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百特:公司因涉嫌犯罪被證監會移送警方,存在暫停上市風險

7月4日,江蘇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323,雅百特)發佈公告稱,收到了深圳證券交易所發來的《關於通報江蘇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犯罪案被中國證監會移送公安機關的函》(中小板函 【2018】第5號),公司因涉嫌構成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已於近日被中國證監會移送公安機關。

公告顯示,2017年4月6日,中國證監會對雅百特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等行為立案調查。經查,雅百特在2015年報虛增當期營業收入及利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最高 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的有關規定,雅百特上述行為涉嫌構成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根據《行政 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及有關規定,中國證監會已於近日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

公告指出,雅百特因觸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 年修訂)》第14.1.1條第(八)規定的因重大信息披露違法被依法移送公安機關,存在暫停上市風險。 公司自2018年7月6日起,每五個交易日發佈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暫停上市的風險提示公告。雅百特股票自2018年7月6日起實行“退市風險警示”特別處理,股票簡稱由“雅百特”變更為“*ST百特”。

根據公告,雅百特股票將於公告日即7月5日繼續停牌一天,7月6日起復牌,交易三十個交易日。 深圳證券交易所將自公司股票復牌三十個交易日期限屆滿後的次一交易日對公司股票實施停牌,並在停牌後十五個交易日內作出是否暫停公司股票上市的決定。

2017年5月,澎湃新聞報道了雅百特涉嫌虛構海外項目、虛增業績等相關問題。雅百特在2015年至2016年期間,多次公告稱參與了巴基斯坦木爾坦市的地鐵公交線路的建設,累計虛增營業收入達5.8億元,並聲稱從該項目中獲益3250萬美元(約合2.244億元人民幣),其中2015年虛增利潤佔當期披露利潤總額達73%,2016年前三季虛增利潤佔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約20%。上述虛假財務數據通過雅百特2015年年報、2016年半年報及三季報公佈,已構成信息披露違法。

雅百特這一造假行為與借殼上市時的大額業績承諾相關。2015年7月份,山東雅百特科技有限公司借殼中聯電氣上市,證券簡稱隨後更名為雅百特,交易對方承諾雅百特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承諾淨利潤數分別為2.55億元、3.61億元、4.76億元。

2017年9月,代理中小股東集體起訴雅百特的代理律師對澎湃新聞表示,目前提出索賠要求的股東數量已經達到2000人左右,委託材料齊全、可隨時提起訴訟的不到600人,索賠金額已經達到2000萬。

雅百特在2017年12月16日晚間發佈公告警示風險:如果公司被認定為重大信息披露違法或者後續因涉嫌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機關的,公司股票交易可能將被實行退市風險警示,存在暫停上市或終止上市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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