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購是控制房價的正解嗎?

限購是控制房價的正解嗎?

近幾年,中國房價一路上漲,面對咄咄態勢,管理層也是煞費苦心,接連出臺一系列嚴厲的限購政策,企圖穩定市場價格。然而,收效甚微。

限購,其實就是最大的政策失敗。

限購是控制房價的正解嗎?

我們從1978—1983年提出計劃經濟為主,市場調節為輔的改革思想,到1984—1987年提出有計劃的商品經濟理論,再到1987—1992年提出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理論,十四大明確提出經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之後不斷提出要進行完善,從市場經濟體制的提出到建立完善,我們已經走過了近四十年曆程。但是,我們在管理上還依舊停留於計劃經濟思維,完善市場機制,依靠市場的力量確定市場主體的規則意識,完善法制建設與健全的市場監管幾乎乏善可陳,以至於在重大市場變化的處理上,頻繁使用行政和經濟手段,導致市場機制與政府監管、服務陷入混亂,形成政府與市場的雙重失靈。

癥結在於,政府在應對與市場關係問題上,始終存在認知盲區:政府的職能是什麼,涉足的方向與領域是什麼,政府在市場經濟活動中的角色該如何定位,以及如何規範政府行為,約束政府活動邊界,加強政府能力建設,做一個成熟、有威望、可信賴的服務型政府,始終認知不清,自然結果就要犯系統性錯誤。

拿房價而言,價格的漲落是市場的事情,是價格信號讓市場機制充分運轉,發揮市場調節功能的需要,也是市場運行的邏輯根本。

當供給與需求表現一定時期的不匹配,自然就因應為價格的上漲跌落,畢竟市場本身的調節機制就是要確保價格在足夠的範圍內自行波動。所以,一時的價格高低,不應被視為洪水猛獸,相反,恰恰應該培育在市場化的價格漲跌中人們的理性思維和預期,讓市場主體在參與經濟活動中具備基本的市場意識和風險識別能力,做理性經濟人,從根本意識中規避炒作。如當價格基於一時的市場過熱,表現出一定的不合理上漲時,人們能夠基於市場的洗禮和風險識別選擇觀望,乃至離開,從而為市場降溫。這種尊重市場活動,踏準市場節拍,培育人們基於理性判斷而作出購買的行為,才是市場健康發展的前提。那麼政府要做什麼呢?它只需要確保市場在符合商業規則與法律秩序的框架下自由經營就好了,對於那些惡意影響價格和妨害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予以嚴厲打擊,並基於社會與市場形勢的變化,不斷改進社會服務,健全市場監督,完善法制建設,不斷讓市場在既定的符合社會發展形勢的宏觀框架下運行,隨心所欲不逾矩,做好這些基本的服務,政府完全可以垂拱而治。

相反,政府隨意調控,動輒動用財政政策、貨幣政策、行政政策干預市場行為,涉足經濟活動,既容易擾亂市場運行的正常節奏,破壞市場機制,影響市場調節功能的正常發揮,還容易導致人們唯政策風向馬首是瞻,破壞了社會預期,讓市場機制徹底癱瘓,更有甚者,還會因為政府幹預的盛行導致後續政策收效遞減乃至失靈,危及政府在關鍵時刻宏觀政策的正常發力,影響政府公信力,讓政府陷入社會被動。最嚴重的,是由於政府幹預過多,導致自身在市場中形成錯綜複雜的利益關係而變異為一個功利性政府,與民爭利,這會導致政府與市場的職能混亂,無疑將是一場剪不斷理還亂的系統性災難。

反觀近年來我們的政府作為,不遺餘力地在政府幹預上變本加厲,而在運用市場機制調節經濟活動、完善市場監管與強化社會服務這些基本的系統框架上幾無作為,不僅在有效化解價格上漲上缺乏成效,還進一步加劇了社會的惡性炒作,讓價格機制徹底紊亂,完全失去了自我調節的市場基礎,這種把市場當傻瓜,自認比市場更高明的政策調控,加大了系統性風險,其最終結果,很可能就是一場價格調整的硬著陸。

限購,顯然與政策初衷已經漸行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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