委立即成立了由縣委副書記掛帥任組長,公檢法司主要領導人任副組長的普法領導小組。當時我任縣檢察院副檢察長,分配到的任務是到縣直機關宣講新刑法。

每逢週一、週五的機關學習日,我便早早吃了晚飯,熟悉好講稿,用自行車帶了統一印製的刑法宣講資料,去縣委、縣政府兩辦,以及組織部、宣傳部、公安、工商、稅務等機關單位宣傳新刑法。也許是我結合案例講課不死板,簡潔明瞭,得到了機關單位的普遍認可。那時,人們不再喊我“王檢”,而直喊“小王老師”。

當時,在縣第五中學任副校長的李校長是我的中學老師,應他之邀,我去給五中師生上刑法課。因為講課時結合了青少年違法犯罪的現狀及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點進行普法,講課收到了比較好的效果。接著,我又受邀到縣技工中專、縣師範學校、教師進修學校、實驗中學、第六中學等縣直學校宣講新刑法。

講課多了,前來找我諮詢刑法問題的也多了,縣交警大隊還請我就交通肇事罪的認定問題搞了專題講座。最難忘的是我接到了一封來自某鄉鎮供銷社飯店女服務員的求救信。女孩在來信中說,她長期受到負責人的性騷擾,卻攝於淫威恫嚇不敢報案,求我救救她。

接信後,我馬上聯繫了縣公安局刑警隊的同志,依法處理了這起案件,使嫌疑人得到了應有的懲罰。

如今,我已退居二線,又承接了縣關工委的為中小學生上法治課的任務。普法宣傳,我仍然在路上。

文 | 王樂成(山東省臨朐縣檢察院)

來源 | 正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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