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志願填報招錄時間以及注意事項

(一)填報志願準備工作

1.為科學穩妥的完成2018年中考招生工作,今天上午召開了全市初中學生志願填報工作培訓會,全市各高中階段學校負責招生工作的校長、有畢業生的各初中學校負責初中學考工作的校長都參加了會議,共同接受培訓和指導,盡最大努力為考生和家長提供填報志願的宣傳和指導。

2.確定7月1日為全市高中階段學校開放日,屆時,各校面向社會全面開放,學生可以詳細瞭解並諮詢高中階段學校的辦學特色、招生要求,合理選擇適合自己發展的高中階段學校。

3.7月2日、7月4日全市進行兩次填報志願模擬。要求所有考生都要上網進行兩次模擬填報志願操作,以確保考生熟練順利地完成填報志願。

4.針對考生年齡小的特點,特地將填報志願時間提前一天,使得三次填報時間均有一天在週末,方便家長同考生一起完成填報志願操作。

(二)招生錄取時間及志願填報

招生錄取時間為2018年7月6日至7月26日。

一、招生計劃

(一)普通高中招生計劃

1.計劃類型。公辦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包括自主招生計劃(含推薦生、直升生、指標生、特長生等)和統一招生計劃。

依據《山東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幼兒園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魯教基字 〔2018〕8號)規定,“要落實學校招生工作自主權”,“逐步實現高中學校確定錄取標準和錄取方法,在規定的招生範圍、標準和計劃內按照擇優、公開、公平的原則自主錄取學生”。

完善高中指標生分配辦法,確保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指標生的分配比例不低於招生總計劃60%。

為方便學生走讀,非寄宿制市屬普通高中學校經學校申請,在確保初中學校指標生分配總額不變的情況下,可根據高中學校地理位置對初中學校的指標生分配數額進行定向調整。各校具體指標生分配數額詳見《濟南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志願填報指導手冊》。

2.計劃管理。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結合全市教育發展需要統籌安排。

市屬普通高中及參與市區定向招生的學校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下達;各縣區所屬普通高中的招生計劃,由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市教育局下達的招生要求分校落實;依據省教育廳規定,民辦普通高中須在核定的辦學規模內確定招生計劃,並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各學校招生計劃須於5月15日前報市教育局審批。

3.生源範圍。

市屬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各縣區所屬普通高中主要面向本區域招生,非經市教育局批准,不得跨區域招生。

(二)初中後職業教育招生計劃

1.計劃管理。

在濟招生的初中後職業教育,含“3+4”對口貫通分段培養職業教育(以下簡稱“3+4”高職)、“3+4” 對口貫通分段培養高等師範教育(以下簡稱“3+4”師範)、五年制師範、五年制高職、三二連讀高職、普通中專、職業中專、技工學校等,應嚴格按照省市計劃管理部門審批的招生專業和計劃執行。招生計劃根據隸屬關係由所屬部門結合各地各學校的辦學條件和規模審核。

2.生源範圍。初中後職業教育類學校均可面向全市招生。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專業、代碼、校址、招生範圍詳見《濟南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志願填報指導手冊》。

(三)、報名及招生錄取辦法

(一)報名條件

1.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報考。

(1)具有我市戶籍的初中畢業生。

(2)具有我市初中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2.下列人員不具備報名資格。

(1)具有高中階段學校(含普通高中和初中後職業教育類學校)學籍的人員。

(2)戶籍和學籍均不在我市的學生。報名辦法及程序見《濟南市2018年初中學生畢業評價及學業水平考試實施意見》

(二)志願填報

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採用全市統一的高中階段學校(含技工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平臺,採取“先考試後報志願”的辦法。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中考)成績公佈後,考生可登錄報名網站填報高中階段學校志願。

1.報考普通高中的考生,

①其綜合素質評價總評等級、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歷史學科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均須達到D級(含)以上等級;

②信息技術、綜合實驗操作、音樂、美術、綜合實踐

均須達到“合格”;

③2015年及以前入學的初中學生其初二生物、地理學科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須達到當年考試評價的C級(含)以上;

④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語文、數學、英語、體育與健康四科總成績(含特殊考生加分)達到全市普通高中最低錄取資格線(含)以上。

普通高中根據學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分數評價部分)、綜合素質評價和學科等級及志願填報情況,從高分到低分,結合等級相關要求,依據招生計劃擇優錄取。

2. “3+4”高職、“3+4”師範、五年制師範、五年制高職、三二連讀高職志願填報及錄取工作按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有關規定執行。

“3+4”高職、“3+4”師範、五年制師範只能在第一次志願填報時按提前錄取志願填報。填報“3+4”高職、“3+4”師範、五年制師範併兼報普通高中且達到相關學校錄取分數線的考生,由“3+4”高職、“3+4”師範、五年制師範學校優先錄取。

第一次志願填報其它職業學校(五年制高職、三二連讀高職、普通中專、職業中專、技工學校)的考生,不得兼報普通高中,且其餘批次志願只允許填報職業類學校。錄取時根據學生學業水平考試(中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報考有專業測試或面試要求的學校(或專業)需專業測試或面試合格。

普通中專、職業中專、技工學校以招收本地學生為主,優先招收應屆初中畢業生,如有未完成計劃,可註冊錄取往屆初中畢業生,註冊錄取的考生必須符合我市今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報名條件。如有未完成的五年制高職、三二連讀高職計劃,按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有關規定,後期單獨徵集志願錄取。

3.志願填報依據錄取進程分為三個時段,考生最多有三次志願填報機會。

第一次志願填報時,可填報提前錄取志願(“3+4”高職、“3+4”師範、五年制師範)及普通高中招收指標生志願或其它職業學校志願,報考普通高中的只能填報一個指標生志願。

第二次志願填報時,考生可填報普通高中或其它職業學校志願,其中普通高中實施“平行志願”填報辦法,每個考生可以填報三個普通高中志願,學校之間均可兼報。

第三次志願填報為普通高中調劑志願或其它職業學校志願。各類學校志願填報時間及填報辦法另文公佈。

4.每批次志願填報時,每位考生有兩次志願修改機會;該批次志願填報規定時間截止以後,志願信息不得更改。各招生學校完成錄取後,須向社會公佈錄取結果及錄取分數線。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將向社會公佈計劃餘額並繼續徵集志願。

5.各縣區教育(教體)局負責所屬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各縣區可根據市招生工作意見,結合本地教育實際,制定年度招生工作方案,並於5月20日前上報市教育局審批後方可實施。

6.高中階段學校要嚴格按照考生志願錄取,考生一經所報學校錄取即不再享有下次志願填報的資格。

7.普通高中招生要嚴格控制班額,高中一年級每班原則上不得超過50人,新生分班須電腦派位,混合編班,嚴格落實“零擇班”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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